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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9]72号文、无锡市政府锡政办发[2001]24号文<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治砖瓦窑业的意见的通知>和省的统一部署要求,2001年11月下旬,由市墙改办牵头,市建设局、市国土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宜兴市、江阴市、锡山区等地的整治窑业工作和限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