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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目前乡村关系中绝大多乡镇职能数要不是越位,导致村级组织行政化,就是缺位,导致村级组织过度民主化或者村级组织瘫痪的问题,通过比较广泛的农村调查和分析,认为目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不配套、压力型行政体制扭曲乡村关系、不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引发的村乡关系不协调是其主要原因,并进一步提出完善相关乡村治理法规,解决制度缺位,使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的乡镇职能部分无缝连接;规范转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