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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与宋钢在两个时代所发生的故事。《兄弟》上部中主要凸显了伟大与宽广的人性之爱对历史暴力的消解,下部则描绘了一幅欲望毁灭伦理的狂欢图景。在余华的小说中,无论是前期的冷峻叙述,还是后期的温情叙述,他都肩负着审视历史、关注社会的历史使命,同样地,他在《兄弟》中以荒诞幽默的语调、在场性的语境,通过对暴力、人伦与欲望主题的抒写,为人们呼唤一个生命正义、权力正义、情感正义的时代。笔者以为,从文学正义的角度可以更深入地挖掘余华在文学创作中幽深的人文关怀。
一、文学正义的意义
从古至今,从中至西,正义都是人们不断追求与践行的社会目标,因为它是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物达到和谐无害的一种状态。然而,不同领域对正义的标准也是众说纷纭,经济学以财富最大化为准,法律以权利平等、程序正义为准,但是,如果想在社会中最直接地实现正义,无疑是通过司法规范,那么,如何在司法中寻找最客观中立的正义标准,成为实现正义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美国教授努斯鲍姆在《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一书中提出了“诗性正义”一说,她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与惠特曼等先贤的观点,认为诗人(文学家)可以作为裁判,但此裁判并非指文学直接介入司法,而是指通过小说阅读引导读者(公民)去做明智的旁观者,用文学的想象、理性的同情来建构制度,最终帮助司法实现正义。正如努斯鲍姆曾说:“第一,在适当的道德与政治理论建构中,它(小说阅读)提供了一种应当在其中发挥作用的洞识;第二,它发展了这样的道德能力,没有这些道德能力,公民即使再出色,也无法成功地将任何道德理论或政治理论的规范性结论变为现实……小说阅读并不能提供给我们关于正义的全部故事,但是它能够成为一座同时通向正义图景和实践这幅图景的桥梁。”
从文学的功能来看,努斯鲍姆实际上是在强调小说的社会功能、教化功能对司法程序正义的积极指引。实际上,在谈论“小说中国”命题时,学者王德威就谈到“诗学正义”或“文学正义”,它指的是将文学作为“批判的武器”,然而回首中国近现代小说的无力与困境,“文学正义”也只能是“虚张的正义”。从鲁迅作品中,人们不难发现那种知识分子力图改良社会、启蒙国民而不得的精神苦痛。即使这样,王德威还是怀抱着对小说的希望——“谈到国魂的召唤、国体的凝聚、国格的塑造,乃至国史的编撰,我们不能不说小说叙述之必要,想象之必要,小说(虚构)之必要”。所以,不论对司法正义,还是于社会改造,小说所实现的文学正义都任重而道远。学者刘锋杰认为,“文学正义有着独特的内容,分别是生命正义、情感正义与个体正义,并用这三个特性与其他社会正义进行交流与对话,使得文学正义形成了作用于其他社会正义的独特方式与独特效果”。笔者认为这只是最基本的三个特性,在具体的小说文本中,作家提出的正义诉求远不止于此,如余华。余华虽是当代小说家,但他与鲁迅这样的现代作家遥相呼应,具有共同的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在《兄弟》中,他继承着以往小说中对“十七年”时期的暴力批判,并且对暴力背后的非正义权力与暴力带来的反生命正义进行了鞭笞与呐喊。同时,这部小说也实现了它对人类生活的可能性预测,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成为狂魔乱舞的欲望世界,一切以功利作为衡量标准,包括温暖人心的情感也坠入了金钱的深渊。十年后再来回首这部作品,人们丝毫不觉得当初的荒诞是一种夸张,其实它就是现实一种。
