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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对于一个企业,领导班子是关键,尤其是掌握很大权力的“一把手”,地位重要,往往左右着企业的兴衰。如何有效约束和规范国有企业“一把手”的用权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企业管理生态,切实履行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国企落实从严治党、和谐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
一、对“一把手’,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权力过于集中。有的企业领导认为自己是“一把手”,自己“拍板”就是企业政策,大事小事自己说了算;有的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只是行政主要领导和党委主要领导相互通通气,轻视其他班子成员的决策地位和作用;有的副职参与重大决策时,不充分发表意见,随声附和主要领导的意见。由此造成集体领导决策与个人说了算界定不清,集体决策“走过场”。
(二)民主意识不强。有的企业主要领导自认为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出现集體决策的形式化。有的企业主要领导追求短期效益、急功近利,把企业的长远利益放到一边,大搞盲目决策、政绩工程,决策个人“拍板”,正确了显示自己水平高,出现失误就以集体决策来推卸责任。
(三)监督主动性不高。一是盲目信任,企业一把手都是组织上按规定任命的,既然上级都同意了,干部员工也要相信他们,没必要监督。二是不想监督,存在老好人意识,监督应该专人负责,是领导的事,与我无关。三是难以监督,一把手位高权重,监督人员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阻力大,得罪一把手,后果很严重。
(四)监督责任不清。对一把手监督虽然有多种形式,但也存在上级疏于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易监督的问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责任分工不明,追责不清,相互之间配合协调不够,导致监督散而软,监督效果不理想。上级可能要保护下级一把手,保持其生产经营积极性;监督部门也出于保护目的,没有动真碰硬、伤筋动骨。对失职失察,基本上没有处理,这是对一把手监督不严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监督手段落后。少数企业领导干部的腐败手段和规避党纪条规的方式越来越复杂、隐蔽、智能,基本上沒有见到实物,转变为间接、无形的感情投资、长线投资等,现在企业重点是生产经营,监督的技术支持不够。
二、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一)教育先行,提高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自觉性。一是使广大企业员工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监督。二是筑牢监督思想基础,在企业内部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自觉性,正确行权,乐于自律,勇于接受监督,把接受监督当作关爱和责任,彻底抛弃抵制和阻碍现象。
(二)形成合力,创新监督方法落实监督责任。整合现有的监督力量,形成大监督格局,明确不同监督主体和责任,通过方式方法创新,提高监督效果。一是探索建立监督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督中失职失察进行问责。二是明确监督部门对一把手监督的权限,如公开当面接受企业员工质询制度,畅通职工群众监督渠道等。三是完善舆论监督,对披露的一把手问题,应有完善的处置办法。
(三)推进改革,探索完善权力运行管理制度。通过改革权力运行中的授权、行权、监督、问责等管理制度,提高对一把手行权的监督制约力度。一是落实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管理体制要求,派驻机构的人、财、物由上级统一管理,实行“异体监督”。二是完善公开公示内容,对企业一把手行权的公示,规定内容一个不少,重点内容有侧重,热点内容有落实,严格落实各级一把手收入、财产、关系人情况、婚姻等个人事项填报公示制度。三是建立举报反馈和提醒制度,对一把手的交流、回避和“三述”进一步完善。
(四)发扬民主,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良好氛围。解决一把手监督难,从根本上说就是扩大民主。发展党内民主,扩大人民民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监督氛围。一是一把手行权公开,阳光公示,将廉洁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内容公开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二是重视和规范干部职工反腐力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以重要岗位一把手为重点的监督和反腐治贪力度和实效。三是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班子内部分权制衡,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三重一大”按程序决策,细化党内公开内容,扩大党员维护正常利益诉求的途径。
(五)落实责任,加大对监督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严格抓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从上而下,提高警示教育震慑力。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人权、事权、财权比较集中的部门一把手更要加大监督力度,抓小抓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损失扩大。突出治理一把手监督失职失察现象,一把手出问题,班子副职责无旁贷,相关监督部门和人员以及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也应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放纵失职渎职。
