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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权保障以及人类司法走向文明、民主的角度来看,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已成为必然.由于沉默权直接威胁到"公权力"的实施,因而极易受到司法人员的侵犯.因此,对沉默权的程序保障应当与确立沉默权制度本身一样重要.本文从现有国外立法入手,借鉴国外经验,认为应当在我国确立"告知规则、放弃规则、排除规则以及律师参与规则"以确保沉默权真正成为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