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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用建筑中,供电系统的设计,一方面,应该满足各种家用电气设备的用电负荷要求,符合电力的安全使用标准;另一方面,围绕民用负荷设计要求,供电系统的设计应该具有科学性,利用正确的线性布局来适应家电使用要求。在供电系统的设计中应该关注供电电源的合理配置、自备电源的使用、线路的正确设计安装等方面,以此来满足民用建筑各级负荷要求。笔者在近几年的供电系统设计中发现,围绕上述设计要求进行合理的布局,不仅能够慢民用电力负荷使用标准要求,还能够节约电力能量,减少能源损耗。
1合理配置供电电源,为民用建筑提供物质保障
供电电源的合理配置不仅是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的前提,更是电器有效运行的前提基础。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2条和第3条等相关条文的规定:“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也就是说特别重要负荷需要三个电源供电,一般的作法是在已有两路高压市电的情况下,再设自备电源。由此可见,电源的配置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笔者根据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经验来看,合理配置供电电源,以下几方面不可忽视:1)依据民用建筑的家用电器的综合使用功率瓦数合理界定电源的培植,尤其要注意在极限范围之内;2)电源的配置应该为电器的使用提供宽裕的负荷支持;3)在设计供电系统时应该尽量做到简单,配电级数少,易管理维护;4)电源的配置应该留有一定的预防措施,以便在应急时能够有效地查清楚。
2准备好自备电源,适应民用建筑供电的要求
准备自备电源是对原有电源供应系统的一种有效补充,特别在夏季用电用用高峰时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作用。这种自备电源的使用,一方面,應以满足日常电器设备使用为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注意使用的范围和条件要求。
在进行准备好自备电源是应该注意下几方面:1)注意满负荷运行使用限度,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额定容量应是额定环境条件下连续运行12小时的标定容量,当环境条件不是产品规定的条件时,需考虑环境的影响,并按所需容量留有裕量;2)设计的标准要符合单台容量最大的电动机的启动要求,按电动机全压起动和按电动机降压起动来综合考虑;3)合理确定机组台数,一般情况下在一个变电所内,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不宜多于两台,见JGJ/T16-92第6.1.2.1条。即在一个变电所内的总容量一般不超过2000kW。当工程规模特别大,变压器总安装容量在15000kVA以上,且柴油发电机总容量必须超过2000kW时,变电所也就不止一处(否则低压供电半径会很大,变压器未深入负荷中心),则柴油发电机组的设置可随变电所的增多而增多,可不止一处,仍可做到一处不多于两台,每台不大于1000kW,使柴油发电机组的供电范围和供电半径适当。
3优化线路设计,提高电源使用效率
在电源的设计要求中,应该根据用户和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确定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系统主结线形式。在这些线路设计中应该注意:1)依据路数的电源供电特点,选用合理的负荷,像仅一路高压电源供电,适用于三级负荷;2)超出一路电源供应时,应该采用两路高压供电时,高压供电系统可采用一用一备自动互投到一段高压母线上的结线形式;3)为特别重要负荷供电,需要三个电源,可采用两路高压市电加自备电源,也可采用三路高压电源,采用三路高压电源的高压主结线有多种形式。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规定:“严禁将其他负荷接人应急供电系统”。这样,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在满足特别重要负荷供电可靠性的前提下,再将一级负荷接在变电所内的应急母线上,并不会对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有大的影响,且提高了一级负荷的供电可靠性。这种做法是结合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实际情况和民用建筑中用电设备的特点,在不违背规范的本意的前提下,可充分发挥柴油发电机组的作用。但必须做到将一级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分开回路供电。
笔者以为,在线路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不同级别的负荷,不应共用供电回路,为一级负荷供电的回路中,不应接人其他级别的负荷”;与此同时,为特别重要负荷设备供电的回路中,严禁接入其他级别的负荷”。这样规定,在满足特别重要负荷供电可靠性的基础上,同时保证了一级负荷的供电。但必须特别注意:当某个回路出现故障时,它们的保护设备必须有选择的断开故障回路,保证不相互影响,尤其是不能影响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这是安全用电的基础。
总之,在民用建筑负荷供电系统设计中,合理地设计好系统,不仅能够起到节约资源的作用,还能够在供电系统中发挥资源优化组合的功效,最大限度满足民用电气设备的使用需求。
参考文献
[1]庞传贵,李维时.民用建筑各级负荷供电系统设计探讨[J].建筑电气,2004,5.
