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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税收具有两大主要职能——财政职能和经济职能,这两个职能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一种互相制约、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实施税收的财政职能时,要考虑到税收的经济职能,注意调节各方面的经济利益,理顺各种经济关系,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在实施税收的经济职能时,总是要考虑到税收的财政职能,注意财政的承受能力,并使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得到持续、稳定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