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自侦案件讯问不畅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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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是自侦案件侦查工作的基本活动之一,是每起自侦案件的必经程序,也是一场尖锐、复杂、面对面的斗争。办案中,侦查人员为了证实职务犯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是突破案件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讯问顺利与否,直接影响着案件的查办效果。侦查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一些案件讯问不利,给办案带来困难。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尝试研究讯问不利的原因,分析不足,吸取教训,对提高侦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办案质量是非常必要的。
  一、贪腐份子反审讯伎俩增强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职务犯罪活动日趋隐蔽化、智能化。有的从影视和文学作品中学会了反侦破手段和作案技巧,作案前就进行周密策划,手段隐蔽、不留痕迹,到案后自以为天衣无缝,无人知晓,因而守口如瓶。窝案犯罪嫌疑人大都订立攻守同盟,到案后,软硬不吃,认为只要咬紧牙关,检察机关就无法查证核实。有的贪腐份子曾与纪检、检察机关打过多次“交道”,侥幸脱身,了解一定的办案程序和讯问方法,积累了反审讯的“经验”,因此在讯问中巧妙周旋拒不供认,造成讯问不顺利。
  二、对犯罪嫌疑人管理不当
  看守所是羁押、管理在押人员的场所,也是与犯罪作斗争的前沿阵地。看守所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管理是否得当,直接影响着讯问工作的顺利与否。目前,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对在押人员管理不当,导致讯问不顺利。一是未及时异地关押,跑风漏气现象时有发生。如2010年我辖区内发生的一起有影响职务犯罪案件,其职务犯罪嫌疑人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又关押在本地看守所,各种“无形的网络”会链接到看守所,传递信息,造成翻供、串供;二是有的管教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麻痹,使同案人在提审、放风、劳动时见面,串通案情;三是个别管教人员经不起腐蚀拉拢,在犯罪嫌疑人家属及亲朋好友的贿赂下,给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让其翻供或拒供,里应外合对付审讯,造成讯问不利。
  三、不分场合议论案情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一起研究、探讨案情,以期达到查清事实、侦破案件的目的,完全是正常的,而且是应提倡的一种好作风。它有利于集思广益,为查明案情献计献策。但不注意地点场合,随便谈论,往往会把案情泄露出去。“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有关案情扩散出去,犯罪嫌疑人会根据检察机关掌握的情况制定对策,负隅顽抗,拒不供认,造成讯问不顺利。
  四、过早进行宣传报道
  从打击贪腐、震慑犯罪、廉政教育、法制宣传这个角度看,对一些有影响的案件做一些适当报道是有必要的,也是报纸想登,群众爱看的。但是,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抢新闻,往往在案件情节没有完全搞清,有待于进一步工作的情况下就过早地发了报道,有的甚至将未经查实的材料公开报道,其结果是,把检察机关掌握的案情泄露出去,使犯罪嫌疑人通过报纸等媒体获得相关信息,并根据报道的内容分析研究我们掌握案情的程度,进行反审讯,造成讯问不利。
  五、讯问方法不妥当
