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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樵《六书略》在对象形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概括和提出了“独体为文,合体为字”的文字观;象形为本,六书乃象形之变的汉字孳生观;象形处于六书之首的次序观;阐释了象形与其他各书的区别。但是,由于郑樵不能专心精究汉字,加之时代的限制,他运用自己所阐释的理论具体分析汉字时,在标准的把握上存在问题,从而造成了很多理论与统属汉字的矛盾与混乱。我们认为,研究六书首先要确定一种特定的汉字字体为研究对象;其次要充分认识象形字是一个具有形音义的独立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再次,不仅要看某一汉字的现在形体,更要看这一汉字的历史即过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