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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内水利资源整体利用效率的不断提升,全国各地都在加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整体建设力度,而重庆市也不例外。重庆市中小河流大多都是丘陵区与山区类型的河流,受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直接影响,经常会受到泄洪不畅、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因此在洪涝灾害方面存在着较大损失。鉴于此,本文以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活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深入分析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对策,以期能够为各个研究人士带来参考指标,从源头上提升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整体水平。
关键词:重庆TV8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1(a)-0000-00
1. 前言
重庆市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同时还是长江上游地区,以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为主,因此常年温度较高,且降水量十分丰富,主要集中于夏季,且以暴雨为主要形式。重庆市内包含着三个暴雨区,分别是西部、东北部以及东南部,暴雨强度非常大,所以中小河流内水量十分丰富,洪涝灾害也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之下,该市大力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河流治理工程建好后,由于管护工作不到位,导致已经建好的工程未收到有效保护,以至于其逐步失去原有功能,而研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对策也因此显得愈加重要。
2.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活动中,涉及中小河流数量共148条,重点河段有345个,河长为1737千米。其中,被列入至全國中小河流重点规划项目中的河流有48条,项目总数为128个,河长为407千米。而被列入至全国中小河流重点治理项目中的新增河流有100条,项目总数为217个,河长为1330千米。
3.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对策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逐渐完工,其建后管护实践活动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与关注,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管护力度。通常情况之下,管护工作的开展应当以工程完工之日为起始日期,当工程即将完工时,就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出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在确保工程项目能够得以良性运行的基础之上,使治理成果得以有效巩固,同时还能保证治理项目带来更多经济效益[1]。就重庆市来说,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对策具体包括以下诸多方面。
3.1制定出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
首先,结合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活动具体要求,已覆盖全市范围的标准制定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并要求各区、县、乡以及镇都能深入落实各项指导精神,构建起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长期运行。其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与法规作为基本参考指标,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并逐步加大重庆市中小河流日常管理,从法律层面上严厉打击乱建行为、乱采行为、乱堆行为以及乱挖行为的出现,确保河道始终处于安全状态下[2]。再次,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即将结束之时,国家水利部门应当联合国土部门及规划部门等机构,对河道的管理范围标志、防洪的最高及最低水位线标志、控制桩等进行明确划定,并严格把握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行之间的交接工作。最后,加大与财政部门之间的日常沟通与协调,共同商讨和制定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建后管护方案,并严格监督各职能部门在管护经费以及管理责任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规章制度都能充分发挥其功效。
3.2深入改革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各项管理机制
通过深入改革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各项管理机制,优化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相关建立程序,并对乡政府、镇政府、县政府等各级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明确限定,赋予其承担管理责任的主体地位[3]。同时,还需加大各级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助,从而确保各项管理机制与管理活动都能得以顺利落实和开展。
3.3不断加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日常监督与检查力度
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护实践活动中,为了提升管护工作整体效率,建立相关部门组建一支专业的督察小组,并由该小组承担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护监督与检查等方面的任务。通过深入至项目施工现场,从项目法人与施工组织的组建环节、招标环节、投标环节、建设管理环节以及资金管理环节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与检查,力争能够及时发现各种存在的问题,并严格督促各级市县部门对其进行有效整改。同时,对于出现严重性问题的部门,应当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其职责[4]。除此之外,各个地州与县市区都需要深入开展监督活动,从上而下、从里到外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监督程序的有效实践,从而实现对投机倒把等不法行为的控制。
4.结束语
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经完成了各个试点的具体建设任务,而为了确保治理项目能够充分体现出其价值,必须深入研究与探讨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对策。通过制定出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改革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各项管理机制以及不断加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日常监督与检查力度,推动治理项目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从而为重庆市整体经济建设与发展创造优良条件,不断提升其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陆兵.认清形势 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在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水利天地,2011,9(15):4-7.
[2]韦凤年,张瑜洪,吴卿凤,程瀛.抢抓机遇 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访江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局长朱海生[J].中国水利,2012,6(25):1-7.
