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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现代教育的新理念——有效教学,对新课改以来的音乐教学所面对的教学效率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思考。从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实施及教学效果的评价三个阶段提出有效教学的一些策略:树立明确的课程目标观,制定有效的教学目标;关注音乐本性,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实施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音乐能力的有效发展。
【关键词】有效教学;课程目标;音乐本质;发展性评价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音乐教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革,课堂教学一改以往的传统模式,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局面。广大教师在音乐课中大胆创新,各显神通,精心设计和组织各种丰富有趣的活动。于是,课堂上“热闹非凡”:学生一会儿听音乐吟诗作画,一会儿参与乐器演奏,一会儿小组合作“歌舞诗”……一节课下来,学生们除了兴奋还是兴奋,这样的教学有效吗?这热闹的背后,蕴含着多少音乐学习的价值呢?因此,我们应对“有效教学”这一教学理念及教学实施进行思考。
关于“有效教学”:
有效教学(effectiveteaching)是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益、强化过程评价和目标管理的一种现代化教学理念。它既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行动。具体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有效教学关注学生的发展。即教师必须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思想。
有效教学关注教学效益,要求教师有时间和效益的观念。教师在教学时既不能跟着感觉走,又不能简单地把效益理解为“花最少的时间教最多的内容”。
有效教学更多的关注可测性或量化。即科学地对待定量与定性、过程与结
果的结合,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与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目标尽可能具体化、行为化、层次化,使学生在通过学习活动后能产生明显的看得见的行为。如学会了一首歌,能说出歌曲的演唱形式,能用自己的语言表述歌曲表现的情趣。
有效教学需要教师具有反思的意识。即要求每一个教师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经常问自己“我的教学有效吗”?
关于“有效教学”的策略:
按目标管理的教学流程,笔者将“有效教学”的过程分为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实施及教学评价三个阶段。并据此来阐述各个阶段中所表现出的种种具体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
1 树立课程目标意识,确定有效的教学目标
音乐教学目标是由若干个大小不等、层次不同的教学目标组合而成的系统。它包括了音乐学科教学总目标、学期教学目标、单元目标和课时目标等几个层次,各个下属目标都是其上位目标的具体化。我们要依据课程目标及内容标准制定有效的课堂教学目标,围绕课堂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
1.1 准确解读音乐“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
《音乐课程标准》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层面的表述中内含了音乐课程的总目标,并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教学需要、教学管理等因素,制定了各学段的目标。还从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音乐文化四个教学领域制定了各个学段的内容标准。
九年义务教育各学段的目标体系、内容标准是相通的,是由初级向高级发展的。也就是说,前段目标是后段目标的发展基础;后段的内容标准是前段内容标准的拓展和延伸。音乐教师应根据各学段的课程目标及各学段的内容标准来有效制定学期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以及课时教学目标。
1.2 全面了解和掌握教材体系,形成知识之“链”。
不久前,听了七年级的一堂音乐课《阿西里西》,课的拓展部分安排了一个活动,用打击乐器规定的节奏型为歌曲伴奏,并利用老师准备的道具随歌声摆动,创设彝族火把节的场面。(节奏谱如下)
X X ︱ X X ‖O X ︱ O X ‖X — ︱ X — ‖
当时,一个念头从我心头闪过,这不是小学低年级音乐课中的主要活动方式吗?6年以后的七年级学生的打击乐器使用能力难道也仅仅如此吗?这样的目标对于七年级的学生来说有多大的意义呢?
