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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美国犹太文学中的道德观对“善美保定”建设的启示》 编号:201201094摘要:《伙计》是美国著名犹太作家马拉默德的代表作之一。本文从自然角度出发对这部小说进行分析,自然主义认为人的命运发展难以摆脱遗传和环境的影响,《伙计》中三位主人公的经历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理论。
关键词:马拉默德自然主义《伙计》
马拉默德从二十世纪50年代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共发表了八部长篇小说和三部短篇小说集,《伙计》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中由三个人物构建了一个“三人世界”,他们是:孤儿弗兰克,他在穷困潦倒中被帝俄屠杀犹太人时逃出俄国来到美国谋生的莫里斯相救;而莫里斯的女儿海伦一直用自己的标准衡量着“男人”,偏偏又与弗兰克相爱,并演绎出许多美妙的故事。虽然评论界大多认为马拉默德的创作深受自然主义的影响,但其手法归根结底还是“浪漫色彩浓厚的现实主义”。事实上在马拉默德的早期创作阶段,自然主义的色彩远远多于现实主义。
《伙计》中人物塑造注重“真实性”。不同于现实主义侧重对“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塑造,自然主义致力于通过自然真实的描绘表现真实生活的人。这种真实的人,是社会、时代、环境的产物,人物身上有英雄的壮举,也有凡夫的俗行,强调的是普遍性。因此自然主义作家较多地表现小人物形象而不是理想化的英雄。然而正是这些生活在真实环境中性格鲜明的小人物最能够体现出特定环境中形成的特殊性格,融汇了时代精神和历史环境的本质特征。
《伙计》讲述的是一个小店的一段兴衰史和几个与小店有关人物的一段生活经历。小说的主人公莫里斯及书中所有人物都是历史和自然的产物,历史和自然的痕迹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地刻在他们的身体和精神上。
莫里斯的父亲是一个小贩,莫里斯初到美国时以赶车为生。他最初想成为一名药剂师,但是成家后,受家庭所累,便放弃了这一前途,在纽约一个穷街区开了一个杂货店,重复其父的生活。莫里斯的女儿海伦希望跳出小商贩的圈子比父亲有成就,但是家里穷,她非但不能上大学,还得靠外出工作养家。小说中莫里斯一家是俄国犹太移民,作为社会地位低下的贫穷犹太移民,他们始终无法跻身美国城市的主流社会。自20世纪20年代末来到美国后,他们几经奋斗,几年后,在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开了一爿小杂货店。在其后的二十一年间,莫里斯家的小杂货店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莫里斯、海伦和弗兰克的命运发展时时处处体现着自然主义中“遗传和环境”对人的控制。莫里斯身为失去家园的犹太人,本以为找到了自由与机遇,但一但踏上美国的国土,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间小店,才深深感到自己就像“一条在油锅里煎着的鱼”。无论他怎么努力,他们一家的生活状况也没能好起来。正如书中所描述的“他回想起自己经历过的困苦日子,如今却比过去更苦,简直没法过。他的店铺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中,今天好,明天坏,一夜之间生意会萧条得令人痛心,可是照例有慢慢缓过气来——有时候好像永远好下去了——好一点,也好不了多少,说不上真有起色,只是不坏下去而已。”生活在这种贫苦的家庭中,虽然海伦始终没有放弃上大学的梦想,但是她夜校也难以负担,只能断断续续地到那里去学习。
小说中另一位主要人物弗兰克是从美国西部流浪过来的一个意大利裔青年。他在幼年时遭父亲遗弃,后在孤儿院长大成人。他因生活所迫,曾伙同他人抢劫了并不富裕的莫里斯,后来为了赎罪来到小店里帮工。莫里斯非但没有记恨他,反而在生活上照顾他,在道德上感化他。弗兰克为此深受感动,加之他已爱上了莫里斯的女儿海伦。这两方面的原因促使他心甘情愿地留在莫里斯的小杂货店里,每日像奴隶一样拼命地劳作,最后还皈依了犹太教。