二、生命正义
在政治、经济、哲学、文学等任何层面,人的生命都是首要的,但生命正义不仅仅指维持生命,所谓“食色,性也”,如果说“食”是生命存在的物质基础,那么“性”更倾向于人类不可或缺的精神需求。然而,在《兄弟》上部中,作者为人们勾勒了一幅本能压抑、暴力之下“人命如草芥”的图景。余华将聚光灯打到李光头身上,这个人物用厕所偷窥、摩擦电线杆等恶俗手段来满足畸形的欲望,这无情地揭露革命化伦理中的禁欲主义,只有当现实解决不了人们的精神饥渴,每个人才会对“林红屁股”疯狂痴迷,甘愿沉浸在无限的性幻想中。余华通过刻画这种变态畸形的性行为凸显出人们被禁欲伦理长期压制之后所导致的心灵扭曲,来表现整个中国在特殊年代所呈现的精神面貌,也正是此时人们极度的压制,为文革时期的疯狂暴力埋下了伏笔。宋凡平在火车站被十一个“红袖章”的乱棍活活打死;苏妈被诬陷成妓女,打得血如雨注;孙伟一家人被残害……尤其是当得知宋凡平死讯,李兰竭力忍住内心的痛苦,拒绝歇斯底里的哭喊,迫不得已把宋凡平尸体碎骨装进小棺材,这种“无声胜有声”的悲恸把暴力的丑陋衬托得淋漓尽致。
余华一方面让小说人物发出“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的反抗之声,让读者目睹了“文革”暴力的非正义性及其对生命的践踏,另一方面开始关注在“文革”中家庭与家庭联结的重要性,力图用家族伦理来消解暴力,“我想中国人在如此恶劣的外部环境下仍然生生不息,家庭之爱不是唯一的原因,也是重要的原因”。通过许多细节在暴力中穿插亲情之爱的悲悯情愫,如宋凡平“扫荡腿”“手郎当了”“用筷子吃饭”“看大海”,暴力洗礼过后亲情显得格外温馨;宋凡平之死引得苏妈与陶青的帮助;李光头在“文革”中与孙伟握手言和;所以,孙伟一家人的残害与宋凡平的死亡强化了对暴力叙述的力度,但叙述笔触的悲悯诠释了暴力与反生命正义的荒诞,也消解了暴力存在的意义。作者用家族之爱、乡镇伦理凸显生命的珍贵,肯定生命的价值。
三、权力正义
正义作为与人与社会发生关系的概念,它的内涵必然也是随着不同社会、不同地域发生变化的,正如约翰·格雷在《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一书中所说:“正义的要求并非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由于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期望,在一个社会中是正义的也许在另一个社会中就是不正义的。正义的要求不是一个主观偏好问题,相反,它随历史与环境而变化。”所以,权力正义的内涵也非常丰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夏商周时期以“天命”神权作为政治合法性;周朝开始注重天意与民意的结合,周公提出的“敬德保民”“敬德安民”深刻地体现了人道主义思想;孔子提倡“仁政”;孟子的“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与西方契约观念不同的是,中国的“义”与“情”往往暧昧不清,“情义情义”是密不可分的,有情有义的人在民间就是正义的化身,可以成为受百姓爱戴的英雄,这就使得权力可以划分为两类“官方权力”与“民间权力”。“官方权力”的正义主要体现在权力的合理合法地分配与使用,主要以法律来维持统治者与百姓的关系。“民间权力”则主要由伦理与情义凝聚,与底层的关系更加紧密,深受百姓推崇。首先,中國是宗法制社会,家族与国家的关系靠伦理与政治双重纽带联结。其次,民间英雄属于中国的文化传统符号,如隋唐英雄、三国水浒英雄…… 然而,在《兄弟》中无论是官方权力还是民间权力,都发生了变异,失去了它的正义性。