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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竞选总统之初,许多人都劝他不要浪费时间与精力,因为200多年来,美国43位总统都是清一色的白皮肤的人,用传统的观点来看,奥巴马几乎没有当选美国总统的任何资格和可能。不是吗?几十年前,著名黑人民权领袖杰克逊等人都曾尝试过问鼎白宫宝座,可连初选关都没能闯过去。但是,奥巴马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而是凭着自己的坦诚、热情和坚持不懈的执着赢得了广大选民的支持,最终实现了自己小学时候就想当美国总统的梦想。
这是某重点中学高三语文尖子生月测时以“执着与成功”为题写的议论文中的一段话,从全文来看,该段隶属于“本论”部分,作者举黑人血统的奥巴马成功入主白宫的奋斗历程为例,以论证“成功来自于对理想的执着追求”的观点。
应当肯定的是,奥巴马成功当选第56届、第44任美国总统,事例的真实性、典型性毋庸置疑,但却不能够有力地证明作者的观点,因为整个事例的叙述出现了三个较为严重的问题:
一是作者对奥巴马赢得大选的真实情况缺乏具体了解,导致事例描述过于简单、肤浅和偏颇,给读者以“语焉不详”“语焉不实”的感觉。作为非洲裔美国公民,奥巴马最终能够击败对手麦凯恩,与当时美国国内的政治背景、经济恶化境况、伊战影响、选民心态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等有很大的关系,绝不是本文作者所说的“奥巴马……凭着自己的坦诚、热情和坚持不懈的执着赢得了广大选民的支持”这般简单。试问,当年在美国国内及国际社会都大名鼎鼎、政治声望如日中天的黑人民权领袖杰克逊就不坦诚、不热情、不执着吗?但结果却是杰克逊在最“初”阶段没几个回合便败下阵来,只能望白宫宝座而兴叹。原因绝不是他信心不足中途放弃,而是那个时候的美国,总统职位只存在“驴象之争”,而根本不可能转变成“黑白之争”,可见其政治气候还根本不足以将黑人杰克逊送上总统宝座,一句话,“白宫梦”不是黑人兄弟应当做的,更不是黑人兄弟能够做的。可是作者却用了“……但是……”这样一个转折句群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有着十分明显的拿杰奥作对比的意味,使人误认为奥巴马具备的杰克逊均不具备的印象,可惜事实真相不是这样,这就无疑使论据的可信度打了不少折扣。
二是未能紧紧扣住“执着”这个核心来叙说奥巴马的例子,使得原本典型的事例其内涵和精髓流失殆尽,显得蔫巴巴的,失去了支撑论点的力度。奥巴马在整个竞选的进程中到底遇到过什么险些让他折戟沙场的困难和挫折?他和他的班子又是如何凭借“坚持不懈的执着”一步步化险为夷的?从作者的叙说中,所有这些事关奥巴马成功竞选的极为关键和重要的信息我们根本见不着、读不到。
三是“奥巴马”坚持不懈的执着与他“成功竞选”这两者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换言之,“坚持不懈的执着”为什么会帮助奥巴马走向成功,作者同样没有顾及到。我们都知道,“坚持不懈的执着”乃是所有参加美国总统竞选者的共性而非奥巴马的个人特质。当年,奥巴马的对手麦凯恩跟奥巴马一样也坚持到了最后关头,但命运女神却没有垂青于麦凯恩!对此,作者未能进行深入了解、研究,进而挖掘出事例中关于奥巴马依靠“执着”一路高歌挺进白宫的“不同凡响”的具体因素,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类似这样的本论段,在高中学生的议论文中十分普遍。当然,作为一名高中学生,写作考场议论文时确实很难对所叙述的事例了解得十分完整,研究得十分透彻。但是,走进考场之前即平时学习的时候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做足功夫,以确保考试时叙述的材料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观点:
第一,积累素材宜“全”。“全”是为了“备选”。所以不能满足于“大概了解”,而应着眼于“知根知底”。很多社会生活材料本身比较复杂,尤其是政治、经济、军事、宗教、科技方面的材料,舍弃不用则罢,要用就应该尽可能了解全貌。这不仅仅是写作的态度问题,而且更是关系到材料证明论点的问题。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选用材料、叙述材料时才有从容取舍的余地。
第二,研究素材宜“细”。“细”是为了“拆分”。一般地讲,大多数材料包含的因素都不单一,而且各因素之间存在并列、因果、条件等比较复杂的关系,所以要认真仔细地梳理和发掘,思考整个素材可以怎样拆分,并确定哪些因素适用于证明哪个观点,哪些因素适用于证明另外的观点,否则,叙述就就完全可能没有选择、没有侧重而将与观点毫不相干的所有因素都一并塞进文章里,就好比本文开头引用的学生习作片段,观点是“成功来自于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叙例时却出现了三个关于成功的因素:坦诚、热情、坚持不懈的执着。如果三个因素缺一不可,就要分清主次,适当兼顾“坦诚”和“热情”,而根据自己确立的观点重点写“坚持不懈的执着”。
