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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创立主要得益于外在和内在两方面因素。外在因素一方面在于传统诠释理论,尤其是施莱尔马赫,狄尔泰等人继承,发展了诠释学观念,另一方面在于海德格尔关于理解和诠释的本体论阐释。而更为根本的是内在因素,这就是伽达默尔本人身陷其中的特定的问题域所激发了同的那股难以抑制的思想冲力。本文从揭示伽达默尔身陷其中的特定的问题域入手,进而展示他为“前见”的合法性所作的辩护,最后在此基础上,试从其关于“前见”的思想中剖析出引导和激发伽达默尔进行哲学运思的一种全新的理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