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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由国家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上海防灾安全策略研究中心主办的“2011网络犯罪与社会安全高峰论坛”在上海举办。会议提出,在新的国际网络治理机制下,中国应积极加入既有的国际治理平台,参与联合国和区域性框架下的“日内瓦原则”、“突尼斯议程”等多利益攸关方模式,并在资源管理与分配、技术标准和信息安全方面主动利用互联网特有规则,并将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制定的相关传统规定延伸到互联网领域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