事实上,仔细分析教材,我们会发现,每个单元、每一册的教材文本已经为我们建立了单元系统。如:第一册以节奏为基石,用2/4、3/4拍的感觉训练为主,合着节拍拍手拍腿跺脚、走动及认识打击乐进行伴奏等;第二册强调了对乐节、乐句、乐汇、乐段的感觉训练,对第一册节奏进行拓展和加深,逐渐增加了节奏的多织体训练,运用比较、律动、画图谱等多种形式感受音乐旋律、力度、强弱、速度的变化;第三册以打击乐演奏,视唱字母谱为主……
音乐教师在明确了音乐课程目标的基础上,充分掌握各册教材体系,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形成知识之“链”,渗透到唱、奏、演的各个课时中,从初步理解、掌握到熟练应用,课课积累,每课学有所成并激起学生探索下一个“知识”、“本领”的欲望。而不是1到6年级都以同样的要求进行唱歌、欣赏、器乐演奏等教学。今天学这个明天学那个,随意选择重组教材,目标模糊,久而久之,学生因为无法从音乐课中获取知识,形成能力、体验成功而丧失学习热情。
2 关注音乐本质,有效组织教学
音乐的本质决定了音乐课要以音乐为载体,让学生在音乐中得到教育,得到发展。而在音乐课中学生如何有效参与?教师如何实现把握学科综合的“度”?如何实现音乐学习的拓展……成为了一线教师思考和关注的话题。
2.1 有效参与,体验音乐情趣。
笔者认为,音乐课学生有效参与的标准是:学生从中体验了音乐带来的美感,体验到了参与的快乐。
2.1.1 培养倾听的习惯,学会心灵的参与。
孩子的是易动的,他们的行为、思想、听觉都是极易受感染的。听到音乐高兴时会手舞足蹈,他们会兴奋地将自己的瞬间感受脱口而出,甚至大声表达出来。这些声音聚集在课堂时,会成为倾听音乐的障碍,成为我们老师最头疼的“噪音”。教师粗暴的阻止只会挫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换来的“涛声依旧”的局面。此时,我们教师应该将自己对音乐的感受真切地与学生交流。有时教师要用肢体语言尽情表达自己对音乐的感受,有时用散文诗般的语言表露我对音乐的理解,无形中让学生感受到:听到音乐时应该像老师那样让心灵去参与,用心灵去感悟。 2.1.2 寻找“美”的元素,创造“新音乐” 。
学生参与活动是为了体验音乐美,创造音乐美。为歌曲创编节奏伴奏时,要引导学生抓住各种乐器的音响特点,根据歌曲的情绪选择合适的节奏型和音量,加强对歌曲情绪的烘托、渲染;用音响创设情境时或是为表演配乐时,要引导学生考虑表现对象的特点调整各音响之间的音量,使之和谐、形象,富有表现力。如在《猫虎歌》一课中,在引导创编音乐剧时,可以这样设计:现场给猫和老虎配乐,提供给学生的音乐元素是两个音符Mi 、La ,先让学生根据角色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元素。猫轻巧、机灵选Mi,老虎凶悍、庞大选la,再让表演猫和老虎的学生表演“愉快地在林间散步”、“悄悄地向猫走去”等特定的情节,学生根据表演即兴配乐。此时配音的学生和表演的学生互相配合,展示的不仅仅是一个音乐剧的表演,更重要的是,他们从亲身体验中再一次感受了音乐的形象性和再创造性。
2.1.3 “动”与“静”和谐参与。
一说到参与,我们就会联系到“动”,课堂的活跃离不开“动”。外显的动与静往往成为评价课堂教学成功的依据。但我们困惑的是,学生一动就很容易离弃音乐,场面喧闹、表演哗众取宠,不动显然是不主动参与。其实,静静地“用心聆听”可以引发深层的“动”——这心灵深处的感动,才是有效的参与。因此,无论是外显的“动”,还是不显山露水的内心深处的触动,只要能引发学生自觉进入学习状态,全身心地沉浸在音乐中,做到动中有“静”,静中拨“动”,才是学习音乐的有效境界。
2.2 有效综合,探究音乐内涵。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说“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这就是说,无论音乐课怎样与其它学科综合,音乐课自身的特点必须突凸显。这也是音乐课的本质所决定的。
不管我们的音乐课涉及哪个学科、哪个领域,应用哪些手段,其前提都应该对学生感受、体验、理解、表现、评价音乐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春天音乐会》的教学中,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例如:聆听大自然的春天;通过欣赏童声合唱《春晓》感受音乐与诗词的完美结合;用歌曲表现春天;用舞蹈表现《春到沂河》,鼓励学生创编歌词、编排音乐剧《春天狂欢曲》……这些融诗歌、舞蹈等不同艺术领域的形式都以音乐为切入口,凸显音乐课的学科性质和特点,而且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发展。
为了教学的需要,可以适当引入其它学科知识,但点到为止,不可本末倒置,偏离音乐文化的内涵,在音乐的外围大做文章。如《共产儿童团歌》的教学时,为了让学生对特殊时期的儿童组织有进一步的了解,以便更好地理解歌曲,把握歌曲的情绪,更好地表现歌曲。教学时有必要向学生介绍当时的历史以及儿童团在战斗中所起的作用。但要把握好“度”,不能将歌曲教学成为历史课,政治课。
