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乡村漫游者的独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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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刘亮程的位置
  刘亮程的独特性,首先是他面对乡土时的自身所处位置,或者说是他所摆出的姿态。近代以来,以乡村文学为描写对象的作者,往往都带有一定的外来者的色彩,比如鲁迅一系的带有国民性批判色彩的乡土小说,叙述者往往是从乡村走出来接受了现代文明的农裔知识分子,他们带着现代文明的眼光回过头来重新审视自己出身的乡土。鲁迅自己定位的“乡土文学”,往往是“侨寓文学”,他对许钦文的点评中便说,“许钦文自名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为《故乡》,也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自招为乡土文学的作者,不过在还未开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到异地去了”。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鲁迅全集》第6卷,第255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又如废名、沈从文等人一系的所谓的“乡土浪漫派”,在这里叙述者虽然描写的是中国乡村的风景、风情和风俗,也往往是以外来者的眼光来观赏乡村,所以在我们看来反倒时常显出一种异域风情的味道。至于赵树理等人,虽然是从农村中土生土长出来的土得很彻底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们将自己的位置定在图解国家政策和为农民利益代言之间,眼光也就不可能完全是来自乡村内部。
  刘亮程与他们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的目光完全是乡村本身的,是一个有闲暇的不务正业的四处游荡的哲学农民式的眼光,所以我们不妨借用波特莱尔和本雅明的术语,称他为“乡村漫游者”。当然,刘亮程不可能是一个真正的农民,他不以种田为终身事业,只是在村庄里游荡、观察,却也主动区别与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第21页,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他长时期地体味、涵养乡村生活,感知乡村的气味。他对于乡村的感知——或者说是他对于世界的感知,因为在刘亮程的文学世界里,村庄就是世界——是一个有阅历的农民式的感知,是原汁原味的、未经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剪裁的,所以我们一读他的文字,仿佛就能闻到炊烟和家畜的味道,就能感受到野外的虫鸟和草木的气息。
  二、主观的时空
  传统中国人对于时间的流逝和流动的单向性是有着非常敏感的体会的。孔子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汉代诗歌中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日复西归”这样的诗句,这一系列的对于时间的紧迫感的认知,都是要催人奋进,趁着年少努力进取,民间谚语说“寸金难买寸光阴”,亦是如此。即便是及时行乐一派,他们也是基于对于时间的紧迫感的认知,所以要抓住当下,将一日当作一日甚至两日来过,努力寻欢作乐。在这方面,这样享乐主义派和前面的努力进取派一样,也是以时光易逝的悲壮感为底子的。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时间的认知,就更急迫了。现代社会的分工,是一种对于时间的压榨,将在古人那里如长河一般连绵不断地流动的时间切成一块块的碎片,然后用各种可以量化的工作填满它,时间被量化为赤裸裸的金钱,量化为各种统计数字、工作业绩,时间失去了生命的体温,甚至冷酷、客观得让人联想不到生命这回事。时间和生命已经没有了关系,它只是人们获取身外之物的一个工具。
  而在刘亮程这里,时间是主观的。时间不是单向度的,而是二维甚至是多维的。时间不是独立于人甚至一切万物之外孤立存在的,它和万物的生命纠缠在一起,和人的精神、心灵具有一种同构关系。时间也就不再是匀速流动,而是有了区分,人在不同的情绪、做不同的事情、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的时候,时间都是不同的——有的时间温暖宽厚,有的时间贫乏冷酷,有的时间快,有的时间慢。比如他说:“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在《谁的影子》中说: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波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节残墙根。②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第41、123、11、15页,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在刘亮程看来,人的事功、奋斗最终在时间、生命面前是无力的。
