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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拉康的主体理论、弗洛伊德的宗教理论为依据,通过分析美国作家弗兰克·麦考特小说《安琪拉的灰烬》中的女性人物对弗兰克在性别角色、民族与宗教认知及道德观建构的三方面的影响,深入解读影响小说主人公的性格形成的要素。
关键词:弗兰克 女性人物 性别角色 民族与宗教认知 道德观建构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个体的成长是一个逐步实现社会化的过程。无论是文学作品中的哈克贝利·费恩,还是现实世界里的孩子,他们的成长过程中都受到过外部世界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影响。纵观成长小说《安琪拉的灰烬》,女性人物在弗兰克·麦考特的成长道路上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因而分析小说中的女性人物对于理解小说主人公性格的形成具有积极意义。
一 母亲
母亲是每个孩子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之一。她赋予孩子生命,陪伴他成长、给予他照料、关爱和支持。小说的标题就来自于弗兰克母亲的名字。但小说中对于母亲外貌的描写仅有一处:站在教堂外等待救济的母亲,“穿着一件灰色的脏外套”。
母亲的形象并不光彩照人,甚至她和儿子的关系也非温馨甜蜜。残酷的生活磨砺着母亲的形象,也造就了母子间微妙的关系。由于父亲长期酗酒、失业,家庭的重担落在母亲一个人的肩上。母亲的精力总是被维持生计和生孩子占据,她无法给予小弗兰克特别的关爱和照顾,也不是很关注他的需求,而是一直把他当做成人对待。自三四岁起,弗兰克就开始帮母亲承担很多工作:照顾弟弟、去酒吧寻找酗酒的父亲、去教会讨要食物、运煤挣钱、做报童……显然,母亲依赖于这个孩子的帮助和支持。
弗兰克的青少年时期正是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曾指出的“缺席父亲”时期。1930-1970年间,英美很多家庭由于战争、经济危机等众多因素影响,父亲在孩子的成长阶段不能和他们在一起,造成了他们在家庭中的“缺席”。弗兰克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典型的家庭里。父亲最终抛家弃子而去,不仅给孩子带来情感上无法弥补的伤害,也造成了孩子在自我认知道路上榜样的缺失。
对自我性别角色的认知是一个孩子社会化的起点,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起他对自我社会角色的认知。“父亲”对于男孩“男性气质”的培养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而父亲缺席对男孩的成长会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尽管生活中其他男性亲属、长辈、老师的影响会帮助孩子获得对自我“男性气质”的积极认知,但这种来自家庭外部的影响力量是有限的。
母亲的依赖成为弗兰克对自我性别角色认知发展的原动力。正是这种依赖,拉近了母子之间的关系。当襁褓中的妹妹夭折时,弗兰克希望自己能给伤心的母亲一点安慰;在双胞胎的葬礼上,弗兰克站在母亲的立场从内心里指责醉酒的父亲“这么做太不应该”;等待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他对那些失业、酗酒、整日无所事事的男人们的态度,也是在为母亲以及和她一样遭遇的女性鸣不平。这些不仅是作者从孩童角度对那些对家庭不负责任的男人的批评,更是出于一个孩子对母亲的爱与同情。弗兰克对母亲强烈的爱使他对母亲的乞讨行为感到羞愤,最终演化成母子间的矛盾,并在母亲和拉曼私通的问题上激化。最终化解危机的是:弗兰克得到一份做邮差的工作,它使母亲最终回到了儿子们的身边,家庭得以保全,弗兰克由此真正地成为家庭的支柱。