马拉默德在这篇小说中运用了对比手法,巧妙地构建了一个美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本世界。小说开篇于20世纪50年代战后美国各行各业加速发展的时期。在纽约,新型的商业体系已经建立起来,连锁店、24小时营业的超级市场和超大型自助商场都已经发展成熟,而且不断延伸自己的触角,遍布城市的各个区域,有的甚至已延伸到布鲁克林贫民区。莫里斯家的那个开办于二十年前,而且始终没有什么变化的小杂货店逐步被四周林立的商店所包围。但是他仍然沿用旧时的营业习惯,出售一些零碎的日用小商品和食品。在周边商场的冲击下,莫里斯家小杂货店的生意越来越冷清,几乎到了无法维持的地步,前来光顾的顾客也都是些穷邻居。弗兰克在打劫莫里斯的前后也曾试图找过工作,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他接手莫里斯的小店后想了种种办法经营,买卖也一度比较红火,“夏秋两季,他经营得挺好,但是过了圣诞节,铺子就一蹶不振了。”
总之,在“遗传和环境”的双重作用下,小说中三个主人公所处的社会地位和他们所做出的价值选择决定了他们只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他们的生活状态也折射出了同时代其他美国底层贫民的悲惨生活。从他们身上,读者可以一窥当时美国城市贫民的日常生活状况。
《伙计》中的自然环境描写也极具特色,它很好地衬托了人物性格命运的发展,也符合自然主义作家的写作习惯。在自然主义作家看来,环境既是人物活动的背景、场所,同时环境又是一种独立的存在,它本身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具有自己的发展规律,需要被作为文学表现的内容加以细致详尽的描写。
小说从十一月开始,在四月中结束,这一事件选择对小说主人公意味着:生活里没有夏天。小说中有大量的自然意象,其中最为典型的是“风”的意象。小说开篇的第一句话这样写道:“夜晚已经过去,而十一月初的街头仍然一片昏暗。出乎杂货铺掌柜的意料,风已经长了爪子”。从故事的开篇起“风”就已经向莫里斯张开了无情的“爪子”。莫里斯自杀未遂从医院回家后,望着窗外“呼啸的寒风”和“哀号的风声”产生了一种自怜, “风”作为推动他的自然力量始终没有放过他,并在小说结尾时达到了顶峰——小说结束时莫里斯为了方便他人,执意要去打扫人行道的积雪,但 “出乎他的意料,风一下就像冰做的外套那样把他裹了起来。他因此受了寒,死了。
马拉默德小说《伙计》中的人物都受到了环境的摧残、幻想的欺骗,以及各种不利条件的打击,在变化无常、纯粹偶然的命运面前,人显得极其软弱,毫无控制命运的能力。在他的作品中,生活是没有意义的,只有生存才是重要的。在人的命运的发展过程中,起作用的只有自然环境、无情的社会环境和人的各种冲动,这正是他创作中自然主义特色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Sidney Richman. Bernard Malamud [M]. New Haven: College
关键词:马拉默德自然主义《伙计》
马拉默德从二十世纪50年代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共发表了八部长篇小说和三部短篇小说集,《伙计》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中由三个人物构建了一个“三人世界”,他们是:孤儿弗兰克,他在穷困潦倒中被帝俄屠杀犹太人时逃出俄国来到美国谋生的莫里斯相救;而莫里斯的女儿海伦一直用自己的标准衡量着“男人”,偏偏又与弗兰克相爱,并演绎出许多美妙的故事。虽然评论界大多认为马拉默德的创作深受自然主义的影响,但其手法归根结底还是“浪漫色彩浓厚的现实主义”。事实上在马拉默德的早期创作阶段,自然主义的色彩远远多于现实主义。
《伙计》中人物塑造注重“真实性”。不同于现实主义侧重对“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塑造,自然主义致力于通过自然真实的描绘表现真实生活的人。这种真实的人,是社会、时代、环境的产物,人物身上有英雄的壮举,也有凡夫的俗行,强调的是普遍性。因此自然主义作家较多地表现小人物形象而不是理想化的英雄。然而正是这些生活在真实环境中性格鲜明的小人物最能够体现出特定环境中形成的特殊性格,融汇了时代精神和历史环境的本质特征。
《伙计》讲述的是一个小店的一段兴衰史和几个与小店有关人物的一段生活经历。小说的主人公莫里斯及书中所有人物都是历史和自然的产物,历史和自然的痕迹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地刻在他们的身体和精神上。
