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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研究人民政协在原有协商形式基础上创新性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四种协商形式,探索其共性、特点及其本质规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协商形式,充分体现协商的多元、包容、理性和共识,这既是深化改革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需要,又是人民政协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