[2]戴瑜兴,黄铁兵,梁志超.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手册(第2版)[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3:2.
[3]钟文冲.适应非线性负荷的供电系统设计[J].电机电器技术,2000,6.
1合理配置供电电源,为民用建筑提供物质保障
供电电源的合理配置不仅是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的前提,更是电器有效运行的前提基础。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2条和第3条等相关条文的规定:“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也就是说特别重要负荷需要三个电源供电,一般的作法是在已有两路高压市电的情况下,再设自备电源。由此可见,电源的配置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笔者根据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经验来看,合理配置供电电源,以下几方面不可忽视:1)依据民用建筑的家用电器的综合使用功率瓦数合理界定电源的培植,尤其要注意在极限范围之内;2)电源的配置应该为电器的使用提供宽裕的负荷支持;3)在设计供电系统时应该尽量做到简单,配电级数少,易管理维护;4)电源的配置应该留有一定的预防措施,以便在应急时能够有效地查清楚。
2准备好自备电源,适应民用建筑供电的要求
准备自备电源是对原有电源供应系统的一种有效补充,特别在夏季用电用用高峰时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作用。这种自备电源的使用,一方面,應以满足日常电器设备使用为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注意使用的范围和条件要求。
在进行准备好自备电源是应该注意下几方面:1)注意满负荷运行使用限度,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额定容量应是额定环境条件下连续运行12小时的标定容量,当环境条件不是产品规定的条件时,需考虑环境的影响,并按所需容量留有裕量;2)设计的标准要符合单台容量最大的电动机的启动要求,按电动机全压起动和按电动机降压起动来综合考虑;3)合理确定机组台数,一般情况下在一个变电所内,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不宜多于两台,见JGJ/T16-92第6.1.2.1条。即在一个变电所内的总容量一般不超过2000kW。当工程规模特别大,变压器总安装容量在15000kVA以上,且柴油发电机总容量必须超过2000kW时,变电所也就不止一处(否则低压供电半径会很大,变压器未深入负荷中心),则柴油发电机组的设置可随变电所的增多而增多,可不止一处,仍可做到一处不多于两台,每台不大于1000kW,使柴油发电机组的供电范围和供电半径适当。
3优化线路设计,提高电源使用效率
在电源的设计要求中,应该根据用户和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确定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系统主结线形式。在这些线路设计中应该注意:1)依据路数的电源供电特点,选用合理的负荷,像仅一路高压电源供电,适用于三级负荷;2)超出一路电源供应时,应该采用两路高压供电时,高压供电系统可采用一用一备自动互投到一段高压母线上的结线形式;3)为特别重要负荷供电,需要三个电源,可采用两路高压市电加自备电源,也可采用三路高压电源,采用三路高压电源的高压主结线有多种形式。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规定:“严禁将其他负荷接人应急供电系统”。这样,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在满足特别重要负荷供电可靠性的前提下,再将一级负荷接在变电所内的应急母线上,并不会对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有大的影响,且提高了一级负荷的供电可靠性。这种做法是结合民用建筑供电系统的实际情况和民用建筑中用电设备的特点,在不违背规范的本意的前提下,可充分发挥柴油发电机组的作用。但必须做到将一级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分开回路供电。
笔者以为,在线路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不同级别的负荷,不应共用供电回路,为一级负荷供电的回路中,不应接人其他级别的负荷”;与此同时,为特别重要负荷设备供电的回路中,严禁接入其他级别的负荷”。这样规定,在满足特别重要负荷供电可靠性的基础上,同时保证了一级负荷的供电。但必须特别注意:当某个回路出现故障时,它们的保护设备必须有选择的断开故障回路,保证不相互影响,尤其是不能影响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这是安全用电的基础。
总之,在民用建筑负荷供电系统设计中,合理地设计好系统,不仅能够起到节约资源的作用,还能够在供电系统中发挥资源优化组合的功效,最大限度满足民用电气设备的使用需求。
参考文献
[1]庞传贵,李维时.民用建筑各级负荷供电系统设计探讨[J].建筑电气,2004,5.
[2]戴瑜兴,黄铁兵,梁志超.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手册(第2版)[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3:2.
[3]钟文冲.适应非线性负荷的供电系统设计[J].电机电器技术,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