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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8月1号开始,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实施,规范中首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同时协议出让土地必须实行公示制度。这里所谓的用地预申制度其实就是香港特区政府现在普遍采用的土地出让方式——“勾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