2.3 有效拓展,挖掘音乐文化。
以往的音乐课最多拓展到歌表演与打击乐伴奏,现在连创编歌词都被老师们认为是拓展的“浅薄”、“低层次”。于是,各式花样的拓展层出不穷,“天文地理”、“人文景观”、“历史纵横”等都涌进了音乐课,作为主角的音乐却“隐身而退”成了背景,成了点缀。有人戏称这是音乐教育的“基因变革”,丧失了自己的本质。有效的拓展学习,应该围绕音乐本体展开。
第一,对作品音乐要素的再创作。如《念故乡》,根据游子思念家乡、回归故里、亲人团聚等情境,对歌曲的速度、节拍、演奏形式进行拓展:舒缓的4/4拍,轻柔的歌声表达无尽的思乡之情。加速演唱,明亮、富有弹性的歌声展现出回家的轻松、快乐;3/4 的变奏以及翩翩起舞的场面展现亲人团聚的场面……这样的拓展,让音乐紧紧牵动每个人的心,情绪在音乐中飞扬,感情在体验中升华。
第二,为音乐能力的发展而拓展。如《猫虎歌》,在学会歌曲的演唱后,引导学生以音乐剧的形式演绎猫和老虎之间的有趣故事。角色分工的小组合作、根据表演即兴配乐、根据剧情选择剪辑歌曲等一系列的活动中,锻炼了学生合作能力、节奏创编能力、音乐的选择能力等。
3 实施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音乐能力的有效发展
发展性评价是一种动态的行为评价。发展性的音乐教育评价方式应运用多种评价方法、评价手段和评价工具综合评价学生的进步和变化,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3.1 创新评价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平时上课时,及时对学生的各方面水平、表现做出评价,并以学生感兴趣的载体、形式进行记录和展示。如,根据每一节课所需带的学习用品、课堂纪律、参与活动的情况,以★积分,积满10颗星可得到一张?,一张笑脸的10分,积满10张?就可以获得A 级。这样在课堂上随时给学生给予评价,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竞争的意识,树立自信心,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教学中定期对学生某一阶段学习的知识、技能进行测试,了解学生完成目标的程度。如,在学习竖笛后设计“小乐手闯关赛”,学习歌曲后进行“歌曲接唱”、“翻唱乐谱”等活动。
在期末考评时,引导参与“才艺大展示”。在才艺展示会上,模拟“超女”PK的形式,由台下的观众点“菜单”,如接唱歌曲、听音乐模唱、闻乐起舞等有趣的即兴展示;或是由选手展示拿手好戏,为自己获得高低不等的等级。
3.2 丰富评价主体,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发展性评价强调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它一改往日“一曲定乾坤”、评价主体单一化的现象,实行多主体、多方面的综合评价。建立教师、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体制,以多方位多渠道的评价促进学生的有效发展。
学生最喜欢的就是“才艺大展示”。或个人、或组合,或歌唱、或器乐,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班级还组织了策划组,编排节目、写作主持语、设计活动方案……,教师成了“闲人、观众”。课堂上,主持的是学生,出题答题的是学生,就连评委也是学生,教师则荣幸地承担优秀表演者的颁奖嘉宾。学生兴奋地参与自评和互评,人人是被评价对象,更是评价者。这种评价方式,让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发挥,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合作意识在音乐活动中得到发展。
同时,学生学完一支歌、学会一支曲或是学会新的表演后,组织学生参与“好歌送温暖”、“我和爸妈一起唱”、“我给奶奶唱支歌”等活动,让家长参与到音乐学习的评价中来,多方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种以学生发展为基点的评价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定量的将评价的结果随时呈现在学生面前,随时激励学生。有效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在参与音乐学习活动中充分发挥个性和特长,体验成功的喜悦,体现自身的价值。
总之,树立正确的课程目标观,制定有效的教学目标是进行有效教学的前提,关注音乐,围绕音乐引导学生参与活动、以音乐为本体进行学科综合和拓展是获得有效教学的关键,进行发展性评价是进行有效教学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钟启泉,崔允,张华主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2] 袁善琦主编《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和教学实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3] 王安国,吴斌主编《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4] 曹理,何工,著《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
