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果现在告诉你有人丢失了摩托车,但后来他却因找车而被判了刑,你一定会不信。然而,生活也真是无奇不有,汪朋根就吃了这个苦头。汪朋根住在国道边上,开了一家装潢材料店,他自己既做木工又经营装潢材料,因为人诚实,手艺出众,生意很好。2001年9月,他花8500元买了辆摩托车,来来去去方便了许多。但一个月后的一个傍晚,汪朋根从外面回家,随手将摩托车放在国道边自家门前,匆忙中也没锁。等吃过晚饭后才想起把车拿回家,可是,心爱的摩托车却不见了踪影。妻子很长时间都责怪他的大意,汪朋根自己也很气恼。遇到亲朋好友总要拜托拜托,请他们帮忙找车。果真,他的一个邻居华明不久就来报信,说在城里发现了他的摩托车,而且还跟踪找到了偷车人的家。一听消息,汪朋根非常高兴,第二天便和华明一起来到了小偷周某家。周某不在,经与其父亲交涉,答应第二天进一步商议处理。在回家的路上,见多识广的华明说:小偷周某一定很害怕我们找上门,明天我们去商量要摩托车,不妨多要些钱,小偷做贼心虚,不会张扬。汪朋根听了,觉得有道理,自己的摩托车被偷,费了很多神找,就多要些钱作个补偿。次日,两人再次来到周某家中,心虚的周某已在家等候。华明提出,要给消案费、损失费、寻找费等合计3万元,否则就立即报案。汪朋根一边附和一边又提出还要补偿费、因丢车生气得病治疗费等5000元。周某刚说了一句钱要得太多时,汪朋根和华明即掏出手机要报警,吓得周某连连打招呼。最后,在周某之父的协调下,汪朋根拿走了自己的摩托车和11000元钱,华明也得到了8000元。2001年底,小偷周某因行窃被警方抓获,几天后,警方根据周某的供述,将失主汪朋根和帮助找车人华明也抓获。法院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汪朋根和华明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处有期徒刑1年。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人通常用将要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或者以将要揭露被害人隐私、毁坏其财产等相威胁,逼人当场交出财物,或者限期交出财物。因此,该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往往还同时侵犯被害人 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上述案例中的汪朋根本是受害人,本应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却糊涂地认为自己有理在先,和朋友一起,趁小偷心虚,以报案相威胁,敲其一笔,结果却与小偷一样,因犯敲诈罪也坐了牢。(江苏省东台市法院邮码:224200)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人通常用将要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或者以将要揭露被害人隐私、毁坏其财产等相威胁,逼人当场交出财物,或者限期交出财物。因此,该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往往还同时侵犯被害人 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上述案例中的汪朋根本是受害人,本应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却糊涂地认为自己有理在先,和朋友一起,趁小偷心虚,以报案相威胁,敲其一笔,结果却与小偷一样,因犯敲诈罪也坐了牢。(江苏省东台市法院邮码:22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