拉康在研究母婴关系时曾指出:母婴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欲望与欲望之间的关系。这种三元的欲望关系所包含的是作为婴儿与母亲的欲望共同指向的第三者菲勒斯,代表一种缺乏。在拉康提出的三大秩序(想象、象征与实在)之中,菲勒斯在想象三角形中占据着一种核心地位。菲勒斯的缺乏使得婴儿产生了想要满足母亲欲望的欲望,也使得婴儿对拥有菲勒斯的父亲产生认同。在对俄狄浦斯情结的解释中,拉康声称,“只有当父亲不在此时,一个俄狄浦斯才能被构成。”拉康所说的父亲“不在此”,不是指一种现实维度,而是一种象征行为的缺场。因此,其著名的“父亲的隐喻”被阐释为:主体(儿童)通过认同父亲,希望成为像父亲一样的菲勒斯的拥有者,同时成为作为母亲欲望能指的菲勒斯。(黄作,2005)
拉康的理论为理解弗兰克迫切的成长愿望提供了一把钥匙。小说中,父亲“不在此”既是一种象征行为,也是一种现实维度,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因母亲的需要才得以纠正,而且长期贫困使这种需要不断被强化,最终它帮助弗兰克建立起对“父亲”角色的正确认知,使他勇挑生活重担,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同时,母亲的优秀品质对弗兰克的人格塑造也产生着积极的模范作用。小说中,安琪拉饱尝生活的艰辛,却始终勇敢坚定地面对生活,乐观而善良。为了培养弗兰克的舞蹈才能,她从少得可怜的生活费里挤出一部分送他去学习;看到比自己境遇更糟的陌生人,她会收留他们并供以食宿。这样的品质感染了孩子们,使他们不因自己的处境艰难而自怨自艾,这也使弗兰克能比其他同龄孩子更勇敢地面对生活。由此可见,母亲成为弗兰克获得对自我性别角色、社会角色认知最重要的根源。
二 派翠西亚和特丽莎
一个孩子的成长必然还会受到周围伙伴的影响。同辈群体对青少年的成长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美国社会心理学家M·米德甚至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同辈群体的影响甚至大到改变传统的文化传递方式的地步。”年龄、生活环境与经历、心智状态等方面基本平等的地位使孩子易于从同伴中获得一种成人无法给予的情感支持,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兴趣爱好、生活目标乃至价值观。
少年弗兰克有很多伙伴,他从他们那里获得了对社会底层、“女孩身体与龌龊事”以及宗教仪式等方面的认知,但是他却不能真正融入他们的圈子:这些小爱尔兰天主教徒有从父辈继承下来的“纯粹”的爱尔兰民族情感与宗教信仰,弗兰克却对此质疑。
民族与宗教是弗兰克对自我社会角色认知路上的两大屏障。“小美国佬”“北佬的儿子”这样的标签甚至掩盖了他“爱尔兰天主教徒”的身份,因此与伙伴们不同,他对爱尔兰的民族历史、宗教,从潜意识里充满了质疑。而帮助他找到答案的是两个女孩。
派翠西亚,是弗兰克生病住院时结识的住在隔壁病房的病友。她在病床上读的两本书是诗集和英国史。女孩为弗兰克开启了一扇通往知识的窗户,令他第一次接触到了莎士比亚和英国历史,诗歌陶冶了男孩的情操,而学习历史使他不再盲从。派翠西亚因病夭折,她留给弗兰克一个未讲完的故事。这个未完成的故事成为弗兰克开始积极探索知识世界的一个隐喻。他由此养成了自学的习惯,并开始学习独立、客观地看待自己的民族、历史以及宗教,这也使他获得了比同龄孩子更多的独立见解,并有了明确的生活目标——“去美国”,唯有在美国他才能找到真正的自我身份。“去美国”标志着弗兰克在对个体身份探索道路上的一大进步,也是他对自我特殊的社会民族身份认知上的完善。
弗兰克对教会的情感与他的生活经历密切相关,他总是在无助的时候被教会拒之门外,教会没能给予他食物、精神上的抚慰。一系列遭遇之后,弗兰克对宗教充满了疑惑。但是利默里克浓厚的宗教氛围使他无法逃避宗教的约束。与特里莎的交往就是对弗兰克宗教信念的一次考验。
特里莎是作者唯一对其外貌进行过描写的女孩,她十七岁,“长着红头发,绿眼睛,像利默里克郊外的田野一样绿,两腮鲜红,皮肤白得吓人”。身患肺结核的特里莎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和弗兰克偷尝禁果,把弗兰克第一次带入了成人世界。不伦的偷欢与女孩的死亡使弗兰克陷入深深的罪孽感与自责之中。偷尝禁果即犯下原罪,是天主教所不能容忍的,但这何尝又不是一次人性的释放?对于特里莎的死,小说写到:“我无法理解自己心中涌动的情感”,经历过无数次死亡事件的弗兰克说,“它们都没有这一次令我心痛。”
