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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同事一夜情,优秀教师终止危险游戏却留后遗症
1975年,陈刚出生在重庆垫江。师范毕业那年,陈刚被分到县里一所中心小学任教。
“来,大家认识一下,这是新调到我们学校的何凤老师。”2003年初的一天,陈刚正在办公室写教研报告,校长带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走了进来,并指着陈刚对面的一个空位说:“你就坐这里吧!”
何凤来到这里后,很快就得知陈刚是学校业务的尖子。为此,她经常找陈刚请教一些教学上的难题。
一天傍晚,陈刚给几个学生补课后回到办公室,见其他老师已经回家,而何凤却坐在那里发呆。陈刚提醒道:“快回家吧,天快黑了。”何凤却哭了起来。
陈刚经过了解才知道,何凤嫁了一个很富有的人家,婆婆经常为了一点小事数落她。而丈夫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不说,还规定她要有尊长观念,不能与母亲顶嘴。这天早上来上班前,婆婆又为一点小事说了何凤一通,以至她下班后不想回去与婆婆碰面。
“你要不按时回去,老人肯定要多想了。”在陈刚的劝导下何凤才回了家。这在何凤的心里,陈刚除了好学上进、工作能力强外,还十分善解人意,对陈刚更加充满了好感。从那以后,何凤主动跟他倾诉一些生活上的烦心事。
2003年12月,陈刚被学校派去参加县“骨干教师”培训。参加培训不到一周,何凤便进城来找他,请陈刚陪她去逛街买东西。由于培训紧张,陈刚婉言拒绝了。可在培训快结束的前几天,何凤又来找他。由于当天下午培训没课,他就爽快地答应陪何凤去逛街。那天,陈刚陪着何凤把县城里的商场几乎全逛遍了,何凤买了好多东西。可当他赶着把何凤送去车站乘车回家时,已经没有了班车。
正当陈刚不知该怎么办时,何凤却提出太饿了,先吃东西。然后让陈刚帮自己拎着东西,来到一家宾馆登记住下。
“早点休息吧!逛了那么长时间,你肯定累坏了。”陈刚见天色已晚准备回培训班宿舍。可就在他转身时,何凤却伸手拉住了他。在他与何凤的眼神相互交汇的刹那,他感觉到了一颗渴望他留下,又让他不忍也无法拒绝的心……
第二天一大早,陈刚忐忑不安地回到了培训班。剩下的几天培训根本没有心思学习,总觉得对不住自己老实善良的妻子。培训结束回到学校后,他尽量避开与何凤单独接触。一直到放假的前一天才鼓足勇气约何凤出去。
“那天我们都错了,不该发生那样的事情。也请原谅我当时没有控制住自己。”在学校外的小山坡上,陈刚提出:“为了我们各自的家人,我们从现在起,必须终止这个危险的游戏,以免对更多的人造成伤害。”
“我很讨厌吗?”何凤久久才说出这一句话,最后不得不满腔怨恨地离开。
“通奸”状元考生被拒公务员门外,发誓改过获德能勤绩全优
处理完与何凤的那件事后,陈刚决定把心思全部投入到工作和对家人的关爱中。并决定在业余时间继续努力去实现自己多年来的一个梦想:报考公务员。
2004年5月,已是高级语文教师的陈刚得知,垫江县检察院要公开招聘几名工作人员,他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了考试。结果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通知去面试,他的面试成绩也是第一,接下来的体检也完全合格。这样,如果政审没问题,陈刚去检察院工作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2004年7月,正在家里等待县人事局和检察院政审的陈刚,突然接到县纪委的通知,让他去一趟。然而,让陈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纪委找他去,居然是要调查他与何凤的那次私生活问题。
“这事只有我和她才知道啊,纪委怎么这时过问起来了呢?”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接受检察院的公务员招考政审,陈刚心里当即凉了大半。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追问,陈刚如实承认了那次事实。
最后,纪委以陈刚与女同事“通奸”为由,对陈刚作出了党内警告的处分。这样,陈刚最终以政审不合格而落榜。
一些朋友和同事都愤愤不平,认为这事这么久都没有被揭开,却偏偏在陈刚被政审前揭开,明显是有人报复陈刚。
外界的消息很快印证了大家的猜测,说是何凤和婆家一起把事情捅到了纪委。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2004年暑假之后开学,陈刚被从原来执教的中心小学调到一个偏僻的乡村小学任教,还被扣除了13个月的奖金。
因为有那个处分,陈刚变得沉默寡言了,尤其是他幾乎不敢跟女同事说一句话。渐渐的,很多同事了解了事情的真相,便主动跟他接触。陈刚非常感激,他决心重塑自己的形象。
2006年,陈刚因工作中表现出色,被当地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教育局也把他调到一所条件较好的中心小学任教。此后,陈刚在工作中更加积极认真,不仅当了班主任,还是学科组长、校办公室主任。2007年被评为“优秀教师”,成了学校德、能、勤、绩全优的教学标兵。
后遗症影响一生前程,再三遭拒录状告人事局能否现转机
陈刚的心里又重新燃起了考公务员的梦想。
2007年8月15日,陈刚得知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要公开招考一批公务员。他从网上详细阅读了报考简章,觉得报考条件自己都符合,就准备报考。但想到那次处分,他专门拨通了人事局的咨询电话,询问像他这样的人是否可以报考。在得到人事局相关人员“没问题”的回答后,陈刚这才放下心来,填报了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办事处的文秘岗位,并于9月下旬参加了统一考试。同时,还参加了该区副处级干部的招录考试。
