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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阐述反腐倡廉关系政权巩固时,也特别强调了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那么,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如何按照中央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央企业又如何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管理过程,融入内控机制建设,融入风险防范之中?怎样树立制度意识,健全各项制度,抓好制度落实,确保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记者带着这些问号,于两会期间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贾福兴。
依靠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句话不离本行。贾福兴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论述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今年两会总理报告精神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健全法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保证。中央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独立主体,要经常参与市场竞争,就必须遵守行为规则。按制度办,企业就运行规范,发展健康,否则就会发生主观性、随意性,企业就出现乱现象,违纪违法的事情就会多起来。可见,制度建设是企业经营管理和监督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有利于制止滥用职权。企业经营管理就是支配人财物,是权力的运用。对此,就要建立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用权规则,建立“三重一大”的制度和程序,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既保证决策的正确、管理的科学,促进企业的发展,更会使领导人员和管理者少犯错或不犯错,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提升企业执行力。企业最讲效率、最讲效益。应该说中央企业的制度建设还可以,条款制度够多了,缺少的就是执行力。有的二三级企业领导人员出问题,就出在有制度不执行,把制度当摆设,挂在墙上、放在展台上,领导来了看一看,很好的东西没有进入运作和执行环节,浪费了资源,败坏了作风。
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解决问题。一些中央企业在制度建设上,面临着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的情况,发展较快的业务和新业务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有的有管理制度,但不配套,容易被钻空子。有的仅是管理制度,缺少监督规定,管理制度难起作用。还有一些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必须针对这些实际,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减少腐败。
根据形势变化加快推进制度建设
实践在发展,制度也要不断推陈出新。要不断淘汰不适合新情况的旧制度,不断建设符合鲜活实践的新规章,以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步伐。在这方面贾福兴书记着重谈了“六快”:
加快完善协调制度。惩防体系建设是惩治同预防结合,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诸要素并存,相互之间需要内存联系的统一体。这就需要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内部综合部门与办案部门的协调制度,促进预防工作与惩治工作的结合。建立纪检监察机构与国资监管和企业业务部门的协调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国资委与中央企业的协调制度,做到监督资源共享,推进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促进惩防体系整体协调、有效运行。
加快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把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起来,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从制度和流程等方面认真梳理,建立配套制度,做好廉洁从业规定与经营管理制度的衔接,包括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衔接,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衔接。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若干规定》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内容,作为各级领导人员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加快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科学配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试点企业董事会与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的关系,积极推进试点企业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工作。继续进行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公司法人的探索。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推进中央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非董事会试点企业实行党政分设,“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中发挥作用的办法。
加快健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效制度。国资委已研究制定出中央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捐赠办法等具体制度,还要抓紧建立廉洁从业责任制指导意见,完善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企业领导职务消费制度等,推动企业健全违规违纪人员处理规定。中央企业要针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重点领域和高风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完善投资管理、市场准入、招投标、合同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加快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参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制定企业领导人员有关问责的具体规定。其中,涉及到经济损失的,要与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考核挂钩;涉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要与企业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挂钩。
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国资委将在巡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手段,拓展监督领域,积极探索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有效监督的方式。今年将扩大对中央企业的巡视范围,同时,指导中央企业对所属企业开展巡视。注重结合企业特点推进制度创新,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作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的生命力在于有效执行
贾福兴说,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养成管理者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维护制度执行的刚性。突出加强企业决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产品销售和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制度执行不出现偏差,杜绝随意变通,切实增强管控能力。加强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坚持从严治企,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执行到位。企业领导人员要做执行制度的模范。胡锦涛总书记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企业领导和管理者要自觉按照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做执行制度的表率。企业领导人员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带好队伍,形成廉洁奉献、埋头苦干的良好风气,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增长方式的步伐,做强做大中央企业。
(责任编辑晓理)
依靠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句话不离本行。贾福兴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论述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今年两会总理报告精神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健全法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保证。中央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独立主体,要经常参与市场竞争,就必须遵守行为规则。按制度办,企业就运行规范,发展健康,否则就会发生主观性、随意性,企业就出现乱现象,违纪违法的事情就会多起来。可见,制度建设是企业经营管理和监督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有利于制止滥用职权。企业经营管理就是支配人财物,是权力的运用。对此,就要建立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用权规则,建立“三重一大”的制度和程序,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既保证决策的正确、管理的科学,促进企业的发展,更会使领导人员和管理者少犯错或不犯错,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提升企业执行力。企业最讲效率、最讲效益。应该说中央企业的制度建设还可以,条款制度够多了,缺少的就是执行力。有的二三级企业领导人员出问题,就出在有制度不执行,把制度当摆设,挂在墙上、放在展台上,领导来了看一看,很好的东西没有进入运作和执行环节,浪费了资源,败坏了作风。
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解决问题。一些中央企业在制度建设上,面临着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的情况,发展较快的业务和新业务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有的有管理制度,但不配套,容易被钻空子。有的仅是管理制度,缺少监督规定,管理制度难起作用。还有一些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必须针对这些实际,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减少腐败。
根据形势变化加快推进制度建设
实践在发展,制度也要不断推陈出新。要不断淘汰不适合新情况的旧制度,不断建设符合鲜活实践的新规章,以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步伐。在这方面贾福兴书记着重谈了“六快”:
加快完善协调制度。惩防体系建设是惩治同预防结合,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诸要素并存,相互之间需要内存联系的统一体。这就需要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内部综合部门与办案部门的协调制度,促进预防工作与惩治工作的结合。建立纪检监察机构与国资监管和企业业务部门的协调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国资委与中央企业的协调制度,做到监督资源共享,推进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促进惩防体系整体协调、有效运行。
加快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把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起来,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从制度和流程等方面认真梳理,建立配套制度,做好廉洁从业规定与经营管理制度的衔接,包括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衔接,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衔接。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若干规定》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内容,作为各级领导人员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加快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科学配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试点企业董事会与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的关系,积极推进试点企业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工作。继续进行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公司法人的探索。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推进中央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非董事会试点企业实行党政分设,“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中发挥作用的办法。
加快健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效制度。国资委已研究制定出中央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捐赠办法等具体制度,还要抓紧建立廉洁从业责任制指导意见,完善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企业领导职务消费制度等,推动企业健全违规违纪人员处理规定。中央企业要针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重点领域和高风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完善投资管理、市场准入、招投标、合同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加快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参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制定企业领导人员有关问责的具体规定。其中,涉及到经济损失的,要与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考核挂钩;涉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要与企业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挂钩。
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国资委将在巡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手段,拓展监督领域,积极探索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有效监督的方式。今年将扩大对中央企业的巡视范围,同时,指导中央企业对所属企业开展巡视。注重结合企业特点推进制度创新,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作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的生命力在于有效执行
贾福兴说,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养成管理者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维护制度执行的刚性。突出加强企业决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产品销售和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制度执行不出现偏差,杜绝随意变通,切实增强管控能力。加强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坚持从严治企,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执行到位。企业领导人员要做执行制度的模范。胡锦涛总书记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企业领导和管理者要自觉按照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做执行制度的表率。企业领导人员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带好队伍,形成廉洁奉献、埋头苦干的良好风气,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增长方式的步伐,做强做大中央企业。
(责任编辑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