弗兰克感到痛苦、困惑和迷茫,但当他想去耶稣教堂忏悔的时候,却因醉酒被赶了出来。在圣芳济会教堂的圣弗兰西斯雕塑前,弗兰克感到自己似乎被上帝抛弃了,即使是忏悔也无法减轻他的罪孽感。这时,格利高里神父出现了,就像父亲一样听他倾诉内心的痛苦,为他祈祷。弗兰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宗教带给他的抚慰。
特里莎的死让弗兰克第一次真正开始思考爱情、死亡、罪与罚、救赎这样永恒的话题。他的困惑迷茫既表现出一个少年面对成人世界时的孤立无援,也反映出其人性在试图挣脱宗教潜在约束时的茫然。而格力高里神父的出现象征了对迷途羔羊的救赎。他在弗兰克内心对宗教充满矛盾与绝望的时候,帮助他重建宗教信念,让他从负疚的精神枷锁中走出来、重新获得生活的勇气。
弗洛伊德探究宗教观念产生的心理根源时,提出宗教观念产生于人类的孱弱无助感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意欲得到父亲保护的渴望,而这种渴望则来自于人类个体和人类种族对童年期经验的回忆(陆丽青,2010)。少年弗兰克心里产生的神父与父亲形象的重叠,揭示出弗兰克内心对父爱、对上帝之爱的渴望,他希望从父亲、上帝那里得到保护、支持与关爱,虽然他的愿望总是受到现实的摧残,但是格力高里神父的出现证明他并未被抛弃。获得心灵救赎后的弗兰克不再对宗教抱有幻想,他认识到上帝与他同在,但是上帝是不作为的,于是他开始现实地面对宗教与生活,因此也就有了他后来在荒野中的教堂废墟上自渎的一幕。经历过这种对宗教由懵懂、崇拜、幻想到质疑、反叛、绝望,再到重获信心的情感历程,弗兰克逐渐形成了自己对待宗教的一种态度,即冷静地审视、现实地对待、不拘泥教条。虽然他无法、也不可能彻底否定宗教,但他对待宗教的态度更加现实。而这一切都与特里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三 菲奴肯太太
弗兰克成长的道路上要面临的第三个重大问题是道德观的建构。受到社会与宗教双重规范的道德律早已在弗兰克的生活中暴露出其脆弱性,而当他遇到菲奴肯太太后,这一点就显得尤为突出。
弗兰克送信时认识了放高利贷的菲奴肯太太,并从她那里得到一份兼职工作:给她的客户写恐吓信。菲奴肯太太想要尽快追回债务,以便死后能让所有教堂的神父都为她做弥撒。这件事对弗兰克的道德观构成了巨大的拷问,因为那些债务人常常是弗兰克的“自己人”——是母亲的穷邻居和朋友。他们说,“写这种信的人,比犹大和向英国人告密的叛徒还要坏。”母亲说,“不管是谁写了这样的信,都应该下油锅……”而弗兰克内心里想说,“我十分同情她们的处境,但我要攒钱去美国,没办法啊……”这几句话反映出弗兰克内心善与恶的较量。他同情那些善良的穷邻居们,但是,面对不作为的上帝和冷漠的社会,同情是无用的,弗兰克要挣脱贫困的束缚就不能因循那虚伪的道德律。菲奴肯太太死后留下一百英镑,弗兰克偷走了她的账本和四十英磅,凑足了自己去美国的旅费。这里,弗兰克的行为不应被简单地理解为偷盗,他这么做并非出于对他人钱财的贪欲而是出于生活的压力,而这其中也折射出他的善良本质和内心对正义的向往。因此,当他把账本扔进香农河的时候,他希望自己能对邻居们说:“我是你们的罗宾汉”。通过这种方式,他伸张了正义。
透过菲奴肯太太这个人物,读者看到了一个狡黠、善良、“罗宾汉式的”弗兰克。对于一个努力要在残酷的世界上谋求生存的孩子,他的行为完全有理由获得读者的同情和理解。
在生存与道德的问题上,弗兰克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了其道德观并没有堕落,他依然是个善良的孩子,对公平与正义心怀敬意。这些要归功于那些出现在他生活中的女性,她们在他建立个人对家庭、社会、民族、宗教的认知道路上承担了领路人的角色。面对善与恶的考验、面对弱肉强食的社会丛林法则,弗兰克获得并建构了自己的认知,他采取的生存策略是对残酷现实的一种妥协,但他一直都没有放弃自己的道德底线,一旦条件允许,他更愿意将自己坚守的道德准则付诸行动。
注:本文系北方民族大学科研项目资金支持,项目编号:2009Y010。
参考文献:
[1] 安东尼·吉登斯,赵旭东等译:《社会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 黄作:《不思之说——拉康主体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 陆丽青:《弗洛伊德论宗教观念产生的心理根源》,《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5期。