【关键词】有效教学;课程目标;音乐本质;发展性评价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音乐教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革,课堂教学一改以往的传统模式,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局面。广大教师在音乐课中大胆创新,各显神通,精心设计和组织各种丰富有趣的活动。于是,课堂上“热闹非凡”:学生一会儿听音乐吟诗作画,一会儿参与乐器演奏,一会儿小组合作“歌舞诗”……一节课下来,学生们除了兴奋还是兴奋,这样的教学有效吗?这热闹的背后,蕴含着多少音乐学习的价值呢?因此,我们应对“有效教学”这一教学理念及教学实施进行思考。
关于“有效教学”:
有效教学(effectiveteaching)是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益、强化过程评价和目标管理的一种现代化教学理念。它既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行动。具体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有效教学关注学生的发展。即教师必须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思想。
有效教学关注教学效益,要求教师有时间和效益的观念。教师在教学时既不能跟着感觉走,又不能简单地把效益理解为“花最少的时间教最多的内容”。
有效教学更多的关注可测性或量化。即科学地对待定量与定性、过程与结
果的结合,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与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目标尽可能具体化、行为化、层次化,使学生在通过学习活动后能产生明显的看得见的行为。如学会了一首歌,能说出歌曲的演唱形式,能用自己的语言表述歌曲表现的情趣。
有效教学需要教师具有反思的意识。即要求每一个教师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经常问自己“我的教学有效吗”?
关于“有效教学”的策略:
按目标管理的教学流程,笔者将“有效教学”的过程分为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实施及教学评价三个阶段。并据此来阐述各个阶段中所表现出的种种具体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
1 树立课程目标意识,确定有效的教学目标
音乐教学目标是由若干个大小不等、层次不同的教学目标组合而成的系统。它包括了音乐学科教学总目标、学期教学目标、单元目标和课时目标等几个层次,各个下属目标都是其上位目标的具体化。我们要依据课程目标及内容标准制定有效的课堂教学目标,围绕课堂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
1.1 准确解读音乐“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
《音乐课程标准》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层面的表述中内含了音乐课程的总目标,并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教学需要、教学管理等因素,制定了各学段的目标。还从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音乐文化四个教学领域制定了各个学段的内容标准。
九年义务教育各学段的目标体系、内容标准是相通的,是由初级向高级发展的。也就是说,前段目标是后段目标的发展基础;后段的内容标准是前段内容标准的拓展和延伸。音乐教师应根据各学段的课程目标及各学段的内容标准来有效制定学期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以及课时教学目标。
1.2 全面了解和掌握教材体系,形成知识之“链”。
不久前,听了七年级的一堂音乐课《阿西里西》,课的拓展部分安排了一个活动,用打击乐器规定的节奏型为歌曲伴奏,并利用老师准备的道具随歌声摆动,创设彝族火把节的场面。(节奏谱如下)
X X ︱ X X ‖O X ︱ O X ‖X — ︱ X — ‖
当时,一个念头从我心头闪过,这不是小学低年级音乐课中的主要活动方式吗?6年以后的七年级学生的打击乐器使用能力难道也仅仅如此吗?这样的目标对于七年级的学生来说有多大的意义呢?
