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们普遍关心住房公积金到底有多少?如何避免在中国股市遭遇高风险?在这些问题悬而未决之时,公积金入市这一话题仍将引发颇多争议。
从提出吸引住房公积金入市至今已经一年有余,而直至今年2月26日,才有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证实,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并将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修订。
然而,从消息公布至今的各方反应来看,住房公积金入市面临的压力或许并不比想象的少。
人们普遍关心,超过两万亿元住房公积金到底有多少并将以何方式入市?表现欠佳的中国股市如何避免让这批“私房钱”遭遇高风险的命运?获得收益又将会如何处置?在这些问题悬而未决之时,公积金入市这一话题还将在一段时期内引发颇多争议。
如何入市
按照《条例》的规定,公积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缴纳,最终支配权属持有人所专有。政府下属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如果要将公积金投入股市,依照条例,是否应该征得公积金缴纳者或持有人的意愿呢?
对此,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要明确,公积金是属于市民的,是市民的钱由政府来代管,那么要是随意上市就会伤害整个缴纳公积金市民的利益。”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对于养老金、公积金组合投资问题,证监会只是提出建议,即使开始组合投资,也是由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来确定由什么机构、以什么方式去运行。这其中有着相应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正在不断地改革完善中,不可能一步到位。
就中国住房公积金目前的管理和运作体系来看,住房公积金实行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储,财政监督”的模式,而实际情况是,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对于投资这件事都并非专业。
“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海市蜃楼般的空中楼阁。”马光远看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者,其本身却是一个“虚幻”的结构,承担决策大任的成员全部是兼职人员;处于核心地位的管理中心却无资本金、无风险承担能力、无金融牌照;管理着庞大的民众资产,却又缺乏任何监督,而投资渠道的单一又让公积金管理中心彻底沦为一个可有可无的机构。
对于这笔庞大的公积金进入市场,马光远坦陈了他的担心:“谁来承担投资决策的重任,谁来负责选择管理人,谁来进行监督?”
从目前来看,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并没有对该笔资金运作方式的选择权,也并没有相关的政策约定,当住房公积金出现亏损或盈利的时候,该如何处理。
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入市理由是显而易见的,按照《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国债投资、银行存款三种方式实现增值收益。而由于政策和实践的局限,这三种增值收益实现途径存在着种种问题:个人住房贷款资金运作效率低,国债投资品种单一,银行储蓄利率过低,连保值都很困难。
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认为,社会保险保障资金组合投资符合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但也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全部资金入市。在他看来,通过观察和经验,如果把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投资组合,能达到8%以上的收益,这样的收益率就是非常好的。
那么这个部分的入市资金到底是多少?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33亿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2.1万亿元。但据相关统计,其中超过4000亿元的资金仍处于“闲置”状态。
市场人士按照此前社保基金投资证券市场的经验分析认为,公积金投资到股票市场的比例或将小于全部规模的20%,这意味着公积金入市的规模最多不会超过4000亿元,与目前闲置资金的规模不相上下。
如果按此规模粗略计算,截至3月4日,沪深交易所股票总市值达到23.7万亿元,公积金入市资金量将达到中国股市总市值的1.6%左右,远小于2012年底基金公司股票型基金1.1万亿元的总规模。专家表示,偏小的投资规模,可能减小住房公积金入市后的话语权,造成“先天不足”的情况。
入市之后
住房公积金入市之后,A股市场或许可以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但即使有两万多亿,对市值已排全球前三的A股来说还是沧海一粟。
王珏林认为,这笔资金注入股市之后,多半是活跃几天然后平静下来,市场并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这只会在一个阶段或一个时期发生它的效应。
其实,住房公积金入市的问题,之前就曾引起过广泛争议:许多持有人担心这笔安身立命的买房钱会不会陷入A股这巨大的圈钱“漩涡”?即使对于个人来讲,也很少有人拿准备买房的钱去炒股。多数业内人士均表示,住房公积金涉及国计民生,投资必须将安全摆在第一位。
此外,另一种反对的声音则认为,住房公积金入市的受益者不明确,从购房人的角度来说,并不能因为住房公积金运营增值而获得更多的直接好处,因此也不该相应承受更高的进入A股市场的风险。