作者简介:王晓华,女,1978—,甘肃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美国社会文化,工作单位:北方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
关键词:弗兰克 女性人物 性别角色 民族与宗教认知 道德观建构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个体的成长是一个逐步实现社会化的过程。无论是文学作品中的哈克贝利·费恩,还是现实世界里的孩子,他们的成长过程中都受到过外部世界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影响。纵观成长小说《安琪拉的灰烬》,女性人物在弗兰克·麦考特的成长道路上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因而分析小说中的女性人物对于理解小说主人公性格的形成具有积极意义。
一 母亲
母亲是每个孩子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之一。她赋予孩子生命,陪伴他成长、给予他照料、关爱和支持。小说的标题就来自于弗兰克母亲的名字。但小说中对于母亲外貌的描写仅有一处:站在教堂外等待救济的母亲,“穿着一件灰色的脏外套”。
母亲的形象并不光彩照人,甚至她和儿子的关系也非温馨甜蜜。残酷的生活磨砺着母亲的形象,也造就了母子间微妙的关系。由于父亲长期酗酒、失业,家庭的重担落在母亲一个人的肩上。母亲的精力总是被维持生计和生孩子占据,她无法给予小弗兰克特别的关爱和照顾,也不是很关注他的需求,而是一直把他当做成人对待。自三四岁起,弗兰克就开始帮母亲承担很多工作:照顾弟弟、去酒吧寻找酗酒的父亲、去教会讨要食物、运煤挣钱、做报童……显然,母亲依赖于这个孩子的帮助和支持。
弗兰克的青少年时期正是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曾指出的“缺席父亲”时期。1930-1970年间,英美很多家庭由于战争、经济危机等众多因素影响,父亲在孩子的成长阶段不能和他们在一起,造成了他们在家庭中的“缺席”。弗兰克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典型的家庭里。父亲最终抛家弃子而去,不仅给孩子带来情感上无法弥补的伤害,也造成了孩子在自我认知道路上榜样的缺失。
对自我性别角色的认知是一个孩子社会化的起点,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起他对自我社会角色的认知。“父亲”对于男孩“男性气质”的培养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而父亲缺席对男孩的成长会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尽管生活中其他男性亲属、长辈、老师的影响会帮助孩子获得对自我“男性气质”的积极认知,但这种来自家庭外部的影响力量是有限的。
母亲的依赖成为弗兰克对自我性别角色认知发展的原动力。正是这种依赖,拉近了母子之间的关系。当襁褓中的妹妹夭折时,弗兰克希望自己能给伤心的母亲一点安慰;在双胞胎的葬礼上,弗兰克站在母亲的立场从内心里指责醉酒的父亲“这么做太不应该”;等待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他对那些失业、酗酒、整日无所事事的男人们的态度,也是在为母亲以及和她一样遭遇的女性鸣不平。这些不仅是作者从孩童角度对那些对家庭不负责任的男人的批评,更是出于一个孩子对母亲的爱与同情。弗兰克对母亲强烈的爱使他对母亲的乞讨行为感到羞愤,最终演化成母子间的矛盾,并在母亲和拉曼私通的问题上激化。最终化解危机的是:弗兰克得到一份做邮差的工作,它使母亲最终回到了儿子们的身边,家庭得以保全,弗兰克由此真正地成为家庭的支柱。
拉康在研究母婴关系时曾指出:母婴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欲望与欲望之间的关系。这种三元的欲望关系所包含的是作为婴儿与母亲的欲望共同指向的第三者菲勒斯,代表一种缺乏。在拉康提出的三大秩序(想象、象征与实在)之中,菲勒斯在想象三角形中占据着一种核心地位。菲勒斯的缺乏使得婴儿产生了想要满足母亲欲望的欲望,也使得婴儿对拥有菲勒斯的父亲产生认同。在对俄狄浦斯情结的解释中,拉康声称,“只有当父亲不在此时,一个俄狄浦斯才能被构成。”拉康所说的父亲“不在此”,不是指一种现实维度,而是一种象征行为的缺场。因此,其著名的“父亲的隐喻”被阐释为:主体(儿童)通过认同父亲,希望成为像父亲一样的菲勒斯的拥有者,同时成为作为母亲欲望能指的菲勒斯。(黄作,2005)