2007年10月底,考试成绩公布,陈刚笔试第一名。在通知面试之前,人事部门对陈刚进行资格复审,陈刚按要求提供了相关真实资料,顺利地通过了复审。在随后的面试成绩中,陈刚再次获得了第一名。体检也全都合格。
2007年12月5日,重庆市渝中区人事局委托大溪沟街道办事处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陈刚所在学校对他进行政审。学校对他作出的书面评价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成绩显著,是一位受领导赞赏、学生喜爱,家长称赞的优秀教师……
在工作人员向陈刚个人了解情况时,陈刚坦诚地谈了自己曾受到的党纪处分,但两个工作人员对此并没有说什么。
12月下旬,陈刚得知与他一同报考的人都去填表了,而他却未接到任何通知,顿时感到情况不妙。为了弄清真相,陈刚向学校请了假,从县城坐了几个小时车到了重庆,又急匆匆赶到人事局询问自己没有接到录用通知的原因。
“对不起,我们在政审中发现你曾经因作风问题受到过警告处分……”工作人员调出陈刚的资料后告诉他。
陈刚找了相关负责人解释,希望能给已经改过自新的自己一次上进的机会。可是在2008年1月17日,渝中区人事局还是给他出了一纸不予录用的书面通知。拒录的原因是,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陈刚因不具有良好的品行,不符合公务员的录用条件。
陈刚觉得十分委屈,他查阅了《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重庆市纪委《对受党纪处分后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所作的说明》,那上面都清楚地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人,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期只有一年。“而我是2004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现在早已过了影响期。”
为此,陈刚认为渝中区人事局拒录自己,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用人政策,在接到书面通知一周之内,向渝中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在这份申请中陈刚恳切地写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觉得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已经改好了。难道因为我曾经犯过的一次过错,就要影响我一辈子,让我永远失去上进的机会?”
可陈刚的一线希望,再次被渝中区政府维持渝中区人事局不予录用的决定破灭了。于是,万般无奈的陈刚从网上聯系了因公益诉讼被中央媒体评为2006年的“公共利益年度人物”、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一个警告处分,难道要让一个年轻人永无出头之日?”周泽了解过陈刚的详情后,最终决定义务为陈刚代理诉讼。
2008年3月24日,陈刚在周泽的帮助下正式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4月29日,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周泽认为,陈刚四年前的一次错误行为,并不是他连续和一贯的作为,更不是他一贯的品行显现,因此被告不能以那一次错误,就断定陈刚不具有良好品行。再说陈刚的警告处分早已过了一年的影响期,其本人也在这几年中悔过与自新,几乎年年被评为优秀和先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的规定,渝中区人事局无权随意对陈刚追加条件,更无权超越法律规定剥夺他被招录为公务员的权利。从保护和尊重人权方面来说,国家机关应该具备足够的开明胸襟,招纳陈刚这样的优秀人才。
被告代理人辩称,被告有公务员录用的职权,其中包含了对考生的品行是否良好的判断权,这种判断权属于录用部门自由裁量权范畴,法院不应对此进行审查。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原告曾因生活作风问题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不具有公务员应当具有的良好品行。既然可以择优录取,就意味着可选择品行更好的。
陈刚在自述材料中说道:“人事局的拒录不仅严重损害了我的权利、扼杀了我的前途,还对我这个虔诚悔过,想干事、能干事的人的公开打击和歧视,剥夺了成绩优秀的我为国家服务的机会,对国家和我个人都极端的不负责。”
本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那么,人事局对陈刚的拒录理由是否合法呢?有的人认为人事局把好德才兼备的公务员入口关无可非议;有的人认为不应把法律问题和道德规范相混淆,扼杀优秀人才的前程。
2008年6月13日,渝中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陈刚的诉讼请求。陈刚和他的律师均表示不服,决定上诉。
编辑:盛汉卿
1975年,陈刚出生在重庆垫江。师范毕业那年,陈刚被分到县里一所中心小学任教。
“来,大家认识一下,这是新调到我们学校的何凤老师。”2003年初的一天,陈刚正在办公室写教研报告,校长带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走了进来,并指着陈刚对面的一个空位说:“你就坐这里吧!”
