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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大都拥有可观的储蓄和财产。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年群体的财产遭受侵占现象屡见不鲜,他们在合法财产权益保护方面,面临着种种困境——
镜头一:父母的财产就是“唐僧肉”。儿子要做生意急需5万元,求父亲帮忙,一位潍坊的老人便拿出了全部积蓄2万元,又向邻居、朋友借了3万元。半年后,赚了钱的儿子对父亲的借款却只字不提。老人几次催问:“自己的钱就算了,借别人的钱总该还上。”儿子却推托生意大了钱更紧张,再后来竟然翻脸说:“那3万元又不是我借的,我不管还!”伤心的父亲无法面对借过钱的邻居和朋友,60岁的老人节衣缩食开始了沉重的还债生涯。
镜头二:再婚老人继承遗产难。56岁的刘女士早年丧夫。2010年初,她与退休干部王某结为连理。婚后共同生活不到一年,王某突发疾病身亡,留下存款10万余元及一套楼房等其他财产。办完丧事第二天,王某的儿女就限令刘女士在3天之内搬离王家,且家中的所有财产和存款一概不准带走,刘某一气之下卧床不起。
镜头三:不分财产不赡养。赵老汉今年75岁,自从老伴去世后,便想跟着儿女们生活,但孩子们却说:“你得先把手里的8万元存款和4间房屋及其他财产全部分给我们,这样我们才能给你养老送终,否则,就请一个保姆伺候你吧!”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偏远的乡村,以赡养为借口侵占老人财产的案例时有发生。
镜头四:处分财产难。单老太的儿女们素日不孝,单老太的日常起居大都由邻居王某照顾。为此,单老太打算在去世前把自己的4间旧瓦房赠与王某。谁知这一想法却遭到了儿女们的一致反对。为了阻止单老太的报恩行为,儿女们背着老人私下将房产所有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使老人自己的合法财产无权处理。心理上受到极大打击的单老太气愤之下一病不起,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老年人财产被侵害根源何在
在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今天,为什么老年人的财产屡屡成为一些不肖子孙“下手”的目标?
从老年群体的原因分析,三类老年人的财产权易受侵害:即女性老人、丧偶老人、再婚老人。这是因为,男女两性老人的知识、文化、法律水平存在差异,女性老人在这方面处于劣势。老人丧偶后,在家庭关系中往往地位降低,加之产权观念淡薄,缺乏“防范”意识,认为自己的财产就应该是留给儿女的,对子女的侵占“蚕食”一再退让。也有些老人在亲情的背景下轻易地将财产赠送、转让给子女,或者默许他们取得自己财产的所有权,当木已成舟时,往往碍于情面,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始终不愿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
而子女方面,侵占老人财产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借用为名行占有之实。往往打着赡养、购房、做生意等旗号,将老人腰包里的钱套出来后,然后就找各种理由赖账,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于不顾。二是从挪为己用演变成占为已有。年轻人在特殊情况下掌握了老年人的财产,如借用、代为保管等,进而实施将老年人财产暂时挪为己用的行为。当他们的经济压力增加时,比如生意亏本、事业失败、购买房子等,就将老人的财产占为已有。
亟待构筑维权“法律+亲情”防线
财产,是老年人辛苦一生的积累,是养老的基本保障,与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息息相关。基于此,亟需构筑一条有效的“法律+亲情”防线。
首先,各级老龄、普法、司法等相关部门应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全体公民特别是老年群体普及法律常识,使老年人懂得依法维权。同时,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善待长辈,自觉为老人们创造安定、和谐、宽裕的生活环境。
其次,老年人要树立维权意识,特别是在资助儿女财物时,一定要考虑仔细并量力而行,大额出资要让对方出具借条。在赠送或转让财产时,老年人应该向相关律师咨询,慎重从事。当处理存在利益冲突的家庭关系时,切忌用轻率处分自己财产的做法,去换取个别儿女的“恩赐”,避免在子女间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在对诸如房屋等重要财产进行处分时,即使对方是自己的子女也应做好必要的书面约定,不要随意按手印或者签名,防患于未然。
再次,要建立老年人法律救助体系。人民法院应从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周期、完善司法救助体系等方面入手,对涉及老年人财产纠纷的案件进行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法律援助组织应当及时指派律师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援助,对病、残、弱者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诉讼权利。