马光远认为,就中国股市的情况而言,20多年的历史和绝大多数股民的投资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并不是一个好的投资场所,特别是近年来,高达90%以上的股民亏损,很多所谓的专业机构在很多情况下甚至跑不赢大盘。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资本市场一系列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所导致的。
对此聂梅生也表示,公积金进入A股市场,还面临着法律程序、风险控制等具体问题。
“目前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并不是公积金的所有者,因此如果进入资本市场,从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为广大公积金持有人的‘代客理财’。这种‘代客理财’虽然从动机上是好的,但是需要从法制的角度完善受托制度,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听证会等程序,为公积金入市运作提供法理上的依据。”聂梅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另外,住房公积金一旦进入股市运作,就面临一个机会风险的问题。简言之,如果盈利了固然是好事,但如果亏损了,由谁来承担风险和损失?在进入股市前,这个问题一定要找到答案。
多数业内人士均表示,如果没有一套确保其投资安全的决策和制度体系,投资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证,住房公积金贸然入市,不但不能保值增值,甚至恐怕出现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情况。
根据物权法中“孳息归属”的原则,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的所有权当属缴存人,但按照《条例》规定,公积金增值收益可以以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名目,上缴给财政使用。如2007年末住房公积金为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总额为130.03亿元,余额为51.03亿元,累计向同级财政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亿元。在2009年之后,“闲置”公积金更是大量进入本该由政府财政负担的保障房建设。
“对于缴纳公积金的市民来讲,增值跟市民没有关系,谁也说不清楚是谁的公积金拿去投资了。增值的部分应该反馈回来,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样就是可以的。”王珏林说。他同时建议,“入市之后,不能因为公积金转移而致使市民贷款用的公积金欠缺;此外,公积金的投资、增值要透明,要让大家都知道钱用在哪儿了。”
专家表示,由于住房公积金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容错率”更低。如果住房公积金入市后陷入巨大风险,那么不仅其保值升值将更困难,其作为长期战略资本应有的作用也将难以发挥。
从提出吸引住房公积金入市至今已经一年有余,而直至今年2月26日,才有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证实,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并将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修订。
然而,从消息公布至今的各方反应来看,住房公积金入市面临的压力或许并不比想象的少。
人们普遍关心,超过两万亿元住房公积金到底有多少并将以何方式入市?表现欠佳的中国股市如何避免让这批“私房钱”遭遇高风险的命运?获得收益又将会如何处置?在这些问题悬而未决之时,公积金入市这一话题还将在一段时期内引发颇多争议。
如何入市
按照《条例》的规定,公积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缴纳,最终支配权属持有人所专有。政府下属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如果要将公积金投入股市,依照条例,是否应该征得公积金缴纳者或持有人的意愿呢?
对此,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要明确,公积金是属于市民的,是市民的钱由政府来代管,那么要是随意上市就会伤害整个缴纳公积金市民的利益。”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对于养老金、公积金组合投资问题,证监会只是提出建议,即使开始组合投资,也是由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来确定由什么机构、以什么方式去运行。这其中有着相应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正在不断地改革完善中,不可能一步到位。
就中国住房公积金目前的管理和运作体系来看,住房公积金实行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储,财政监督”的模式,而实际情况是,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对于投资这件事都并非专业。
“事实上这只是一个海市蜃楼般的空中楼阁。”马光远看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者,其本身却是一个“虚幻”的结构,承担决策大任的成员全部是兼职人员;处于核心地位的管理中心却无资本金、无风险承担能力、无金融牌照;管理着庞大的民众资产,却又缺乏任何监督,而投资渠道的单一又让公积金管理中心彻底沦为一个可有可无的机构。
对于这笔庞大的公积金进入市场,马光远坦陈了他的担心:“谁来承担投资决策的重任,谁来负责选择管理人,谁来进行监督?”