一、对“一把手’,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权力过于集中。有的企业领导认为自己是“一把手”,自己“拍板”就是企业政策,大事小事自己说了算;有的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只是行政主要领导和党委主要领导相互通通气,轻视其他班子成员的决策地位和作用;有的副职参与重大决策时,不充分发表意见,随声附和主要领导的意见。由此造成集体领导决策与个人说了算界定不清,集体决策“走过场”。
(二)民主意识不强。有的企业主要领导自认为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出现集體决策的形式化。有的企业主要领导追求短期效益、急功近利,把企业的长远利益放到一边,大搞盲目决策、政绩工程,决策个人“拍板”,正确了显示自己水平高,出现失误就以集体决策来推卸责任。
(三)监督主动性不高。一是盲目信任,企业一把手都是组织上按规定任命的,既然上级都同意了,干部员工也要相信他们,没必要监督。二是不想监督,存在老好人意识,监督应该专人负责,是领导的事,与我无关。三是难以监督,一把手位高权重,监督人员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阻力大,得罪一把手,后果很严重。
(四)监督责任不清。对一把手监督虽然有多种形式,但也存在上级疏于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易监督的问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责任分工不明,追责不清,相互之间配合协调不够,导致监督散而软,监督效果不理想。上级可能要保护下级一把手,保持其生产经营积极性;监督部门也出于保护目的,没有动真碰硬、伤筋动骨。对失职失察,基本上没有处理,这是对一把手监督不严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监督手段落后。少数企业领导干部的腐败手段和规避党纪条规的方式越来越复杂、隐蔽、智能,基本上沒有见到实物,转变为间接、无形的感情投资、长线投资等,现在企业重点是生产经营,监督的技术支持不够。
二、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一)教育先行,提高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自觉性。一是使广大企业员工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监督。二是筑牢监督思想基础,在企业内部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自觉性,正确行权,乐于自律,勇于接受监督,把接受监督当作关爱和责任,彻底抛弃抵制和阻碍现象。
(二)形成合力,创新监督方法落实监督责任。整合现有的监督力量,形成大监督格局,明确不同监督主体和责任,通过方式方法创新,提高监督效果。一是探索建立监督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督中失职失察进行问责。二是明确监督部门对一把手监督的权限,如公开当面接受企业员工质询制度,畅通职工群众监督渠道等。三是完善舆论监督,对披露的一把手问题,应有完善的处置办法。
(三)推进改革,探索完善权力运行管理制度。通过改革权力运行中的授权、行权、监督、问责等管理制度,提高对一把手行权的监督制约力度。一是落实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管理体制要求,派驻机构的人、财、物由上级统一管理,实行“异体监督”。二是完善公开公示内容,对企业一把手行权的公示,规定内容一个不少,重点内容有侧重,热点内容有落实,严格落实各级一把手收入、财产、关系人情况、婚姻等个人事项填报公示制度。三是建立举报反馈和提醒制度,对一把手的交流、回避和“三述”进一步完善。
(四)发扬民主,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良好氛围。解决一把手监督难,从根本上说就是扩大民主。发展党内民主,扩大人民民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监督氛围。一是一把手行权公开,阳光公示,将廉洁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内容公开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二是重视和规范干部职工反腐力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以重要岗位一把手为重点的监督和反腐治贪力度和实效。三是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班子内部分权制衡,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三重一大”按程序决策,细化党内公开内容,扩大党员维护正常利益诉求的途径。
(五)落实责任,加大对监督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严格抓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从上而下,提高警示教育震慑力。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人权、事权、财权比较集中的部门一把手更要加大监督力度,抓小抓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损失扩大。突出治理一把手监督失职失察现象,一把手出问题,班子副职责无旁贷,相关监督部门和人员以及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也应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放纵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