拉康的理论为理解弗兰克迫切的成长愿望提供了一把钥匙。小说中,父亲“不在此”既是一种象征行为,也是一种现实维度,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因母亲的需要才得以纠正,而且长期贫困使这种需要不断被强化,最终它帮助弗兰克建立起对“父亲”角色的正确认知,使他勇挑生活重担,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同时,母亲的优秀品质对弗兰克的人格塑造也产生着积极的模范作用。小说中,安琪拉饱尝生活的艰辛,却始终勇敢坚定地面对生活,乐观而善良。为了培养弗兰克的舞蹈才能,她从少得可怜的生活费里挤出一部分送他去学习;看到比自己境遇更糟的陌生人,她会收留他们并供以食宿。这样的品质感染了孩子们,使他们不因自己的处境艰难而自怨自艾,这也使弗兰克能比其他同龄孩子更勇敢地面对生活。由此可见,母亲成为弗兰克获得对自我性别角色、社会角色认知最重要的根源。
二 派翠西亚和特丽莎
一个孩子的成长必然还会受到周围伙伴的影响。同辈群体对青少年的成长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美国社会心理学家M·米德甚至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同辈群体的影响甚至大到改变传统的文化传递方式的地步。”年龄、生活环境与经历、心智状态等方面基本平等的地位使孩子易于从同伴中获得一种成人无法给予的情感支持,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兴趣爱好、生活目标乃至价值观。
少年弗兰克有很多伙伴,他从他们那里获得了对社会底层、“女孩身体与龌龊事”以及宗教仪式等方面的认知,但是他却不能真正融入他们的圈子:这些小爱尔兰天主教徒有从父辈继承下来的“纯粹”的爱尔兰民族情感与宗教信仰,弗兰克却对此质疑。
民族与宗教是弗兰克对自我社会角色认知路上的两大屏障。“小美国佬”“北佬的儿子”这样的标签甚至掩盖了他“爱尔兰天主教徒”的身份,因此与伙伴们不同,他对爱尔兰的民族历史、宗教,从潜意识里充满了质疑。而帮助他找到答案的是两个女孩。
派翠西亚,是弗兰克生病住院时结识的住在隔壁病房的病友。她在病床上读的两本书是诗集和英国史。女孩为弗兰克开启了一扇通往知识的窗户,令他第一次接触到了莎士比亚和英国历史,诗歌陶冶了男孩的情操,而学习历史使他不再盲从。派翠西亚因病夭折,她留给弗兰克一个未讲完的故事。这个未完成的故事成为弗兰克开始积极探索知识世界的一个隐喻。他由此养成了自学的习惯,并开始学习独立、客观地看待自己的民族、历史以及宗教,这也使他获得了比同龄孩子更多的独立见解,并有了明确的生活目标——“去美国”,唯有在美国他才能找到真正的自我身份。“去美国”标志着弗兰克在对个体身份探索道路上的一大进步,也是他对自我特殊的社会民族身份认知上的完善。
弗兰克对教会的情感与他的生活经历密切相关,他总是在无助的时候被教会拒之门外,教会没能给予他食物、精神上的抚慰。一系列遭遇之后,弗兰克对宗教充满了疑惑。但是利默里克浓厚的宗教氛围使他无法逃避宗教的约束。与特里莎的交往就是对弗兰克宗教信念的一次考验。
特里莎是作者唯一对其外貌进行过描写的女孩,她十七岁,“长着红头发,绿眼睛,像利默里克郊外的田野一样绿,两腮鲜红,皮肤白得吓人”。身患肺结核的特里莎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和弗兰克偷尝禁果,把弗兰克第一次带入了成人世界。不伦的偷欢与女孩的死亡使弗兰克陷入深深的罪孽感与自责之中。偷尝禁果即犯下原罪,是天主教所不能容忍的,但这何尝又不是一次人性的释放?对于特里莎的死,小说写到:“我无法理解自己心中涌动的情感”,经历过无数次死亡事件的弗兰克说,“它们都没有这一次令我心痛。”
弗兰克感到痛苦、困惑和迷茫,但当他想去耶稣教堂忏悔的时候,却因醉酒被赶了出来。在圣芳济会教堂的圣弗兰西斯雕塑前,弗兰克感到自己似乎被上帝抛弃了,即使是忏悔也无法减轻他的罪孽感。这时,格利高里神父出现了,就像父亲一样听他倾诉内心的痛苦,为他祈祷。弗兰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宗教带给他的抚慰。
