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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并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