[3]贺翠华.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及建后管护对策研究[J].湖南水利水电,2014,2(2):41-46.
[4]卢峰,毛伟,谭松青,龚文丽.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及成效[J].人民长江,2012,43(18):8-11.
关键词:重庆TV8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1(a)-0000-00
1. 前言
重庆市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同时还是长江上游地区,以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为主,因此常年温度较高,且降水量十分丰富,主要集中于夏季,且以暴雨为主要形式。重庆市内包含着三个暴雨区,分别是西部、东北部以及东南部,暴雨强度非常大,所以中小河流内水量十分丰富,洪涝灾害也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之下,该市大力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河流治理工程建好后,由于管护工作不到位,导致已经建好的工程未收到有效保护,以至于其逐步失去原有功能,而研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对策也因此显得愈加重要。
2.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活动中,涉及中小河流数量共148条,重点河段有345个,河长为1737千米。其中,被列入至全國中小河流重点规划项目中的河流有48条,项目总数为128个,河长为407千米。而被列入至全国中小河流重点治理项目中的新增河流有100条,项目总数为217个,河长为1330千米。
3.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对策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逐渐完工,其建后管护实践活动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与关注,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管护力度。通常情况之下,管护工作的开展应当以工程完工之日为起始日期,当工程即将完工时,就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出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在确保工程项目能够得以良性运行的基础之上,使治理成果得以有效巩固,同时还能保证治理项目带来更多经济效益[1]。就重庆市来说,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对策具体包括以下诸多方面。
3.1制定出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
首先,结合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活动具体要求,已覆盖全市范围的标准制定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并要求各区、县、乡以及镇都能深入落实各项指导精神,构建起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长期运行。其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与法规作为基本参考指标,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并逐步加大重庆市中小河流日常管理,从法律层面上严厉打击乱建行为、乱采行为、乱堆行为以及乱挖行为的出现,确保河道始终处于安全状态下[2]。再次,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即将结束之时,国家水利部门应当联合国土部门及规划部门等机构,对河道的管理范围标志、防洪的最高及最低水位线标志、控制桩等进行明确划定,并严格把握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行之间的交接工作。最后,加大与财政部门之间的日常沟通与协调,共同商讨和制定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建后管护方案,并严格监督各职能部门在管护经费以及管理责任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规章制度都能充分发挥其功效。
3.2深入改革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各项管理机制
通过深入改革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各项管理机制,优化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相关建立程序,并对乡政府、镇政府、县政府等各级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明确限定,赋予其承担管理责任的主体地位[3]。同时,还需加大各级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助,从而确保各项管理机制与管理活动都能得以顺利落实和开展。
3.3不断加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日常监督与检查力度
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护实践活动中,为了提升管护工作整体效率,建立相关部门组建一支专业的督察小组,并由该小组承担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护监督与检查等方面的任务。通过深入至项目施工现场,从项目法人与施工组织的组建环节、招标环节、投标环节、建设管理环节以及资金管理环节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与检查,力争能够及时发现各种存在的问题,并严格督促各级市县部门对其进行有效整改。同时,对于出现严重性问题的部门,应当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其职责[4]。除此之外,各个地州与县市区都需要深入开展监督活动,从上而下、从里到外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监督程序的有效实践,从而实现对投机倒把等不法行为的控制。
4.结束语
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经完成了各个试点的具体建设任务,而为了确保治理项目能够充分体现出其价值,必须深入研究与探讨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对策。通过制定出建后管护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改革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各项管理机制以及不断加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日常监督与检查力度,推动治理项目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从而为重庆市整体经济建设与发展创造优良条件,不断提升其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陆兵.认清形势 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在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水利天地,2011,9(15):4-7.
[2]韦凤年,张瑜洪,吴卿凤,程瀛.抢抓机遇 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访江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局长朱海生[J].中国水利,2012,6(25):1-7.
[3]贺翠华.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及建后管护对策研究[J].湖南水利水电,2014,2(2):41-46.
[4]卢峰,毛伟,谭松青,龚文丽.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及成效[J].人民长江,2012,43(1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