特里莎的死让弗兰克第一次真正开始思考爱情、死亡、罪与罚、救赎这样永恒的话题。他的困惑迷茫既表现出一个少年面对成人世界时的孤立无援,也反映出其人性在试图挣脱宗教潜在约束时的茫然。而格力高里神父的出现象征了对迷途羔羊的救赎。他在弗兰克内心对宗教充满矛盾与绝望的时候,帮助他重建宗教信念,让他从负疚的精神枷锁中走出来、重新获得生活的勇气。
弗洛伊德探究宗教观念产生的心理根源时,提出宗教观念产生于人类的孱弱无助感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意欲得到父亲保护的渴望,而这种渴望则来自于人类个体和人类种族对童年期经验的回忆(陆丽青,2010)。少年弗兰克心里产生的神父与父亲形象的重叠,揭示出弗兰克内心对父爱、对上帝之爱的渴望,他希望从父亲、上帝那里得到保护、支持与关爱,虽然他的愿望总是受到现实的摧残,但是格力高里神父的出现证明他并未被抛弃。获得心灵救赎后的弗兰克不再对宗教抱有幻想,他认识到上帝与他同在,但是上帝是不作为的,于是他开始现实地面对宗教与生活,因此也就有了他后来在荒野中的教堂废墟上自渎的一幕。经历过这种对宗教由懵懂、崇拜、幻想到质疑、反叛、绝望,再到重获信心的情感历程,弗兰克逐渐形成了自己对待宗教的一种态度,即冷静地审视、现实地对待、不拘泥教条。虽然他无法、也不可能彻底否定宗教,但他对待宗教的态度更加现实。而这一切都与特里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三 菲奴肯太太
弗兰克成长的道路上要面临的第三个重大问题是道德观的建构。受到社会与宗教双重规范的道德律早已在弗兰克的生活中暴露出其脆弱性,而当他遇到菲奴肯太太后,这一点就显得尤为突出。
弗兰克送信时认识了放高利贷的菲奴肯太太,并从她那里得到一份兼职工作:给她的客户写恐吓信。菲奴肯太太想要尽快追回债务,以便死后能让所有教堂的神父都为她做弥撒。这件事对弗兰克的道德观构成了巨大的拷问,因为那些债务人常常是弗兰克的“自己人”——是母亲的穷邻居和朋友。他们说,“写这种信的人,比犹大和向英国人告密的叛徒还要坏。”母亲说,“不管是谁写了这样的信,都应该下油锅……”而弗兰克内心里想说,“我十分同情她们的处境,但我要攒钱去美国,没办法啊……”这几句话反映出弗兰克内心善与恶的较量。他同情那些善良的穷邻居们,但是,面对不作为的上帝和冷漠的社会,同情是无用的,弗兰克要挣脱贫困的束缚就不能因循那虚伪的道德律。菲奴肯太太死后留下一百英镑,弗兰克偷走了她的账本和四十英磅,凑足了自己去美国的旅费。这里,弗兰克的行为不应被简单地理解为偷盗,他这么做并非出于对他人钱财的贪欲而是出于生活的压力,而这其中也折射出他的善良本质和内心对正义的向往。因此,当他把账本扔进香农河的时候,他希望自己能对邻居们说:“我是你们的罗宾汉”。通过这种方式,他伸张了正义。
透过菲奴肯太太这个人物,读者看到了一个狡黠、善良、“罗宾汉式的”弗兰克。对于一个努力要在残酷的世界上谋求生存的孩子,他的行为完全有理由获得读者的同情和理解。
在生存与道德的问题上,弗兰克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了其道德观并没有堕落,他依然是个善良的孩子,对公平与正义心怀敬意。这些要归功于那些出现在他生活中的女性,她们在他建立个人对家庭、社会、民族、宗教的认知道路上承担了领路人的角色。面对善与恶的考验、面对弱肉强食的社会丛林法则,弗兰克获得并建构了自己的认知,他采取的生存策略是对残酷现实的一种妥协,但他一直都没有放弃自己的道德底线,一旦条件允许,他更愿意将自己坚守的道德准则付诸行动。
注:本文系北方民族大学科研项目资金支持,项目编号:2009Y010。
参考文献:
[1] 安东尼·吉登斯,赵旭东等译:《社会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 黄作:《不思之说——拉康主体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 陆丽青:《弗洛伊德论宗教观念产生的心理根源》,《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5期。
作者简介:王晓华,女,1978—,甘肃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美国社会文化,工作单位:北方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