何凤来到这里后,很快就得知陈刚是学校业务的尖子。为此,她经常找陈刚请教一些教学上的难题。
一天傍晚,陈刚给几个学生补课后回到办公室,见其他老师已经回家,而何凤却坐在那里发呆。陈刚提醒道:“快回家吧,天快黑了。”何凤却哭了起来。
陈刚经过了解才知道,何凤嫁了一个很富有的人家,婆婆经常为了一点小事数落她。而丈夫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不说,还规定她要有尊长观念,不能与母亲顶嘴。这天早上来上班前,婆婆又为一点小事说了何凤一通,以至她下班后不想回去与婆婆碰面。
“你要不按时回去,老人肯定要多想了。”在陈刚的劝导下何凤才回了家。这在何凤的心里,陈刚除了好学上进、工作能力强外,还十分善解人意,对陈刚更加充满了好感。从那以后,何凤主动跟他倾诉一些生活上的烦心事。
2003年12月,陈刚被学校派去参加县“骨干教师”培训。参加培训不到一周,何凤便进城来找他,请陈刚陪她去逛街买东西。由于培训紧张,陈刚婉言拒绝了。可在培训快结束的前几天,何凤又来找他。由于当天下午培训没课,他就爽快地答应陪何凤去逛街。那天,陈刚陪着何凤把县城里的商场几乎全逛遍了,何凤买了好多东西。可当他赶着把何凤送去车站乘车回家时,已经没有了班车。
正当陈刚不知该怎么办时,何凤却提出太饿了,先吃东西。然后让陈刚帮自己拎着东西,来到一家宾馆登记住下。
“早点休息吧!逛了那么长时间,你肯定累坏了。”陈刚见天色已晚准备回培训班宿舍。可就在他转身时,何凤却伸手拉住了他。在他与何凤的眼神相互交汇的刹那,他感觉到了一颗渴望他留下,又让他不忍也无法拒绝的心……
第二天一大早,陈刚忐忑不安地回到了培训班。剩下的几天培训根本没有心思学习,总觉得对不住自己老实善良的妻子。培训结束回到学校后,他尽量避开与何凤单独接触。一直到放假的前一天才鼓足勇气约何凤出去。
“那天我们都错了,不该发生那样的事情。也请原谅我当时没有控制住自己。”在学校外的小山坡上,陈刚提出:“为了我们各自的家人,我们从现在起,必须终止这个危险的游戏,以免对更多的人造成伤害。”
“我很讨厌吗?”何凤久久才说出这一句话,最后不得不满腔怨恨地离开。
“通奸”状元考生被拒公务员门外,发誓改过获德能勤绩全优
处理完与何凤的那件事后,陈刚决定把心思全部投入到工作和对家人的关爱中。并决定在业余时间继续努力去实现自己多年来的一个梦想:报考公务员。
2004年5月,已是高级语文教师的陈刚得知,垫江县检察院要公开招聘几名工作人员,他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了考试。结果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通知去面试,他的面试成绩也是第一,接下来的体检也完全合格。这样,如果政审没问题,陈刚去检察院工作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2004年7月,正在家里等待县人事局和检察院政审的陈刚,突然接到县纪委的通知,让他去一趟。然而,让陈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纪委找他去,居然是要调查他与何凤的那次私生活问题。
“这事只有我和她才知道啊,纪委怎么这时过问起来了呢?”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接受检察院的公务员招考政审,陈刚心里当即凉了大半。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追问,陈刚如实承认了那次事实。
最后,纪委以陈刚与女同事“通奸”为由,对陈刚作出了党内警告的处分。这样,陈刚最终以政审不合格而落榜。
一些朋友和同事都愤愤不平,认为这事这么久都没有被揭开,却偏偏在陈刚被政审前揭开,明显是有人报复陈刚。
外界的消息很快印证了大家的猜测,说是何凤和婆家一起把事情捅到了纪委。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2004年暑假之后开学,陈刚被从原来执教的中心小学调到一个偏僻的乡村小学任教,还被扣除了13个月的奖金。
因为有那个处分,陈刚变得沉默寡言了,尤其是他幾乎不敢跟女同事说一句话。渐渐的,很多同事了解了事情的真相,便主动跟他接触。陈刚非常感激,他决心重塑自己的形象。
2006年,陈刚因工作中表现出色,被当地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教育局也把他调到一所条件较好的中心小学任教。此后,陈刚在工作中更加积极认真,不仅当了班主任,还是学科组长、校办公室主任。2007年被评为“优秀教师”,成了学校德、能、勤、绩全优的教学标兵。
后遗症影响一生前程,再三遭拒录状告人事局能否现转机
陈刚的心里又重新燃起了考公务员的梦想。
2007年8月15日,陈刚得知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要公开招考一批公务员。他从网上详细阅读了报考简章,觉得报考条件自己都符合,就准备报考。但想到那次处分,他专门拨通了人事局的咨询电话,询问像他这样的人是否可以报考。在得到人事局相关人员“没问题”的回答后,陈刚这才放下心来,填报了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办事处的文秘岗位,并于9月下旬参加了统一考试。同时,还参加了该区副处级干部的招录考试。