莫里斯的父亲是一个小贩,莫里斯初到美国时以赶车为生。他最初想成为一名药剂师,但是成家后,受家庭所累,便放弃了这一前途,在纽约一个穷街区开了一个杂货店,重复其父的生活。莫里斯的女儿海伦希望跳出小商贩的圈子比父亲有成就,但是家里穷,她非但不能上大学,还得靠外出工作养家。小说中莫里斯一家是俄国犹太移民,作为社会地位低下的贫穷犹太移民,他们始终无法跻身美国城市的主流社会。自20世纪20年代末来到美国后,他们几经奋斗,几年后,在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开了一爿小杂货店。在其后的二十一年间,莫里斯家的小杂货店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莫里斯、海伦和弗兰克的命运发展时时处处体现着自然主义中“遗传和环境”对人的控制。莫里斯身为失去家园的犹太人,本以为找到了自由与机遇,但一但踏上美国的国土,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间小店,才深深感到自己就像“一条在油锅里煎着的鱼”。无论他怎么努力,他们一家的生活状况也没能好起来。正如书中所描述的“他回想起自己经历过的困苦日子,如今却比过去更苦,简直没法过。他的店铺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中,今天好,明天坏,一夜之间生意会萧条得令人痛心,可是照例有慢慢缓过气来——有时候好像永远好下去了——好一点,也好不了多少,说不上真有起色,只是不坏下去而已。”生活在这种贫苦的家庭中,虽然海伦始终没有放弃上大学的梦想,但是她夜校也难以负担,只能断断续续地到那里去学习。
小说中另一位主要人物弗兰克是从美国西部流浪过来的一个意大利裔青年。他在幼年时遭父亲遗弃,后在孤儿院长大成人。他因生活所迫,曾伙同他人抢劫了并不富裕的莫里斯,后来为了赎罪来到小店里帮工。莫里斯非但没有记恨他,反而在生活上照顾他,在道德上感化他。弗兰克为此深受感动,加之他已爱上了莫里斯的女儿海伦。这两方面的原因促使他心甘情愿地留在莫里斯的小杂货店里,每日像奴隶一样拼命地劳作,最后还皈依了犹太教。
马拉默德在这篇小说中运用了对比手法,巧妙地构建了一个美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本世界。小说开篇于20世纪50年代战后美国各行各业加速发展的时期。在纽约,新型的商业体系已经建立起来,连锁店、24小时营业的超级市场和超大型自助商场都已经发展成熟,而且不断延伸自己的触角,遍布城市的各个区域,有的甚至已延伸到布鲁克林贫民区。莫里斯家的那个开办于二十年前,而且始终没有什么变化的小杂货店逐步被四周林立的商店所包围。但是他仍然沿用旧时的营业习惯,出售一些零碎的日用小商品和食品。在周边商场的冲击下,莫里斯家小杂货店的生意越来越冷清,几乎到了无法维持的地步,前来光顾的顾客也都是些穷邻居。弗兰克在打劫莫里斯的前后也曾试图找过工作,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他接手莫里斯的小店后想了种种办法经营,买卖也一度比较红火,“夏秋两季,他经营得挺好,但是过了圣诞节,铺子就一蹶不振了。”
总之,在“遗传和环境”的双重作用下,小说中三个主人公所处的社会地位和他们所做出的价值选择决定了他们只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他们的生活状态也折射出了同时代其他美国底层贫民的悲惨生活。从他们身上,读者可以一窥当时美国城市贫民的日常生活状况。
《伙计》中的自然环境描写也极具特色,它很好地衬托了人物性格命运的发展,也符合自然主义作家的写作习惯。在自然主义作家看来,环境既是人物活动的背景、场所,同时环境又是一种独立的存在,它本身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具有自己的发展规律,需要被作为文学表现的内容加以细致详尽的描写。
小说从十一月开始,在四月中结束,这一事件选择对小说主人公意味着:生活里没有夏天。小说中有大量的自然意象,其中最为典型的是“风”的意象。小说开篇的第一句话这样写道:“夜晚已经过去,而十一月初的街头仍然一片昏暗。出乎杂货铺掌柜的意料,风已经长了爪子”。从故事的开篇起“风”就已经向莫里斯张开了无情的“爪子”。莫里斯自杀未遂从医院回家后,望着窗外“呼啸的寒风”和“哀号的风声”产生了一种自怜, “风”作为推动他的自然力量始终没有放过他,并在小说结尾时达到了顶峰——小说结束时莫里斯为了方便他人,执意要去打扫人行道的积雪,但 “出乎他的意料,风一下就像冰做的外套那样把他裹了起来。他因此受了寒,死了。
马拉默德小说《伙计》中的人物都受到了环境的摧残、幻想的欺骗,以及各种不利条件的打击,在变化无常、纯粹偶然的命运面前,人显得极其软弱,毫无控制命运的能力。在他的作品中,生活是没有意义的,只有生存才是重要的。在人的命运的发展过程中,起作用的只有自然环境、无情的社会环境和人的各种冲动,这正是他创作中自然主义特色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Sidney Richman. Bernard Malamud [M]. New Have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