事实上,仔细分析教材,我们会发现,每个单元、每一册的教材文本已经为我们建立了单元系统。如:第一册以节奏为基石,用2/4、3/4拍的感觉训练为主,合着节拍拍手拍腿跺脚、走动及认识打击乐进行伴奏等;第二册强调了对乐节、乐句、乐汇、乐段的感觉训练,对第一册节奏进行拓展和加深,逐渐增加了节奏的多织体训练,运用比较、律动、画图谱等多种形式感受音乐旋律、力度、强弱、速度的变化;第三册以打击乐演奏,视唱字母谱为主……
音乐教师在明确了音乐课程目标的基础上,充分掌握各册教材体系,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形成知识之“链”,渗透到唱、奏、演的各个课时中,从初步理解、掌握到熟练应用,课课积累,每课学有所成并激起学生探索下一个“知识”、“本领”的欲望。而不是1到6年级都以同样的要求进行唱歌、欣赏、器乐演奏等教学。今天学这个明天学那个,随意选择重组教材,目标模糊,久而久之,学生因为无法从音乐课中获取知识,形成能力、体验成功而丧失学习热情。
2 关注音乐本质,有效组织教学
音乐的本质决定了音乐课要以音乐为载体,让学生在音乐中得到教育,得到发展。而在音乐课中学生如何有效参与?教师如何实现把握学科综合的“度”?如何实现音乐学习的拓展……成为了一线教师思考和关注的话题。
2.1 有效参与,体验音乐情趣。
笔者认为,音乐课学生有效参与的标准是:学生从中体验了音乐带来的美感,体验到了参与的快乐。
2.1.1 培养倾听的习惯,学会心灵的参与。
孩子的是易动的,他们的行为、思想、听觉都是极易受感染的。听到音乐高兴时会手舞足蹈,他们会兴奋地将自己的瞬间感受脱口而出,甚至大声表达出来。这些声音聚集在课堂时,会成为倾听音乐的障碍,成为我们老师最头疼的“噪音”。教师粗暴的阻止只会挫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换来的“涛声依旧”的局面。此时,我们教师应该将自己对音乐的感受真切地与学生交流。有时教师要用肢体语言尽情表达自己对音乐的感受,有时用散文诗般的语言表露我对音乐的理解,无形中让学生感受到:听到音乐时应该像老师那样让心灵去参与,用心灵去感悟。 2.1.2 寻找“美”的元素,创造“新音乐” 。
学生参与活动是为了体验音乐美,创造音乐美。为歌曲创编节奏伴奏时,要引导学生抓住各种乐器的音响特点,根据歌曲的情绪选择合适的节奏型和音量,加强对歌曲情绪的烘托、渲染;用音响创设情境时或是为表演配乐时,要引导学生考虑表现对象的特点调整各音响之间的音量,使之和谐、形象,富有表现力。如在《猫虎歌》一课中,在引导创编音乐剧时,可以这样设计:现场给猫和老虎配乐,提供给学生的音乐元素是两个音符Mi 、La ,先让学生根据角色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元素。猫轻巧、机灵选Mi,老虎凶悍、庞大选la,再让表演猫和老虎的学生表演“愉快地在林间散步”、“悄悄地向猫走去”等特定的情节,学生根据表演即兴配乐。此时配音的学生和表演的学生互相配合,展示的不仅仅是一个音乐剧的表演,更重要的是,他们从亲身体验中再一次感受了音乐的形象性和再创造性。
2.1.3 “动”与“静”和谐参与。
一说到参与,我们就会联系到“动”,课堂的活跃离不开“动”。外显的动与静往往成为评价课堂教学成功的依据。但我们困惑的是,学生一动就很容易离弃音乐,场面喧闹、表演哗众取宠,不动显然是不主动参与。其实,静静地“用心聆听”可以引发深层的“动”——这心灵深处的感动,才是有效的参与。因此,无论是外显的“动”,还是不显山露水的内心深处的触动,只要能引发学生自觉进入学习状态,全身心地沉浸在音乐中,做到动中有“静”,静中拨“动”,才是学习音乐的有效境界。
2.2 有效综合,探究音乐内涵。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说“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这就是说,无论音乐课怎样与其它学科综合,音乐课自身的特点必须突凸显。这也是音乐课的本质所决定的。
不管我们的音乐课涉及哪个学科、哪个领域,应用哪些手段,其前提都应该对学生感受、体验、理解、表现、评价音乐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春天音乐会》的教学中,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例如:聆听大自然的春天;通过欣赏童声合唱《春晓》感受音乐与诗词的完美结合;用歌曲表现春天;用舞蹈表现《春到沂河》,鼓励学生创编歌词、编排音乐剧《春天狂欢曲》……这些融诗歌、舞蹈等不同艺术领域的形式都以音乐为切入口,凸显音乐课的学科性质和特点,而且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发展。
为了教学的需要,可以适当引入其它学科知识,但点到为止,不可本末倒置,偏离音乐文化的内涵,在音乐的外围大做文章。如《共产儿童团歌》的教学时,为了让学生对特殊时期的儿童组织有进一步的了解,以便更好地理解歌曲,把握歌曲的情绪,更好地表现歌曲。教学时有必要向学生介绍当时的历史以及儿童团在战斗中所起的作用。但要把握好“度”,不能将歌曲教学成为历史课,政治课。
2.3 有效拓展,挖掘音乐文化。
以往的音乐课最多拓展到歌表演与打击乐伴奏,现在连创编歌词都被老师们认为是拓展的“浅薄”、“低层次”。于是,各式花样的拓展层出不穷,“天文地理”、“人文景观”、“历史纵横”等都涌进了音乐课,作为主角的音乐却“隐身而退”成了背景,成了点缀。有人戏称这是音乐教育的“基因变革”,丧失了自己的本质。有效的拓展学习,应该围绕音乐本体展开。