2007年10月底,考试成绩公布,陈刚笔试第一名。在通知面试之前,人事部门对陈刚进行资格复审,陈刚按要求提供了相关真实资料,顺利地通过了复审。在随后的面试成绩中,陈刚再次获得了第一名。体检也全都合格。
2007年12月5日,重庆市渝中区人事局委托大溪沟街道办事处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陈刚所在学校对他进行政审。学校对他作出的书面评价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成绩显著,是一位受领导赞赏、学生喜爱,家长称赞的优秀教师……
在工作人员向陈刚个人了解情况时,陈刚坦诚地谈了自己曾受到的党纪处分,但两个工作人员对此并没有说什么。
12月下旬,陈刚得知与他一同报考的人都去填表了,而他却未接到任何通知,顿时感到情况不妙。为了弄清真相,陈刚向学校请了假,从县城坐了几个小时车到了重庆,又急匆匆赶到人事局询问自己没有接到录用通知的原因。
“对不起,我们在政审中发现你曾经因作风问题受到过警告处分……”工作人员调出陈刚的资料后告诉他。
陈刚找了相关负责人解释,希望能给已经改过自新的自己一次上进的机会。可是在2008年1月17日,渝中区人事局还是给他出了一纸不予录用的书面通知。拒录的原因是,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陈刚因不具有良好的品行,不符合公务员的录用条件。
陈刚觉得十分委屈,他查阅了《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重庆市纪委《对受党纪处分后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所作的说明》,那上面都清楚地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人,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期只有一年。“而我是2004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现在早已过了影响期。”
为此,陈刚认为渝中区人事局拒录自己,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用人政策,在接到书面通知一周之内,向渝中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在这份申请中陈刚恳切地写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觉得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已经改好了。难道因为我曾经犯过的一次过错,就要影响我一辈子,让我永远失去上进的机会?”
可陈刚的一线希望,再次被渝中区政府维持渝中区人事局不予录用的决定破灭了。于是,万般无奈的陈刚从网上聯系了因公益诉讼被中央媒体评为2006年的“公共利益年度人物”、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一个警告处分,难道要让一个年轻人永无出头之日?”周泽了解过陈刚的详情后,最终决定义务为陈刚代理诉讼。
2008年3月24日,陈刚在周泽的帮助下正式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4月29日,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周泽认为,陈刚四年前的一次错误行为,并不是他连续和一贯的作为,更不是他一贯的品行显现,因此被告不能以那一次错误,就断定陈刚不具有良好品行。再说陈刚的警告处分早已过了一年的影响期,其本人也在这几年中悔过与自新,几乎年年被评为优秀和先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的规定,渝中区人事局无权随意对陈刚追加条件,更无权超越法律规定剥夺他被招录为公务员的权利。从保护和尊重人权方面来说,国家机关应该具备足够的开明胸襟,招纳陈刚这样的优秀人才。
被告代理人辩称,被告有公务员录用的职权,其中包含了对考生的品行是否良好的判断权,这种判断权属于录用部门自由裁量权范畴,法院不应对此进行审查。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原告曾因生活作风问题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不具有公务员应当具有的良好品行。既然可以择优录取,就意味着可选择品行更好的。
陈刚在自述材料中说道:“人事局的拒录不仅严重损害了我的权利、扼杀了我的前途,还对我这个虔诚悔过,想干事、能干事的人的公开打击和歧视,剥夺了成绩优秀的我为国家服务的机会,对国家和我个人都极端的不负责。”
本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那么,人事局对陈刚的拒录理由是否合法呢?有的人认为人事局把好德才兼备的公务员入口关无可非议;有的人认为不应把法律问题和道德规范相混淆,扼杀优秀人才的前程。
2008年6月13日,渝中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陈刚的诉讼请求。陈刚和他的律师均表示不服,决定上诉。
编辑:盛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