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行为”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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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法是一种行为规范,以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对人的行为进行研究是题中应有之义。过去在法学理论上虽然也明确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指引人们应当如何行为或不行为,但基本上停留在已经规范化了的,表现于文字上的——法律规范的研究,而对活的法行为则很少研究;过去虽然也明确指出法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但基本上是停留在静止状态作出定性分析,而对法如何调整社会关系,以及社会关系发生的错综复杂的变化则缺乏研究,原因在于对活的法行为没有开展研究。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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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宪法学的学科群建设,在国内似乎从来无人提起。本文仅就这个问题,谈几点个人意见,以就救于同行和读者。宪法学不能单打一。在国外,有人提出广义的宪法学,拓宽了宪法学研究的领域。下面把它作一简单介绍,作为我们建立宪法学科群的参考。把我们的研究深入到这些领域中去,可以扩大宪法学研究的眼界,有利于增强我们在世界宪法学界的对话能力。日本宪法学者小林直树在他的《宪法讲义》一书里,对他所理解的广义宪法学作了如下的分类:
<正> 经济法是一个内容十分广泛而庞大的法律部门,它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交换、分配、消费过程的大量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如何把数目如此繁多的经济法规加以科学的分类,使之成为一个统一完整的体系,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任务。前些时候,法学界曾经对民法和经济法是分立还是合一的问题,进行过讨论,多数同志主张经济法应该从民法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从目前情况依看,可以说民法和经济法分立之势已定,经济法已经作为一个独立的重要法律部门
<正> 《法学季刊》编者倡议,就社会主义社会犯罪根源的重大课题,进行深入探讨(《法学季刊》1983年第2期第26页),本文写了一些初步认识,提出来供研究参考。要预防犯罪,首先要找出犯罪所以产生的根源。为此,我在广东和其他地方做了一些实际的调查。通过调查,感到以往对犯罪根源问题的认识虽然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似乎不够全面,有必要提出来进一步探讨。
分析车身曲面造型的用户需求和技术特征,确定用户需求与技术特征之间的相关性和技术特征之间的自相关性,建立车身曲面造型质量屋。对质量屋进行决策时,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确定用
本文全面而概括地介绍金属/非晶半导体材料中分形结构的产生机制及其研究领域。
【正】 (一) 我国现行宪法,是一九七八年三月由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修改制定的。当时,由于粉碎“四人帮”不久,来不及总结建国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也没有彻底清
<正> 在我国当前蓬蓬勃勃地开展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是指引、保障这场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力量。邓小平同志今年元月指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也指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不仅阐明了法制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紧密关系,并且阐明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立法、司法、守法和法织形(?)等内容。健全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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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了影响冷轧工作辊热变形的因素基础上,用数值积分的方法计算了冷轧过程中的塑性变形功和摩擦热,进而用简化方法计算了工作辊周向热流,从而确定轧辊表面温度后,采用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