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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西藏自治区各级税务部门共组织收入58.2亿元(已扣除海关代征税收O_2亿元),增收8.7亿元,增长17.6%,实现了首季度“开门红”。一季度税收收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增幅位列全国国税系统第二;二是三产增速快于二产,商务服务业成为第一大行业;三是税收政策有效落实、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