官方权力在文本中一开始以“文革”的暴力出现,作为集体无意识“恶”的行为,其非正义性不做赘述。在“文革”过后的时代,以“陶青”为代表的官方权力出现。陶青在上部中对李光头与宋钢兄弟格外照顾体现了权力的正义性,但也说明了“情”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影响力。不过,在《兄弟》下部中,“我们刘镇天翻地覆了,大亨李光头和县长陶青一个鼻孔里出气,两个人声称要拆掉一个旧刘镇,创建一个新刘镇……群众说这两个人是官商勾结,陶青出红头文件,李光头出钱出力。”“陶县长欣喜若狂,他说这是刘镇发展史上一个重大契机,弄好了全县的GDP都能上去3到5个百分点……”“为了保密和公正,刘新闻请李光头给县武警中队打了电话,此后就有两个持枪的武警在组委会门口站岗放哨”,官方权力因为功利主义而被滥用。再看“李光头”作为“民间权力”的隐喻,这个人物出身于社会底层、相貌矮矬粗陋、语言豪爽粗俗,却讲信用讲情义、带领刘镇发家致富,充满了民间侠义精神,俨然是中国的草莽英雄形象。但是到了下部,他发现了金钱生产权力的奥秘,成为刘镇真正的掌权人,刘镇彻底成为欲海的同时,他的英雄的形象也破灭了,因为民间权力的正义性被物质主义所破坏。所以,这部小说从正面表现了人性的物化,但从文学正义的层面来看,人们就会发现权力的正义也一步步地被啮噬。
四、情感正义
努斯鲍姆从文学想象中构建了诗性正义,并单独讨论了“理性情感”,涉及到“同情”与“明智的旁观者”两个概念。实际上,在努斯鲍姆之前,休谟和斯密就在情感的基础上建构了一套经济、政治和法律的正义论,而“旁观者”“同情”是这种正义论的关键。情感正义可以概括为小说中人物情感以及读者的情感反应在公共生活中对正义的推进作用。放在中国的语境,情感正义是一个非常适宜的命题,本文主要探讨文本世界的情感正义缺失。作为一个宗法制社会,政治秩序建构在伦理之上,“情”是从古至今人际关系至关重要的纽带,即使在法治趋向健全的今天。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潜台词就是讲“人情”,在生活中,为人处世注重“合情合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甚至比“理”“法”更具有说服力;在小说中,作者创作来源是艺术情感的冲动,创作目标是将个人情感经验不断地融入人类的整体情感经验中。例如,古代戏剧《窦娥冤》是对司法不公、非正义行为的反抗;当代小说《蛙》正是莫言对人性与法律处于矛盾困境的深刻思考。同样地,在《兄弟》中,余华对民间情感与婚恋观的功利主义表现出了深沉的忧虑。
两条情感线贯穿了整部作品,一是刘镇邻里之间的情感,即民间情感。刘镇的民间情感在上部中积极地消解着暴力,表现出中国民间的淳朴与善良。例如,苏妈痛骂红袖章、陶青收宋凡平的尸体、孙伟与李光头成为朋友,李光头为了送母亲下乡扫墓,跟邻里借东西,人们从中都能感受到民间的温暖与善良。另外,文中多次提到的民间习俗——“豆腐宴”是死亡所必备的仪式,实际上,与民间红白喜事一样,其目的也是为了凝聚家族邻里的情感。但是,当李光头建起新刘镇后,人们生活越来越富裕,民间关系却越来越物化,尤其是当宋钢死后,“李光头回公司上班了,他来上班是为了完成宋钢生前的遗嘱,他要刘副给所有的生意伙伴打电话,要在他自己开的那家饭店里摆上三天的豆腐宴,要把他认识的有钱人都请到刘镇来。”余华站在“我们刘镇”的角度叙述“豆腐宴”,人们可以体会其对家乡淳朴风俗的追忆与怀念,而这种纯粹的纪念亲人去世的仪式在“宋钢去世”这里都变异成一种收钱仪式。其实放眼现实生活中,民间情感的物化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是林红与宋钢、李光头兄弟之间的爱情。林红是刘镇的美女,赢得了每个刘镇男人的垂涎,包括宋钢、李光头兄弟。