  侦查人员在讯问前,对涉案问题先问什么,后问什么,怎么问法,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怎么回答都要通盘考虑,模拟预判,才能有条不紊、又快又好地完成讯问任务。而在办案实践中,有的侦查人员没有“吃透”案情,对犯罪嫌疑人的心态缺乏研究,讯问前又缺乏准备,心中无数,匆忙上阵,随便提问,造成讯问失败。一是讯问抓不住重点。有些情节该问的不问,不该问的倒问了不少。有的情节问了一半后又问别的,错过关键点,重点不明确,使犯罪嫌疑人看出侦查员不仅水平较低,而且未掌握证据,因而拒供。二是讯问用语不当。在讯问中如何使用语言,不仅能看出一个侦查员的文字修养,而且也能反映出其业务能力和讯问技巧。讯问中,用语得当,往往一句话就能击中要害。使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交代罪行。同样,一句话问的不当就会暴露案情和我们掌握案情的底细,给办案带来不可收拾的后果。三是多人多轮讯问,事先没有明确主审和统一讯问方式。讯问中争先发问,跑题发问,致使犯罪嫌疑人感到侦查人员没有掌握多少材料,故反应冷淡,不作供述。四是不实事求是。有的侦查员在讯问中,无论犯罪嫌疑人态度好坏,都说态度不老实,使对方认为你是非不明、好坏不分,干脆来个破罐子破摔,抗拒到底。五是使用证据不当。在犯罪嫌疑人存在侥幸心理、拒供的时候,有计划、有目的地使用某些证据材料,对揭穿犯罪嫌疑人的谎言,破除其侥幸心理,促使其交代问题,从而打开僵持局面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使用不当或者不到火候就把证据搬出来,就会暴露侦查员掌握的“底牌”,使讯问陷入被动局面,造成讯问不顺利。
  六、个人主观臆断
  有的侦查人员想法主观,固执已见,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脱离实际,只是根据一些片面的、未经证实的材料,在脑子里形成印象,先入为主,主观地定出一个框框,然后带着框框去讯问。当犯罪嫌疑人不按他们的主观愿望供述,交待的问题与他们脑子里形成的框框相悖的时候,就视为狡辩抵赖、推脱责任,甚至把正常的辩解和申诉一律视为“不老实”、“态度不好”,迫使犯罪嫌疑人按照他们的意图交代问题。有的犯罪嫌疑人就可能根据侦查人员的意图,讲假话,使讯问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导致讯问不顺利。
  七、随意许愿
  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政策教育,不能言过其实,不要“许愿”。有的侦查员急于求成,不是运用政策、法律的威力进行震慑教育,运用有效的讯问方法予以制服,而是利用犯罪嫌疑人急于获得自由的心理,向犯罪嫌疑人许愿,告诉对方只要交代了问题就放其回家。犯罪嫌疑人为了早日回家,就按照侦查人员的意图做了供述。其结果一是造成乱供、伪供,给办案带来不应有的困难;二是即使供述的是真实情况,一旦没有如愿以偿,他们便会认为侦查人员说话不算数,欺骗了自己,再次讯问时就会翻供,而且会反咬一口,说成是侦查人员诱供。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他们抓住这个“理”进行抵赖,造成讯问不顺利,甚至失败。
  八、不尊重嫌疑人人格
  讯问中,当犯罪嫌疑人体察到侦查人员尊重其人格,并且是摆事实、讲道理、文明公正、以理服人时,才比较容易转化,减轻对立情绪,也比较容易说心理话,坦白交代罪行。而当他认为侦查人员简单粗暴、不近人情、不晓事理,甚至故意捉弄、刁难时,就会增加对立情绪。有的侦查人员在讯问中时常表现出傲慢的、不适当的严厉态度,甚至对犯罪嫌疑人讽刺、挖苦,污辱人格,用严重损伤其自尊心的言行进行刺激,不但不会消除对抗情绪,反而会引起对方的不满和反感,加剧对抗,出现僵持局面。
  九、侦查人员修养不够
  讯问中,侦查人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老练,不感情用事。感情冲动,往往会丧失理智,说出一些“过头”话,做出一些得不偿失的事情。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就希望侦查人员发脾气,甚至想方设法刺激他们动肝火,以便得到在侦查人员冷静、理智时所得不到的东西,摸到我们的底细。一些缺乏修养的侦查员,在嫌疑人交代一点什么问题后就喜形于色;而在顶撞几句或者没有回答问题时就暴跳如雷,将内心活动呈现在犯罪嫌疑人面前。
  职务犯罪嫌疑人大多社会经验丰富,善于察言观色。接受讯问时,一面讲问题,一面观察侦查员面部表情变化。一些不老练的侦查员,内心活动溢于言表,犯罪嫌疑人就能从中看出他讲的一些话,侦查人员相信了哪些,哪些引起了重视,哪些根本不被当回事儿,由此,他就可以“试探深浅”,推断出侦查人员掌握了哪些情况,哪些问题还不知道。于是,他就“编故事”“耍套路”,使出一些对付讯问的办法,导致讯问不顺利。
  综上所述,自侦案件讯问不顺利的原因,虽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因素造成的。所以,要做好讯问工作,必须强化对自侦部门的业务培训,而自侦部门的干警也要加强学习锻炼,不断提高素质,才能适应侦查工作的新发展,新需要。
  
  (作者通讯地址:大连市长海县人民检察院,辽宁 大连 1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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