  由此刘亮程对时间反倒保存了一份敬畏之心。现代通讯的发达便利,使得人们产生了可以征服时间的错觉,产生了对时间的傲慢感,人们总是努力地與时间赛跑。时间被切成不相干的无等差的碎片,时间的意义在于可以量化,当下的意义在于可以换取未来。而刘亮程对时间的态度是敬畏和顺从,他从不和时间别苗头。人类无论如何奔跑努力,在时间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刘亮程对于那些努力和时间赛跑的人甚至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嘲笑,他在《逃跑的马》中说:“有些东西我迟来一会儿便不属于我了,我也不在乎。许多年之后你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在刘亮程那里,时间的长河并没有被人为地截断,而是保留着它原初的混沌状态的连续性和同一性——现在就是过去,就是未来。在这样的时间观面前,跑得快和跑得慢是一样的,向前跑和向后跑也没什么区别,在同一篇文章中,他又说:“我没骑马奔跑过,我保持着自己的速度。一些年月人们一窝蜂朝某个地方飞奔,我远远地落在后面,像是被遗弃。另一些年月人们回过头,朝相反的方向奔跑,我仍旧慢慢悠悠,远远地走在他们前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骑马。”②
  在时间的长河中,刘亮程作品中的人物很起劲地干着各种在常人看来没什么意义的事情,虽然四处游荡,却对劳动有着很严肃的尊重。他既不是积极进取,追求建功立业,也不是及时享乐,而是对于时间流逝的顺从。在《我改变的事物》一文中,他自比荒野,“那片荒野不是谁的,许多草还没有名字,胡乱地生长着。我也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②④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第5、17-18、121-122页,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这样一种人生状态,正是原生态的混沌状态,无名目,无主人,没有被种种新的旧的价值观念支配、割裂,而是保持着天然的整体性和生命力。“我”做的种种小事,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但是也并不比那些所谓的伟大事业更无意义。于“平凡”和“伟大”之间,刘亮程显然更中意、亲近“平凡”,因为在他看来,“伟大”是“空洞乏味”的,伟大使人从实在切近的生活中剥离,与切实的生命隔开,也使得生命不再鲜活完整,而变得干枯皴裂。与之相比,平凡则更为难得,它需要人们贴近大地,以长久的时间和生命用心去生活、去体味。②这种看似不思进取或者说看似豁达的态度中,其实也蕴含着对于现实中那种割裂时间、藐视生命的人生态度的反抗,是要将时间从作为可以量化的等价交换的商品地位中解救出来,重新赋予其带有人生体验和生命温度的独特性和尊严感。   当代作家评论2016年第3期对时间顺从甚至与时间比慢,还在于寻找一种归宿感。人在缓慢得近乎静止的时间中,逐渐与故乡、家园、大地融为一体。人长期居住于同一个地方,人与所处的一草一木相互浸润濡染,互相带有了对方的生命与气息,才会感觉到时间的缓慢,才会真正地与自己的内心住在一起。刘亮程认为,对于中国汉民族而言,故乡便是宗教,是人们心灵最后的归宿。刘亮程:(《农村是我们每个中国人的老家——答青年诗人北野问》,《书城》2000年12月。刘亮程的村庄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故乡,它在人们的身体不可避免地踏入现代工业社会时给心灵预留了栖居之地。在《天边大火》中,刘亮程说:“‘我’”在人们睡去的长夜守着村庄,听到村庄在风中移动,要唤醒村人,但是无用,放了一把大火,仍然没有一个人醒来——他是以孤独的村庄守望者自居的。④
  从表面上看,刘亮程似乎将生命的时间变短了,因为在积极进取的人看来,他作品中的人似乎一辈子也没有干过什么大事。但从另一方面看,他似乎又将时间变长了,因为时间可以抵达的外在的长度和广度虽然看起来缩小了,生命时间的宽度却被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他有那么多闲暇去生活,去观察我们平素根本不会在意的草木鸟兽、昆虫万物的生活、生命状态——时间之河的流动,在这里仿佛变得更加缓慢了。
  刘亮程在拓展和丰富时间和生命宽度的同时,也拓展和丰富了空间的宽度。他的独特之处在于,现代科技使人们将地球变成一个村的时候,他从一个村庄中看出整个世界。昆虫之微,宇宙之大,在“一个人的村庄”里都可以得到展现:村庄之微中即包含着宇宙之大。在一个村庄里,有那么丰富感性的世界,对于我们来说原本都是不存在的:蚂蚁窝,庄稼地,田野上的风,一切的昆虫鸟兽草木的世界,都是活生生的,都是有生命的。这些原本被遮蔽的相对于我们来说隐形的世界,被刘亮程的文字点亮,突然打开,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个好的作家,是要丰富我们对于生命和世界的认识的。人们在匆忙赶往前方、追求更多的信息和知識的同时,忽略了身边的丰富感性的生命,看似丰满,实则贫乏了。刘亮程式的空间,看似局限于一个狭小的村庄,其实却从村庄里开出了无数新世界。
  三、生命观:悲悯与和谐
