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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山西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要求,为提高我省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先天残疾,从1997年实施"削峰工程".我院被省卫生厅确定为"山西省‘削峰工程’技术指导组"所在单位,经过7年的努力,使"削峰工程"监测人口出生缺陷率由1997年的181.81/万,下降到2002年的147.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