她的婚恋观与时代价值观紧密联系,然而虚荣自私的本性促使她趋利避害,失去了对爱情婚姻的真实与忠诚。她一开始嫌弃讨厌又矮又丑的李光头,中意白净英俊的宋钢,坐上了风光无限的“永久牌”自行车;后来,发现宋钢接济李光头后,她逼宋钢与李光头一刀两断;最后,看到李光头发迹、帮助宋钢治病,她坐上了李光头的“宝马”。林红的爱情悲剧实际折射了中国几十年婚恋观、择偶观的变迁,在普遍贫穷的时代主要以“品行”为标准,而当今社会以金钱作为衡量标准,金钱化的爱情与婚姻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关系。由此,人们不难发现,余华作为一个理性的旁观者,在审视着时代的微妙变化,并在十年前就敏锐地察觉到正义形成的基础——情感也面临着深刻的危机。
五、结语
历来评论家都把死亡、血腥、死亡当作余华文本世界必不可少的主题,这也从某种程度上遮蔽了余华的情感世界,似乎他就应该是冷血的旁观者,只负责把血淋淋的现实撕裂给读者看。实际上,细细研读余华的作品,人们不难发现,其作品无不是对历史政治怀有真切的感发。王德威在解析余华《现实一种》时,就指出“共和国文艺上承五四的写实主义精神,建构了极富有意识形态色彩的现实主义。语言与世界、叙述与信仰的严丝合缝,是这一主义的特征。形式真伪的问题其实毋庸置疑,因为现实‘只有’一种,而‘真’的现实只能再现于‘真’的形式中”。这就说明文学话语作为一种秩序,与社会、政治秩序存在辩证关系,并且文学与历史、政治、社会杂糅相映。余华的魅力也正是因为他与五四作家遥相呼应,共同承担起文学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只是这种责任感不再止于对民智的启蒙或对暴力的批判,而是带领读者回到日常生活中感受当下众多不平衡的生活。十年前,余华在《兄弟》中预测经济发展带来的功利主义将对社会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十年后,他在2015年出版的杂文《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中更細致地揭露当下不平衡的社会。故文学正义之路还要继续前行,路漫漫其修远兮!
(苏州大学文学院)
一、文学正义的意义
从古至今,从中至西,正义都是人们不断追求与践行的社会目标,因为它是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物达到和谐无害的一种状态。然而,不同领域对正义的标准也是众说纷纭,经济学以财富最大化为准,法律以权利平等、程序正义为准,但是,如果想在社会中最直接地实现正义,无疑是通过司法规范,那么,如何在司法中寻找最客观中立的正义标准,成为实现正义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美国教授努斯鲍姆在《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一书中提出了“诗性正义”一说,她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与惠特曼等先贤的观点,认为诗人(文学家)可以作为裁判,但此裁判并非指文学直接介入司法,而是指通过小说阅读引导读者(公民)去做明智的旁观者,用文学的想象、理性的同情来建构制度,最终帮助司法实现正义。正如努斯鲍姆曾说:“第一,在适当的道德与政治理论建构中,它(小说阅读)提供了一种应当在其中发挥作用的洞识;第二,它发展了这样的道德能力,没有这些道德能力,公民即使再出色,也无法成功地将任何道德理论或政治理论的规范性结论变为现实……小说阅读并不能提供给我们关于正义的全部故事,但是它能够成为一座同时通向正义图景和实践这幅图景的桥梁。”