第一,对作品音乐要素的再创作。如《念故乡》,根据游子思念家乡、回归故里、亲人团聚等情境,对歌曲的速度、节拍、演奏形式进行拓展:舒缓的4/4拍,轻柔的歌声表达无尽的思乡之情。加速演唱,明亮、富有弹性的歌声展现出回家的轻松、快乐;3/4 的变奏以及翩翩起舞的场面展现亲人团聚的场面……这样的拓展,让音乐紧紧牵动每个人的心,情绪在音乐中飞扬,感情在体验中升华。
第二,为音乐能力的发展而拓展。如《猫虎歌》,在学会歌曲的演唱后,引导学生以音乐剧的形式演绎猫和老虎之间的有趣故事。角色分工的小组合作、根据表演即兴配乐、根据剧情选择剪辑歌曲等一系列的活动中,锻炼了学生合作能力、节奏创编能力、音乐的选择能力等。
3 实施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音乐能力的有效发展
发展性评价是一种动态的行为评价。发展性的音乐教育评价方式应运用多种评价方法、评价手段和评价工具综合评价学生的进步和变化,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3.1 创新评价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平时上课时,及时对学生的各方面水平、表现做出评价,并以学生感兴趣的载体、形式进行记录和展示。如,根据每一节课所需带的学习用品、课堂纪律、参与活动的情况,以★积分,积满10颗星可得到一张?,一张笑脸的10分,积满10张?就可以获得A 级。这样在课堂上随时给学生给予评价,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竞争的意识,树立自信心,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教学中定期对学生某一阶段学习的知识、技能进行测试,了解学生完成目标的程度。如,在学习竖笛后设计“小乐手闯关赛”,学习歌曲后进行“歌曲接唱”、“翻唱乐谱”等活动。
在期末考评时,引导参与“才艺大展示”。在才艺展示会上,模拟“超女”PK的形式,由台下的观众点“菜单”,如接唱歌曲、听音乐模唱、闻乐起舞等有趣的即兴展示;或是由选手展示拿手好戏,为自己获得高低不等的等级。
3.2 丰富评价主体,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发展性评价强调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它一改往日“一曲定乾坤”、评价主体单一化的现象,实行多主体、多方面的综合评价。建立教师、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体制,以多方位多渠道的评价促进学生的有效发展。
学生最喜欢的就是“才艺大展示”。或个人、或组合,或歌唱、或器乐,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班级还组织了策划组,编排节目、写作主持语、设计活动方案……,教师成了“闲人、观众”。课堂上,主持的是学生,出题答题的是学生,就连评委也是学生,教师则荣幸地承担优秀表演者的颁奖嘉宾。学生兴奋地参与自评和互评,人人是被评价对象,更是评价者。这种评价方式,让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发挥,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合作意识在音乐活动中得到发展。
同时,学生学完一支歌、学会一支曲或是学会新的表演后,组织学生参与“好歌送温暖”、“我和爸妈一起唱”、“我给奶奶唱支歌”等活动,让家长参与到音乐学习的评价中来,多方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种以学生发展为基点的评价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定量的将评价的结果随时呈现在学生面前,随时激励学生。有效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在参与音乐学习活动中充分发挥个性和特长,体验成功的喜悦,体现自身的价值。
总之,树立正确的课程目标观,制定有效的教学目标是进行有效教学的前提,关注音乐,围绕音乐引导学生参与活动、以音乐为本体进行学科综合和拓展是获得有效教学的关键,进行发展性评价是进行有效教学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钟启泉,崔允,张华主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2] 袁善琦主编《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和教学实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3] 王安国,吴斌主编《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4] 曹理,何工,著《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