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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隆盛镇刘先生问:我是綦江区隆盛镇人。于2011年在符合宅基地复垦的条件下,向隆盛镇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完善了所有的农村宅基地复垦相关手续。后经市有关单位测绘,公示宅基地面积为442平方米,并按政策享有拆房补助。但是复垦工作管理混乱,2011年本人住宅未能复垦。2012年重新测绘,公示面积为259平方米,于2012年12月已复垦,但不能享有拆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