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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5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17〕6号)精神,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办法》和《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修订后的办法通过公示,收集了全国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广大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