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主持人:黄佳渝王一敬
基层党内民主的三大抓手
(主持人语)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这是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党内民主的最新表述。
为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郑重提出:“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其实在四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是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中强调,推进党内民主,最根本的是要认真落实党章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使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要牢固树立党员主体意识,把激发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要推进党务公开,创新党务公开形式,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探索和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要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在广开言路中集中智慧、在民主讨论中凝聚共识。
这,实际上描绘了在新形势下推进党内民主的路径。
概而言之,推进党内民主,要抓住激活民主意识、强化民主能力、创新民主制度这三大抓手——
激活民主意识——这是党内民主的前提。没有党员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党员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主张,党内民主就是“无源之水”。激活民主意识,需营造环境,畅通渠道,搭建平台。
强化民主能力——这是党内民主的关键。没有或不能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党内民主只能是“望梅止渴”。强化民主能力,需提升素养,敢于放权,大胆实践。
创新民主制度——这是党内民主的保障。没有制度保障的民主将形同虚设,缺乏生命力。创新民主制度,需补足短板,精心设计,配套机制。
基层党内民主的三大抓手
(主持人语)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这是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党内民主的最新表述。
为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郑重提出:“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其实在四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是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中强调,推进党内民主,最根本的是要认真落实党章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使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要牢固树立党员主体意识,把激发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要推进党务公开,创新党务公开形式,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探索和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要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在广开言路中集中智慧、在民主讨论中凝聚共识。
这,实际上描绘了在新形势下推进党内民主的路径。
概而言之,推进党内民主,要抓住激活民主意识、强化民主能力、创新民主制度这三大抓手——
激活民主意识——这是党内民主的前提。没有党员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党员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主张,党内民主就是“无源之水”。激活民主意识,需营造环境,畅通渠道,搭建平台。
强化民主能力——这是党内民主的关键。没有或不能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党内民主只能是“望梅止渴”。强化民主能力,需提升素养,敢于放权,大胆实践。
创新民主制度——这是党内民主的保障。没有制度保障的民主将形同虚设,缺乏生命力。创新民主制度,需补足短板,精心设计,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