从目前来看,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并没有对该笔资金运作方式的选择权,也并没有相关的政策约定,当住房公积金出现亏损或盈利的时候,该如何处理。
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入市理由是显而易见的,按照《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国债投资、银行存款三种方式实现增值收益。而由于政策和实践的局限,这三种增值收益实现途径存在着种种问题:个人住房贷款资金运作效率低,国债投资品种单一,银行储蓄利率过低,连保值都很困难。
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认为,社会保险保障资金组合投资符合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但也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全部资金入市。在他看来,通过观察和经验,如果把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投资组合,能达到8%以上的收益,这样的收益率就是非常好的。
那么这个部分的入市资金到底是多少?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33亿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2.1万亿元。但据相关统计,其中超过4000亿元的资金仍处于“闲置”状态。
市场人士按照此前社保基金投资证券市场的经验分析认为,公积金投资到股票市场的比例或将小于全部规模的20%,这意味着公积金入市的规模最多不会超过4000亿元,与目前闲置资金的规模不相上下。
如果按此规模粗略计算,截至3月4日,沪深交易所股票总市值达到23.7万亿元,公积金入市资金量将达到中国股市总市值的1.6%左右,远小于2012年底基金公司股票型基金1.1万亿元的总规模。专家表示,偏小的投资规模,可能减小住房公积金入市后的话语权,造成“先天不足”的情况。
入市之后
住房公积金入市之后,A股市场或许可以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但即使有两万多亿,对市值已排全球前三的A股来说还是沧海一粟。
王珏林认为,这笔资金注入股市之后,多半是活跃几天然后平静下来,市场并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这只会在一个阶段或一个时期发生它的效应。
其实,住房公积金入市的问题,之前就曾引起过广泛争议:许多持有人担心这笔安身立命的买房钱会不会陷入A股这巨大的圈钱“漩涡”?即使对于个人来讲,也很少有人拿准备买房的钱去炒股。多数业内人士均表示,住房公积金涉及国计民生,投资必须将安全摆在第一位。
此外,另一种反对的声音则认为,住房公积金入市的受益者不明确,从购房人的角度来说,并不能因为住房公积金运营增值而获得更多的直接好处,因此也不该相应承受更高的进入A股市场的风险。
马光远认为,就中国股市的情况而言,20多年的历史和绝大多数股民的投资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并不是一个好的投资场所,特别是近年来,高达90%以上的股民亏损,很多所谓的专业机构在很多情况下甚至跑不赢大盘。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资本市场一系列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所导致的。
对此聂梅生也表示,公积金进入A股市场,还面临着法律程序、风险控制等具体问题。
“目前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并不是公积金的所有者,因此如果进入资本市场,从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为广大公积金持有人的‘代客理财’。这种‘代客理财’虽然从动机上是好的,但是需要从法制的角度完善受托制度,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听证会等程序,为公积金入市运作提供法理上的依据。”聂梅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另外,住房公积金一旦进入股市运作,就面临一个机会风险的问题。简言之,如果盈利了固然是好事,但如果亏损了,由谁来承担风险和损失?在进入股市前,这个问题一定要找到答案。
多数业内人士均表示,如果没有一套确保其投资安全的决策和制度体系,投资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证,住房公积金贸然入市,不但不能保值增值,甚至恐怕出现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情况。
根据物权法中“孳息归属”的原则,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的所有权当属缴存人,但按照《条例》规定,公积金增值收益可以以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名目,上缴给财政使用。如2007年末住房公积金为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总额为130.03亿元,余额为51.03亿元,累计向同级财政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亿元。在2009年之后,“闲置”公积金更是大量进入本该由政府财政负担的保障房建设。
“对于缴纳公积金的市民来讲,增值跟市民没有关系,谁也说不清楚是谁的公积金拿去投资了。增值的部分应该反馈回来,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样就是可以的。”王珏林说。他同时建议,“入市之后,不能因为公积金转移而致使市民贷款用的公积金欠缺;此外,公积金的投资、增值要透明,要让大家都知道钱用在哪儿了。”
专家表示,由于住房公积金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容错率”更低。如果住房公积金入市后陷入巨大风险,那么不仅其保值升值将更困难,其作为长期战略资本应有的作用也将难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