第三,叙述素材宜“准”。“准”是为了“联接”。对素材的叙述最基本的要求是“准确”,关键要素丝毫也不能走样。叙述完之后,一定要紧密联系观点精当地展开分析和议论,以揭示“事例”与“观点”之间存在的逻辑联系,着力在“为什么”上花些笔墨,避免犯“观点与材料不统一”的毛病。比如,奥巴马执着为什么能成功,而同样执着的麦凯恩为什么败走麦城?如果不分析清楚,读者就会反驳:“坚持不懈的执着”肯定不是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的因素。
责任编校彭琳
这是某重点中学高三语文尖子生月测时以“执着与成功”为题写的议论文中的一段话,从全文来看,该段隶属于“本论”部分,作者举黑人血统的奥巴马成功入主白宫的奋斗历程为例,以论证“成功来自于对理想的执着追求”的观点。
应当肯定的是,奥巴马成功当选第56届、第44任美国总统,事例的真实性、典型性毋庸置疑,但却不能够有力地证明作者的观点,因为整个事例的叙述出现了三个较为严重的问题:
一是作者对奥巴马赢得大选的真实情况缺乏具体了解,导致事例描述过于简单、肤浅和偏颇,给读者以“语焉不详”“语焉不实”的感觉。作为非洲裔美国公民,奥巴马最终能够击败对手麦凯恩,与当时美国国内的政治背景、经济恶化境况、伊战影响、选民心态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等有很大的关系,绝不是本文作者所说的“奥巴马……凭着自己的坦诚、热情和坚持不懈的执着赢得了广大选民的支持”这般简单。试问,当年在美国国内及国际社会都大名鼎鼎、政治声望如日中天的黑人民权领袖杰克逊就不坦诚、不热情、不执着吗?但结果却是杰克逊在最“初”阶段没几个回合便败下阵来,只能望白宫宝座而兴叹。原因绝不是他信心不足中途放弃,而是那个时候的美国,总统职位只存在“驴象之争”,而根本不可能转变成“黑白之争”,可见其政治气候还根本不足以将黑人杰克逊送上总统宝座,一句话,“白宫梦”不是黑人兄弟应当做的,更不是黑人兄弟能够做的。可是作者却用了“……但是……”这样一个转折句群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有着十分明显的拿杰奥作对比的意味,使人误认为奥巴马具备的杰克逊均不具备的印象,可惜事实真相不是这样,这就无疑使论据的可信度打了不少折扣。
二是未能紧紧扣住“执着”这个核心来叙说奥巴马的例子,使得原本典型的事例其内涵和精髓流失殆尽,显得蔫巴巴的,失去了支撑论点的力度。奥巴马在整个竞选的进程中到底遇到过什么险些让他折戟沙场的困难和挫折?他和他的班子又是如何凭借“坚持不懈的执着”一步步化险为夷的?从作者的叙说中,所有这些事关奥巴马成功竞选的极为关键和重要的信息我们根本见不着、读不到。
三是“奥巴马”坚持不懈的执着与他“成功竞选”这两者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换言之,“坚持不懈的执着”为什么会帮助奥巴马走向成功,作者同样没有顾及到。我们都知道,“坚持不懈的执着”乃是所有参加美国总统竞选者的共性而非奥巴马的个人特质。当年,奥巴马的对手麦凯恩跟奥巴马一样也坚持到了最后关头,但命运女神却没有垂青于麦凯恩!对此,作者未能进行深入了解、研究,进而挖掘出事例中关于奥巴马依靠“执着”一路高歌挺进白宫的“不同凡响”的具体因素,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类似这样的本论段,在高中学生的议论文中十分普遍。当然,作为一名高中学生,写作考场议论文时确实很难对所叙述的事例了解得十分完整,研究得十分透彻。但是,走进考场之前即平时学习的时候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做足功夫,以确保考试时叙述的材料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观点:
第一,积累素材宜“全”。“全”是为了“备选”。所以不能满足于“大概了解”,而应着眼于“知根知底”。很多社会生活材料本身比较复杂,尤其是政治、经济、军事、宗教、科技方面的材料,舍弃不用则罢,要用就应该尽可能了解全貌。这不仅仅是写作的态度问题,而且更是关系到材料证明论点的问题。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选用材料、叙述材料时才有从容取舍的余地。
第二,研究素材宜“细”。“细”是为了“拆分”。一般地讲,大多数材料包含的因素都不单一,而且各因素之间存在并列、因果、条件等比较复杂的关系,所以要认真仔细地梳理和发掘,思考整个素材可以怎样拆分,并确定哪些因素适用于证明哪个观点,哪些因素适用于证明另外的观点,否则,叙述就就完全可能没有选择、没有侧重而将与观点毫不相干的所有因素都一并塞进文章里,就好比本文开头引用的学生习作片段,观点是“成功来自于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叙例时却出现了三个关于成功的因素:坦诚、热情、坚持不懈的执着。如果三个因素缺一不可,就要分清主次,适当兼顾“坦诚”和“热情”,而根据自己确立的观点重点写“坚持不懈的执着”。
第三,叙述素材宜“准”。“准”是为了“联接”。对素材的叙述最基本的要求是“准确”,关键要素丝毫也不能走样。叙述完之后,一定要紧密联系观点精当地展开分析和议论,以揭示“事例”与“观点”之间存在的逻辑联系,着力在“为什么”上花些笔墨,避免犯“观点与材料不统一”的毛病。比如,奥巴马执着为什么能成功,而同样执着的麦凯恩为什么败走麦城?如果不分析清楚,读者就会反驳:“坚持不懈的执着”肯定不是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的因素。
责任编校彭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