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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精日”分子诞生出的各种言论、行为,认为侵略战争是合理的,侵略者是值得尊敬的,甚至把侵略者当成偶像崇拜,这种错误的价值观显然是对人类文明基本原则的挑战,更是损害了中华民族的民族尊严,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2月19日,两名男子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前合影,之后被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天。
无独有偶,2月22日,孟某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杀三十万太少”等言论,被上海警方行政拘留5 天。更让人想不到的是,3月3日,孟某竟来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拍摄视频,视频中他言辞激烈,侮辱他人……
这一系列事件也引起了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
“一个民族的情感底线不能被触碰”
3月8日上午,外交部部长王毅在全国人大记者会上回应媒体提问时,直言所谓“精日”分子就是“中国人的败类!”这句话引发了众多网友点赞,大家都觉得“很解气”。
有人惊讶王毅对“精日”这个词的掌握。“精日”就是“精神日本人”,是指把自己视同为日本人的人群,这类人中,有些极端者崇拜日本到了仇恨自我民族,以自己是中国人为耻。
事情还没完!社会各界对“精日”现象忍无可忍,已经开始行动!政协委员出手了!
当天下午,来自文艺界第26组的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建议严惩“中国人的败类”。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将提案以及联合签名表郑重地交给了提案组,签名中有张凯丽、郑晓龙、张光北、冯远征、成龙等来自各领域的文艺界知名人士。
张凯丽说,我曾经当过兵,是军事博物馆的一名解说员,我的解说词都是与我们的军事历史有关,至今都有很多触目惊心的展出画面印刻在我的脑海中。这份提案很及时,我们也希望能够借助政协委员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和认,一个民族的情感底线是不能被触碰的。
提案建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立法体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规定对侮辱、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中华民族尊严的行为,处以治安处罚,并制定《刑法修正案》,将严重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或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为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
开玩笑和侮辱性行为有本质区别
有观点认为这些行为只是开玩笑,一个国家要有“自黑”的勇气,不能动辄得咎,贺云翱表示,开玩笑和侮辱性行为有本质区别。我也看过取笑美国总统的卡通漫画,但这不是恶意行为,没有侮辱他。有些人说,南京大屠杀侵华日军杀的太少了,应该多杀一点,这是什么话?还有装扮成侵华日军,在抗战遗址前摆出威风的姿势,这难道是一般的玩笑吗?
贺云翱说,玩笑和侮辱必须分开。法律怎么界定?的确需要严肃的研究,相信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也会提出意见。其实国际上也是有参考先例的,据我了解,二战之后,德国绝对不允许出现纳粹的标志或者行为,否则在受到社会公众强烈的痛斥和反對的同时,还会有法律的制裁。
不能一股脑都扣上“精日”的帽子
那么,是不是喜爱日本文化、去日本旅游、留学都是“精日”了呢?
“北京时间”“锐评”认为,所谓“精日”的本质,其实是一种反人类的、危害中国人民共同利益的叙述逻辑,以及由此产生的歪曲价值观,这跟单纯的喜爱日本文化、去日本旅游留学完全是两回事。
精日分子,细看其言论和行为,侮辱民族尊严的行为只是结果,其行动逻辑源自其认为日本人更优越,并为日本侵略者的暴行做辩护,甚至将其合理化,比如认为日本的侵略战争是为了“解放黄种人”。
这种逻辑的错误之处在于,其混淆了侵略战争的危害性和民族解放的合理性,将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行为,与本国人民自我解放、自我发展的行为等量齐观,同时对于侵略者的屠杀行为进行美化则是赤裸裸的反人类行为,显然是非常错误的。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他们自认“精神日本人”,但在当今日本人中主流的态度是反战的,2016年日本明仁天皇曾呼吁年轻一代不要忘记战争,并对二战中日本侵略暴行表示悔恨;就连日本一些右翼分子,也是试图否认南京大屠杀,而不是将其作为荣耀。
可见,所谓“精日”分子的行为其实并不符合日本人的主流价值观,甚至连非主流恐怕都算不上,其中很多人对日本文化并不是真正了解,只是抱着错误的价值观来凸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寻求虚妄的优越感而已。
不过另一方面,一些网民在反对“精日”分子的同时,对于一些单纯喜爱日本文化、赴日留学旅游的国人也不分青红皂白地攻击,其实这些同胞的行为只是和平时期不同国家民间交往的正常行为,既不损害国家利益,也不伤害民族感情,并不具备前边提到的错误叙述逻辑和错误价值观,不能一股脑都扣上“精日”的帽子。
(《中国日报》2018.3.12、《现代快报》2018.3.6等)
2月19日,两名男子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前合影,之后被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天。
无独有偶,2月22日,孟某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杀三十万太少”等言论,被上海警方行政拘留5 天。更让人想不到的是,3月3日,孟某竟来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拍摄视频,视频中他言辞激烈,侮辱他人……
这一系列事件也引起了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
“一个民族的情感底线不能被触碰”
3月8日上午,外交部部长王毅在全国人大记者会上回应媒体提问时,直言所谓“精日”分子就是“中国人的败类!”这句话引发了众多网友点赞,大家都觉得“很解气”。
有人惊讶王毅对“精日”这个词的掌握。“精日”就是“精神日本人”,是指把自己视同为日本人的人群,这类人中,有些极端者崇拜日本到了仇恨自我民族,以自己是中国人为耻。
事情还没完!社会各界对“精日”现象忍无可忍,已经开始行动!政协委员出手了!
