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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人们很少具体到教育财政这个层次来讨论税收制度安排。教育财政收入制度有两个突出的特点,即稳定性和发展性,是指为教育支出筹资的税收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收入能年复一年地延续下去并且能够增长。一个国家的教育体系总是有一种预期的收入需要,并且非常重要的是,必须有一种税制安排以稳定可信的方式满足这些需要。而一些税制安排长期以来显示出随经济状况而剧烈波动的特征。例如,初级商品出口税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显得非常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