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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食药监药注[2014]19号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为加强北京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提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标准(试行)》,于2014年1月28日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