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2009年养路费的取消,市场出现货车吨位标注的新动向。
曾经,部分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为抢占汽车市场份额、迎合部分车主少缴费的目的,把大吨位的汽车变型、改装,通过降低标记装载质量,提供虚假的出厂合格证,以严重失实、低于国家标准上牌入户;而如今,许多运输企业却都在忙着将原来的“大吨小标”车改回大标。
新闻事件
江苏常州一家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近日到该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业务窗口,拿出已办妥吨位变更手续的行驶证,要求将货车营运证上标注的载重量由4吨变更为6.2吨。
2009年1月1日,我国实施新的燃油税政策后,曾经为运输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载货车“大吨小标”正逐渐失去意义,有时甚至会起到反作用。
某运输经理对记者说:“现在许多运输企业都在忙着将原来的大吨小标车改回大标,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伴随着国家正式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这让那些过去在“大吨小标”问题上被人看作“不变通”、“死心眼”的企业又嗅到了市场良机。
新的燃油税政策实施后,“小吨大标”开始抛头露面。为逃避交警罚款,载货车主开始对“小吨大标”产品有需求。某些载货车生产厂家了解这一市场信息后,正在悄悄准备相应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关键词汇
大吨小标,小吨大标
专家意见
过去,一些车主为少缴养路费和过路过桥费,对载质量利用系数有要求的载货车偷偷搞大吨小标。某些专用车没有载质量利用系数要求,一些车主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就把载质量数写小,将整备质量数写大,以“小吨大标”的方式间接达到“大吨小标”超载的目的。
“多年来,‘小吨大标’只是隐藏在‘大吨小标’身后,存在于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养路费取消后,‘大吨小标’逐渐隐退,‘小吨大标’车‘复出’。”有业内人士说。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用车分会秘书长王焕民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正在积极研究治理“小吨大标”的具体方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注意到‘小吨大标’车辆逐渐在市场中‘抬头’的情况,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具体措施在考虑中。”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则建议:由工业和信息部牵头,组织商用车辆生产厂商,对全国各类“大吨小标”商用车辆在用目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同一车型统一按已批准的最高载质量重新核定和修改目录;请公安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更换行驶证,把重新核定的载质量作为检查的依据。
延伸阅读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按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来计征养路费的政策,相当部分商用车制造厂为了迎合客户少缴养路费的心理,对同样的车辆申报不同的载质量目录,形成了“大吨小标”问题。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燃油税改革,公路养路费等依据载质量的收费取消后,“大吨小标”车辆“假超载、真罚款”现象十分突出。这些车辆按照“大吨”装货,“小标”罚款,形成了事实上的“假超载”。“假超载”10%以内罚款数百元,30%以内罚款两三千元。由于“假超载”问题,出现交通事故时也成为保险公司免责的理由。
曾经,部分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为抢占汽车市场份额、迎合部分车主少缴费的目的,把大吨位的汽车变型、改装,通过降低标记装载质量,提供虚假的出厂合格证,以严重失实、低于国家标准上牌入户;而如今,许多运输企业却都在忙着将原来的“大吨小标”车改回大标。
新闻事件
江苏常州一家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近日到该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业务窗口,拿出已办妥吨位变更手续的行驶证,要求将货车营运证上标注的载重量由4吨变更为6.2吨。
2009年1月1日,我国实施新的燃油税政策后,曾经为运输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载货车“大吨小标”正逐渐失去意义,有时甚至会起到反作用。
某运输经理对记者说:“现在许多运输企业都在忙着将原来的大吨小标车改回大标,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伴随着国家正式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这让那些过去在“大吨小标”问题上被人看作“不变通”、“死心眼”的企业又嗅到了市场良机。
新的燃油税政策实施后,“小吨大标”开始抛头露面。为逃避交警罚款,载货车主开始对“小吨大标”产品有需求。某些载货车生产厂家了解这一市场信息后,正在悄悄准备相应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关键词汇
大吨小标,小吨大标
专家意见
过去,一些车主为少缴养路费和过路过桥费,对载质量利用系数有要求的载货车偷偷搞大吨小标。某些专用车没有载质量利用系数要求,一些车主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就把载质量数写小,将整备质量数写大,以“小吨大标”的方式间接达到“大吨小标”超载的目的。
“多年来,‘小吨大标’只是隐藏在‘大吨小标’身后,存在于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养路费取消后,‘大吨小标’逐渐隐退,‘小吨大标’车‘复出’。”有业内人士说。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用车分会秘书长王焕民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正在积极研究治理“小吨大标”的具体方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注意到‘小吨大标’车辆逐渐在市场中‘抬头’的情况,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具体措施在考虑中。”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则建议:由工业和信息部牵头,组织商用车辆生产厂商,对全国各类“大吨小标”商用车辆在用目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同一车型统一按已批准的最高载质量重新核定和修改目录;请公安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更换行驶证,把重新核定的载质量作为检查的依据。
延伸阅读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按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来计征养路费的政策,相当部分商用车制造厂为了迎合客户少缴养路费的心理,对同样的车辆申报不同的载质量目录,形成了“大吨小标”问题。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燃油税改革,公路养路费等依据载质量的收费取消后,“大吨小标”车辆“假超载、真罚款”现象十分突出。这些车辆按照“大吨”装货,“小标”罚款,形成了事实上的“假超载”。“假超载”10%以内罚款数百元,30%以内罚款两三千元。由于“假超载”问题,出现交通事故时也成为保险公司免责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