当天下午,来自文艺界第26组的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建议严惩“中国人的败类”。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将提案以及联合签名表郑重地交给了提案组,签名中有张凯丽、郑晓龙、张光北、冯远征、成龙等来自各领域的文艺界知名人士。
张凯丽说,我曾经当过兵,是军事博物馆的一名解说员,我的解说词都是与我们的军事历史有关,至今都有很多触目惊心的展出画面印刻在我的脑海中。这份提案很及时,我们也希望能够借助政协委员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和认,一个民族的情感底线是不能被触碰的。
提案建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立法体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规定对侮辱、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中华民族尊严的行为,处以治安处罚,并制定《刑法修正案》,将严重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或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为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
开玩笑和侮辱性行为有本质区别
有观点认为这些行为只是开玩笑,一个国家要有“自黑”的勇气,不能动辄得咎,贺云翱表示,开玩笑和侮辱性行为有本质区别。我也看过取笑美国总统的卡通漫画,但这不是恶意行为,没有侮辱他。有些人说,南京大屠杀侵华日军杀的太少了,应该多杀一点,这是什么话?还有装扮成侵华日军,在抗战遗址前摆出威风的姿势,这难道是一般的玩笑吗?
贺云翱说,玩笑和侮辱必须分开。法律怎么界定?的确需要严肃的研究,相信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也会提出意见。其实国际上也是有参考先例的,据我了解,二战之后,德国绝对不允许出现纳粹的标志或者行为,否则在受到社会公众强烈的痛斥和反對的同时,还会有法律的制裁。
不能一股脑都扣上“精日”的帽子
那么,是不是喜爱日本文化、去日本旅游、留学都是“精日”了呢?
“北京时间”“锐评”认为,所谓“精日”的本质,其实是一种反人类的、危害中国人民共同利益的叙述逻辑,以及由此产生的歪曲价值观,这跟单纯的喜爱日本文化、去日本旅游留学完全是两回事。
精日分子,细看其言论和行为,侮辱民族尊严的行为只是结果,其行动逻辑源自其认为日本人更优越,并为日本侵略者的暴行做辩护,甚至将其合理化,比如认为日本的侵略战争是为了“解放黄种人”。
这种逻辑的错误之处在于,其混淆了侵略战争的危害性和民族解放的合理性,将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行为,与本国人民自我解放、自我发展的行为等量齐观,同时对于侵略者的屠杀行为进行美化则是赤裸裸的反人类行为,显然是非常错误的。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他们自认“精神日本人”,但在当今日本人中主流的态度是反战的,2016年日本明仁天皇曾呼吁年轻一代不要忘记战争,并对二战中日本侵略暴行表示悔恨;就连日本一些右翼分子,也是试图否认南京大屠杀,而不是将其作为荣耀。
可见,所谓“精日”分子的行为其实并不符合日本人的主流价值观,甚至连非主流恐怕都算不上,其中很多人对日本文化并不是真正了解,只是抱着错误的价值观来凸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寻求虚妄的优越感而已。
不过另一方面,一些网民在反对“精日”分子的同时,对于一些单纯喜爱日本文化、赴日留学旅游的国人也不分青红皂白地攻击,其实这些同胞的行为只是和平时期不同国家民间交往的正常行为,既不损害国家利益,也不伤害民族感情,并不具备前边提到的错误叙述逻辑和错误价值观,不能一股脑都扣上“精日”的帽子。
(《中国日报》2018.3.12、《现代快报》2018.3.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