从文学的功能来看,努斯鲍姆实际上是在强调小说的社会功能、教化功能对司法程序正义的积极指引。实际上,在谈论“小说中国”命题时,学者王德威就谈到“诗学正义”或“文学正义”,它指的是将文学作为“批判的武器”,然而回首中国近现代小说的无力与困境,“文学正义”也只能是“虚张的正义”。从鲁迅作品中,人们不难发现那种知识分子力图改良社会、启蒙国民而不得的精神苦痛。即使这样,王德威还是怀抱着对小说的希望——“谈到国魂的召唤、国体的凝聚、国格的塑造,乃至国史的编撰,我们不能不说小说叙述之必要,想象之必要,小说(虚构)之必要”。所以,不论对司法正义,还是于社会改造,小说所实现的文学正义都任重而道远。学者刘锋杰认为,“文学正义有着独特的内容,分别是生命正义、情感正义与个体正义,并用这三个特性与其他社会正义进行交流与对话,使得文学正义形成了作用于其他社会正义的独特方式与独特效果”。笔者认为这只是最基本的三个特性,在具体的小说文本中,作家提出的正义诉求远不止于此,如余华。余华虽是当代小说家,但他与鲁迅这样的现代作家遥相呼应,具有共同的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在《兄弟》中,他继承着以往小说中对“十七年”时期的暴力批判,并且对暴力背后的非正义权力与暴力带来的反生命正义进行了鞭笞与呐喊。同时,这部小说也实现了它对人类生活的可能性预测,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成为狂魔乱舞的欲望世界,一切以功利作为衡量标准,包括温暖人心的情感也坠入了金钱的深渊。十年后再来回首这部作品,人们丝毫不觉得当初的荒诞是一种夸张,其实它就是现实一种。
二、生命正义
在政治、经济、哲学、文学等任何层面,人的生命都是首要的,但生命正义不仅仅指维持生命,所谓“食色,性也”,如果说“食”是生命存在的物质基础,那么“性”更倾向于人类不可或缺的精神需求。然而,在《兄弟》上部中,作者为人们勾勒了一幅本能压抑、暴力之下“人命如草芥”的图景。余华将聚光灯打到李光头身上,这个人物用厕所偷窥、摩擦电线杆等恶俗手段来满足畸形的欲望,这无情地揭露革命化伦理中的禁欲主义,只有当现实解决不了人们的精神饥渴,每个人才会对“林红屁股”疯狂痴迷,甘愿沉浸在无限的性幻想中。余华通过刻画这种变态畸形的性行为凸显出人们被禁欲伦理长期压制之后所导致的心灵扭曲,来表现整个中国在特殊年代所呈现的精神面貌,也正是此时人们极度的压制,为文革时期的疯狂暴力埋下了伏笔。宋凡平在火车站被十一个“红袖章”的乱棍活活打死;苏妈被诬陷成妓女,打得血如雨注;孙伟一家人被残害……尤其是当得知宋凡平死讯,李兰竭力忍住内心的痛苦,拒绝歇斯底里的哭喊,迫不得已把宋凡平尸体碎骨装进小棺材,这种“无声胜有声”的悲恸把暴力的丑陋衬托得淋漓尽致。
余华一方面让小说人物发出“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的反抗之声,让读者目睹了“文革”暴力的非正义性及其对生命的践踏,另一方面开始关注在“文革”中家庭与家庭联结的重要性,力图用家族伦理来消解暴力,“我想中国人在如此恶劣的外部环境下仍然生生不息,家庭之爱不是唯一的原因,也是重要的原因”。通过许多细节在暴力中穿插亲情之爱的悲悯情愫,如宋凡平“扫荡腿”“手郎当了”“用筷子吃饭”“看大海”,暴力洗礼过后亲情显得格外温馨;宋凡平之死引得苏妈与陶青的帮助;李光头在“文革”中与孙伟握手言和;所以,孙伟一家人的残害与宋凡平的死亡强化了对暴力叙述的力度,但叙述笔触的悲悯诠释了暴力与反生命正义的荒诞,也消解了暴力存在的意义。作者用家族之爱、乡镇伦理凸显生命的珍贵,肯定生命的价值。
三、权力正义
