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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便利运输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了《1965年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附则修正案。该修正案对附则中船舶进出港时须向有关口岸检查机关提交的国际海事组织标准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检查单证(包括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舶物品申报单、船员物品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格式进行了修改,并新增了危险货物舱单的格式。新的修正案将于2006年11月1日对我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