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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使城市不同单位中的住房管理部门的职能发生转变,并且,单位房管部门职能转变的程度和性质高度依赖于单位自身的“再分配”性质:改革后,“再分配”性质强的单位其房管部门仍然保留有较大的“再分配”权力;而市场导向强的单位,其房管部门不再具有分配住房的职能。于是,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因为其单位房管部门提供服务性质的不同而出现住房利益分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