正义作为与人与社会发生关系的概念,它的内涵必然也是随着不同社会、不同地域发生变化的,正如约翰·格雷在《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一书中所说:“正义的要求并非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由于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期望,在一个社会中是正义的也许在另一个社会中就是不正义的。正义的要求不是一个主观偏好问题,相反,它随历史与环境而变化。”所以,权力正义的内涵也非常丰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夏商周时期以“天命”神权作为政治合法性;周朝开始注重天意与民意的结合,周公提出的“敬德保民”“敬德安民”深刻地体现了人道主义思想;孔子提倡“仁政”;孟子的“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与西方契约观念不同的是,中国的“义”与“情”往往暧昧不清,“情义情义”是密不可分的,有情有义的人在民间就是正义的化身,可以成为受百姓爱戴的英雄,这就使得权力可以划分为两类“官方权力”与“民间权力”。“官方权力”的正义主要体现在权力的合理合法地分配与使用,主要以法律来维持统治者与百姓的关系。“民间权力”则主要由伦理与情义凝聚,与底层的关系更加紧密,深受百姓推崇。首先,中國是宗法制社会,家族与国家的关系靠伦理与政治双重纽带联结。其次,民间英雄属于中国的文化传统符号,如隋唐英雄、三国水浒英雄…… 然而,在《兄弟》中无论是官方权力还是民间权力,都发生了变异,失去了它的正义性。官方权力在文本中一开始以“文革”的暴力出现,作为集体无意识“恶”的行为,其非正义性不做赘述。在“文革”过后的时代,以“陶青”为代表的官方权力出现。陶青在上部中对李光头与宋钢兄弟格外照顾体现了权力的正义性,但也说明了“情”在中国社会中的重要影响力。不过,在《兄弟》下部中,“我们刘镇天翻地覆了,大亨李光头和县长陶青一个鼻孔里出气,两个人声称要拆掉一个旧刘镇,创建一个新刘镇……群众说这两个人是官商勾结,陶青出红头文件,李光头出钱出力。”“陶县长欣喜若狂,他说这是刘镇发展史上一个重大契机,弄好了全县的GDP都能上去3到5个百分点……”“为了保密和公正,刘新闻请李光头给县武警中队打了电话,此后就有两个持枪的武警在组委会门口站岗放哨”,官方权力因为功利主义而被滥用。再看“李光头”作为“民间权力”的隐喻,这个人物出身于社会底层、相貌矮矬粗陋、语言豪爽粗俗,却讲信用讲情义、带领刘镇发家致富,充满了民间侠义精神,俨然是中国的草莽英雄形象。但是到了下部,他发现了金钱生产权力的奥秘,成为刘镇真正的掌权人,刘镇彻底成为欲海的同时,他的英雄的形象也破灭了,因为民间权力的正义性被物质主义所破坏。所以,这部小说从正面表现了人性的物化,但从文学正义的层面来看,人们就会发现权力的正义也一步步地被啮噬。
四、情感正义
努斯鲍姆从文学想象中构建了诗性正义,并单独讨论了“理性情感”,涉及到“同情”与“明智的旁观者”两个概念。实际上,在努斯鲍姆之前,休谟和斯密就在情感的基础上建构了一套经济、政治和法律的正义论,而“旁观者”“同情”是这种正义论的关键。情感正义可以概括为小说中人物情感以及读者的情感反应在公共生活中对正义的推进作用。放在中国的语境,情感正义是一个非常适宜的命题,本文主要探讨文本世界的情感正义缺失。作为一个宗法制社会,政治秩序建构在伦理之上,“情”是从古至今人际关系至关重要的纽带,即使在法治趋向健全的今天。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潜台词就是讲“人情”,在生活中,为人处世注重“合情合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甚至比“理”“法”更具有说服力;在小说中,作者创作来源是艺术情感的冲动,创作目标是将个人情感经验不断地融入人类的整体情感经验中。例如,古代戏剧《窦娥冤》是对司法不公、非正义行为的反抗;当代小说《蛙》正是莫言对人性与法律处于矛盾困境的深刻思考。同样地,在《兄弟》中,余华对民间情感与婚恋观的功利主义表现出了深沉的忧虑。