  现代人的世界,被各种知识、概念割裂为看似互不统属的片段,而刘亮程心灵所居住的那个世界仍然是完整的,宇宙是一个互相联结充满生机和生命力的整体,保留着被割裂前的混沌状态。他与时间比慢,是要对抗人类面对时间的侈慢心,他的宇宙观,则是反抗着人类面对除自身以外万物的侈慢心。
  人类自居为万物灵长,以万物为手段。刘亮程眼中的宇宙万物则不然,他的世界是“人畜共居”——人并不天然地比畜高明。他常常将人类的情感思虑推己及物地植入万物之中,万物也就都有了生命,有了情感,有了面对衰老死亡的悲哀。人类既然与万物的命运、情感相通,这种从人类投射到万物身上的情感,也往往折返回来,以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方式审视人类自身的命运。
  推己及物,自然会对万物有一种悲悯之情,文字中便有许多温暖、温情的东西。刘亮程对于那些细微的卑微的生命,如猫狗牛羊,以至于蚊虫,都有着设身处地的体察和关爱。比如《两条狗》中,那条胆小柔弱的黑狗,被父亲卖掉,又跑回来;得不到主人的关心,被黄狗欺负,最后孤独寂寞而死。他由此想到,人总要面对老狗将死的处境,在黑狗的眼里,人的生活是怎样的呢?在《春天的步调》中,尤其可以见出他对细微生命的感知和同情:一只老去的蚊子,最后承载不了自己喝的一肚子的血而累死。他说,“大地明媚复苏时,一只虫子的全部感知里,大地暗淡下去”,②③④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第121-122页、73-78、7-8、10、47-48页,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充满了对于生命的敬意。一只蚊子的生命,也是有尊严的。这里也可以看出,刘亮程眼中的世界,也是主观的,当一只蚊子老去,将要面对死亡时,对于它来说,整个世界都失去意义了。
  所以刘亮程式的温情,其实有着寒冷悲伤的底子。他的悲悯之情,也正是以“悲”为基调,因为万物最终都难以禁受时间的风蚀,人以及人以外的草木鸟兽的生命在时间单向流逝面前永远无能为力。刘亮程有一篇《寒风吹彻》,可算是他散文中最悲伤的一篇。可能所写的内容与自己的亲人有关,所以他的感情表露的比写猫狗蚊虫更充分:在每一个人的人生中,都会存在生命里的冬天,这是属于这个人自身的冬天,人最终总会躲不过这个冬天,被冬天留住,最后死在冬天里。而这个生命的冬天的寒冷,是无论什么外物包括亲人的人情的温暖也无法融化的。春天虽然会再来,但是被冬天留住的人会像那只老去的蚊子一样,世界已经暗淡了。②因为刘亮程的生命观有这样悲哀的底子,所以他的温情就不会如一些同类的散文一样显得隔岸观火、无病呻吟,他是将自己和自己亲人生命的老去的感情带入到对宇宙万物的观察里。
  刘亮程也常将人与动物对比,甚至以动物之眼(其实也还是“人化”了的动物之眼)观照人类,从中看出人的卑微,嘲笑人的自以为是,消解人类的优越感与傲慢心。譬如他借驴之眼嘲弄自己的生殖器具,以此引发自己的自卑心,以及对人类文明、科学进步的嘲笑与怀疑。这自然有些老套,近代以来的浪漫主义主义者多有崇拜自然、野蛮、原始而否定科学、文明、现代的倾向,他们常以前者为强健为美为真,而视后者为孱弱为丑为伪。在刘亮程这里,驴也比人高贵,因为他不仅生殖能力强,更敢于独自面对人类不敢独自面对的世界。③
  当然,刘亮程矫枉过正式的“动物中心主义”,许多时候其实是一种无伤大雅的恶作剧,算是对自以为是的人类的一种顽童式的报复。他的以物观人,也有着“齐物”色彩的对生命的达观。“既然时间的河流缓慢凝滞,年复一年,那么长寿的人和短命的虫子,便也没什么区别;既然人活在狗的世界里,狗也活在人的世界里,那么人也就并不比狗高贵”。④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齐物”于刘亮程而言,只是嘲弄人类过分自大的一种修辞,是桥而不是岸。而且他对过分的人类中心主义傲慢的批评并不走向极端。他可以“‘与虫共眠’,以自己的身体为虫子的大地、原野,他将一株草的死亡、一棵树的夭折、一只虫的鸣叫都看作与人相关,他在人类快乐时,不愿意看到老鼠的哭泣和鸟的伤心。”①不过他的生命观并不像有的评论家所说的那样“万物平等”,他强调的是人的生命和万物生命的同构关系,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互相牵绊而非各自孤立,人与万物都活在相互的关系里。他固然以悲悯之心看待人类以外的草木鸟兽虫的世界和生命,却又坦然地接受人类对于动物和植物的占有和食用,既没有因为对于人的价值和尊严的过高估计而忽略其他的生命,也没有因为要证明其他生命的尊严而过度贬低人的价值,他所做的往往不过是一种换位思考,是在乡土社会走向终结之时,强调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这种和谐当然也是不平等的和谐,而是“人畜共居”的秩序,其中包括了人类对其他生物的奴役和食用。他偶有对人的调侃,却止于人与兽的各守本分。所以与其说他是类似于庄子式的万物齐一,毋宁说是对孔子式推己及人的发挥(推己及万物),这是一种很健康而又严正的生命态度,颇有一些发乎情止乎礼的境界。
  〔本文为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青年课题“刘亮程散文创作研究”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王晴飞,文学博士,安徽社科院文学所副研究员,中国现代文学馆客座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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