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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负有见危救助的道德义务,这一义务的基础在于人权理论。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生命、健康与安全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一权利,当有人处于险境需要救助时,在救助行为不会损害救助者巨大利益的情况下,目击范围内的潜在救助者有义务对受害人实施救援。当目击范围内的潜在救助者不止一人时,救助义务在所有潜在救助者之间分担。救助义务的分担遵循"有或无"的原则:当有人处于险境而无人救助则有;或者有人救助但还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则有;当受害人脱离险境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