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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破产,一个乡村由富变穷,是“天灾”所致,还是“人祸”所为?应当说,有的是“天灾”,但更多的是“人祸”。某国有制药厂的“头头”利用职权,从企业拿出100万元,自办了个人药厂,致使国有药厂资金被抽取而陷入困境。一个建筑公司的“老总”,抽走了该公司近50%的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员,办起了自家公司,致使原公司人才“外流”而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