两条情感线贯穿了整部作品,一是刘镇邻里之间的情感,即民间情感。刘镇的民间情感在上部中积极地消解着暴力,表现出中国民间的淳朴与善良。例如,苏妈痛骂红袖章、陶青收宋凡平的尸体、孙伟与李光头成为朋友,李光头为了送母亲下乡扫墓,跟邻里借东西,人们从中都能感受到民间的温暖与善良。另外,文中多次提到的民间习俗——“豆腐宴”是死亡所必备的仪式,实际上,与民间红白喜事一样,其目的也是为了凝聚家族邻里的情感。但是,当李光头建起新刘镇后,人们生活越来越富裕,民间关系却越来越物化,尤其是当宋钢死后,“李光头回公司上班了,他来上班是为了完成宋钢生前的遗嘱,他要刘副给所有的生意伙伴打电话,要在他自己开的那家饭店里摆上三天的豆腐宴,要把他认识的有钱人都请到刘镇来。”余华站在“我们刘镇”的角度叙述“豆腐宴”,人们可以体会其对家乡淳朴风俗的追忆与怀念,而这种纯粹的纪念亲人去世的仪式在“宋钢去世”这里都变异成一种收钱仪式。其实放眼现实生活中,民间情感的物化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是林红与宋钢、李光头兄弟之间的爱情。林红是刘镇的美女,赢得了每个刘镇男人的垂涎,包括宋钢、李光头兄弟。她的婚恋观与时代价值观紧密联系,然而虚荣自私的本性促使她趋利避害,失去了对爱情婚姻的真实与忠诚。她一开始嫌弃讨厌又矮又丑的李光头,中意白净英俊的宋钢,坐上了风光无限的“永久牌”自行车;后来,发现宋钢接济李光头后,她逼宋钢与李光头一刀两断;最后,看到李光头发迹、帮助宋钢治病,她坐上了李光头的“宝马”。林红的爱情悲剧实际折射了中国几十年婚恋观、择偶观的变迁,在普遍贫穷的时代主要以“品行”为标准,而当今社会以金钱作为衡量标准,金钱化的爱情与婚姻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关系。由此,人们不难发现,余华作为一个理性的旁观者,在审视着时代的微妙变化,并在十年前就敏锐地察觉到正义形成的基础——情感也面临着深刻的危机。
五、结语
历来评论家都把死亡、血腥、死亡当作余华文本世界必不可少的主题,这也从某种程度上遮蔽了余华的情感世界,似乎他就应该是冷血的旁观者,只负责把血淋淋的现实撕裂给读者看。实际上,细细研读余华的作品,人们不难发现,其作品无不是对历史政治怀有真切的感发。王德威在解析余华《现实一种》时,就指出“共和国文艺上承五四的写实主义精神,建构了极富有意识形态色彩的现实主义。语言与世界、叙述与信仰的严丝合缝,是这一主义的特征。形式真伪的问题其实毋庸置疑,因为现实‘只有’一种,而‘真’的现实只能再现于‘真’的形式中”。这就说明文学话语作为一种秩序,与社会、政治秩序存在辩证关系,并且文学与历史、政治、社会杂糅相映。余华的魅力也正是因为他与五四作家遥相呼应,共同承担起文学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只是这种责任感不再止于对民智的启蒙或对暴力的批判,而是带领读者回到日常生活中感受当下众多不平衡的生活。十年前,余华在《兄弟》中预测经济发展带来的功利主义将对社会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十年后,他在2015年出版的杂文《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中更細致地揭露当下不平衡的社会。故文学正义之路还要继续前行,路漫漫其修远兮!
(苏州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