镜头一:父母的财产就是“唐僧肉”。儿子要做生意急需5万元,求父亲帮忙,一位潍坊的老人便拿出了全部积蓄2万元,又向邻居、朋友借了3万元。半年后,赚了钱的儿子对父亲的借款却只字不提。老人几次催问:“自己的钱就算了,借别人的钱总该还上。”儿子却推托生意大了钱更紧张,再后来竟然翻脸说:“那3万元又不是我借的,我不管还!”伤心的父亲无法面对借过钱的邻居和朋友,60岁的老人节衣缩食开始了沉重的还债生涯。
镜头二:再婚老人继承遗产难。56岁的刘女士早年丧夫。2010年初,她与退休干部王某结为连理。婚后共同生活不到一年,王某突发疾病身亡,留下存款10万余元及一套楼房等其他财产。办完丧事第二天,王某的儿女就限令刘女士在3天之内搬离王家,且家中的所有财产和存款一概不准带走,刘某一气之下卧床不起。
镜头三:不分财产不赡养。赵老汉今年75岁,自从老伴去世后,便想跟着儿女们生活,但孩子们却说:“你得先把手里的8万元存款和4间房屋及其他财产全部分给我们,这样我们才能给你养老送终,否则,就请一个保姆伺候你吧!”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偏远的乡村,以赡养为借口侵占老人财产的案例时有发生。
镜头四:处分财产难。单老太的儿女们素日不孝,单老太的日常起居大都由邻居王某照顾。为此,单老太打算在去世前把自己的4间旧瓦房赠与王某。谁知这一想法却遭到了儿女们的一致反对。为了阻止单老太的报恩行为,儿女们背着老人私下将房产所有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使老人自己的合法财产无权处理。心理上受到极大打击的单老太气愤之下一病不起,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老年人财产被侵害根源何在
在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今天,为什么老年人的财产屡屡成为一些不肖子孙“下手”的目标?
从老年群体的原因分析,三类老年人的财产权易受侵害:即女性老人、丧偶老人、再婚老人。这是因为,男女两性老人的知识、文化、法律水平存在差异,女性老人在这方面处于劣势。老人丧偶后,在家庭关系中往往地位降低,加之产权观念淡薄,缺乏“防范”意识,认为自己的财产就应该是留给儿女的,对子女的侵占“蚕食”一再退让。也有些老人在亲情的背景下轻易地将财产赠送、转让给子女,或者默许他们取得自己财产的所有权,当木已成舟时,往往碍于情面,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始终不愿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
而子女方面,侵占老人财产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借用为名行占有之实。往往打着赡养、购房、做生意等旗号,将老人腰包里的钱套出来后,然后就找各种理由赖账,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于不顾。二是从挪为己用演变成占为已有。年轻人在特殊情况下掌握了老年人的财产,如借用、代为保管等,进而实施将老年人财产暂时挪为己用的行为。当他们的经济压力增加时,比如生意亏本、事业失败、购买房子等,就将老人的财产占为已有。
亟待构筑维权“法律+亲情”防线
财产,是老年人辛苦一生的积累,是养老的基本保障,与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息息相关。基于此,亟需构筑一条有效的“法律+亲情”防线。
首先,各级老龄、普法、司法等相关部门应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全体公民特别是老年群体普及法律常识,使老年人懂得依法维权。同时,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善待长辈,自觉为老人们创造安定、和谐、宽裕的生活环境。
其次,老年人要树立维权意识,特别是在资助儿女财物时,一定要考虑仔细并量力而行,大额出资要让对方出具借条。在赠送或转让财产时,老年人应该向相关律师咨询,慎重从事。当处理存在利益冲突的家庭关系时,切忌用轻率处分自己财产的做法,去换取个别儿女的“恩赐”,避免在子女间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在对诸如房屋等重要财产进行处分时,即使对方是自己的子女也应做好必要的书面约定,不要随意按手印或者签名,防患于未然。
再次,要建立老年人法律救助体系。人民法院应从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周期、完善司法救助体系等方面入手,对涉及老年人财产纠纷的案件进行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法律援助组织应当及时指派律师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援助,对病、残、弱者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