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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上旬,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第237号政府令,公布了《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于2009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布的《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在奖励类别设置、奖励数量、奖励主体、评奖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增设了自然科学奖与技术发明奖两个奖励类别,将奖励项目数量增加到“不超过230项”,完善了省科技奖励的推荐评审机制,加强了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社会力量设奖的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