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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任何系统都具有封闭性和开放性双重特性.刑法也是存在于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同样存在法的稳定与社会的发展之间张力的问题.体系合理的犯罪构成应该既具有封闭性又具有开放性,既能限制司法权又能限制立法权,既能保护抽象权利又能保护具体权利,否则就是有缺陷的.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存在重大的功能缺陷,必须予以彻底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