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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16]12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