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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2011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春召开。省农委、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水利厅、牧业局和供销社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省农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科教处、农业处、农机处和省种子站、省农药检定所、省土肥站、省农机鉴定站、省植检站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长春市及所辖城区的农业(包括综合执法机构和种子、农药、肥料、农机、植检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公安、工商、质监、水利、牧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各市(州)、县级及所辖城区的农业(包括综合执法机构和种子、农药、肥料、农机、植检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农业执法人员)、公安、工商、质监、水利、牧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收听收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农委主任任克军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在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量实现600亿斤,力争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00元,增长10%以上。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要切实肩负起农资打假责任,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工作摆位上要更加突出,在工作措施上要更加强化,在行动落实上要更加抓紧。
任克军主任指出,今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保安全、促增收、优秩序、维权益”为主题,实施“全要素、全过程、全社会”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措施,大力提高打假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保安全”就是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安全,严禁假劣农资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杜绝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促增收”就是提高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发挥优质农资产品在生产上节本降耗、增产增收的作用;“优秩序”就是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公平、守法的农资市场秩序;“维权益”就是维护农作物品种权和农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要素”就是将农资市场主体、对象、行为及其相关的资质资格、质量标准、技术指标、许可登记、标签标志、商标标识、广告宣传等要素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过程”就是对农资生产、流通、销售的整体过程实施监管;“全社会”就是营造打假护农的社会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关注与支持。
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和关键环节监管。要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渔)药、疫苗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严格市场监管。各地要针对不同农资品种,分别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市场,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流通渠道;抓好源头监管。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对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逐一清理,对无证照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要强化流通源头治理;抓好销售终端监管。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入户倒查的方式,加强对订单销售和入户直销农资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抓好市场执法检查。要调动执法力量,对农资市场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重点抓好“七查”。即:一查“主体资格”,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二查“产品真实性”,打击制售假冒产品行为;三查“产品质量”,打击制售劣质产品行为;四查“产品证号”,打击制售非法产品行为;五查“产品标识”,打击“套牌”、“冒牌”、“挂牌”行为;六查“生产经营档案”,打击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七查“宣传广告”,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抓好案件查处。要把查违法案源,侦破违法案件,作为打假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
(省农委法规处供稿)
各市(州)、县级及所辖城区的农业(包括综合执法机构和种子、农药、肥料、农机、植检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农业执法人员)、公安、工商、质监、水利、牧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收听收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农委主任任克军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在正常年景下,粮食总产量实现600亿斤,力争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00元,增长10%以上。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要切实肩负起农资打假责任,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工作摆位上要更加突出,在工作措施上要更加强化,在行动落实上要更加抓紧。
任克军主任指出,今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保安全、促增收、优秩序、维权益”为主题,实施“全要素、全过程、全社会”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措施,大力提高打假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保安全”就是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安全,严禁假劣农资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杜绝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促增收”就是提高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发挥优质农资产品在生产上节本降耗、增产增收的作用;“优秩序”就是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构建诚实、守信、公平、守法的农资市场秩序;“维权益”就是维护农作物品种权和农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要素”就是将农资市场主体、对象、行为及其相关的资质资格、质量标准、技术指标、许可登记、标签标志、商标标识、广告宣传等要素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过程”就是对农资生产、流通、销售的整体过程实施监管;“全社会”就是营造打假护农的社会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关注与支持。
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和关键环节监管。要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渔)药、疫苗等农资质量问题为重点,严格市场监管。各地要针对不同农资品种,分别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市场,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摊点,坚决打击流动加工点、分装点和地下黑窝点,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流通渠道;抓好源头监管。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对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逐一清理,对无证照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缔。要强化流通源头治理;抓好销售终端监管。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入户倒查的方式,加强对订单销售和入户直销农资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抓好市场执法检查。要调动执法力量,对农资市场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重点抓好“七查”。即:一查“主体资格”,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二查“产品真实性”,打击制售假冒产品行为;三查“产品质量”,打击制售劣质产品行为;四查“产品证号”,打击制售非法产品行为;五查“产品标识”,打击“套牌”、“冒牌”、“挂牌”行为;六查“生产经营档案”,打击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七查“宣传广告”,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抓好案件查处。要把查违法案源,侦破违法案件,作为打假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
(省农委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