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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1987年第2期组织的“关于‘语言学引论’课程的笔谈”,在不少院校引起了反响,一些同志来函来稿发表看法。同年10月底,“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语言学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法讨论会”(会议简讯见本刊1987年第4期,43页)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召开,与会者把书面发言留给了本刊。为了互通信息,交流经验,这一期我们再次选登其中的八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