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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是犯罪的免责事由之一,是行为人是否犯罪的重要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1条中对于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没有进行更多的解释,因此何为避险过当界定并不明确,因此在刑法理论学界关于避险过当“必要限度”的问题一直存在多种争议。在本论文中,笔者希望通过对现有理论的归纳研究,总结出形成避险过当最合理科学的限度条件,或形成新的观点,为司法提供参考标准,为立法、司法提供有可行性的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