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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正在发生的“啃”与“被啃”问题,我们到底该如何应对呢?政协委员、社会学研究所原所长景天魁称,应激励“啃老族”自立自强,他甚至建议,“取消其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资格,以起到鞭策作用”。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心理学博士许有云认为:“啃老族”的产生更多与父母和子女错误的家庭教育理念和不健康的心理现象有关,所以改变这种现象需要从父母和子女双方的心理层面入手。
改变教育理念和方式
父母错误的教育方式会造成子女成年以后的人格缺陷或能力不足。在当前“被啃”的父母往往在早期对孩子比较溺爱,长期忽视对子女的责任意识教育和挫折教育,孩子成长中可能承担的一些挑战基本上都由父母直接代办了。再加上成长的环境比较顺利,没有经历过挫折和打击,这些孩子一旦独立生活,遇到问题就不知所措,不懂得承担社会和家庭责任。
大家都知道,孩子成长中有个经典的画面,就是当蹒跚学步的孩子因为走路的技巧还没掌握,不小心摔倒时,他会等待父母的搀扶,如果父母不急着伸手,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能自己站起来的,而相反,如果家长总是迫不及待地把孩子扶起来,可能这个孩子在以后摔倒时会永远等待父母的搀扶。这个小画面也告诉我们,避免子女长大成人后仍然习惯于躲在父母的身后,成为一个“啃老族”,只有在他们还小的时候就给予足够的锻炼,孩子的可塑性远比我们想像的大。
父母和子女都要调整角色
现在的社会,每个人都有压力,但是年轻人不能把生活的压力转嫁到老年人身上。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承担了更多的责任,而子女一旦成年,就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只有父母和子女双方都明确自己的角色,转变旧有的亲子观,明确亲子间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子女更应端正心态,明确家庭和社会责任,积极面对人生,才能摆脱“啃老族”的归宿。
“啃老”有时是生活压力所致,有的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状况。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实质都是青春期时的“心理断乳”过程中困境的延续。按照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观点,成年之前的最后一个时期,即青春期时,个体往往为了延缓自己承担责任的进程,总是找出各种理由来逃避责任,在这个时期所出现的现象叫“合法延缓期”。如果说青春期中出现这种现象还算正常的话,那到了成年,还出现这种情况,就不能是“合法”了。
因此,对于“啃老族”和“被啃族”都应该努力改变这种现状,“被啃”的老人们面对儿女们生活的压力时,不要代劳,如果自己的生活无忧,而自己的子女又面临压力时,最多提供一些策略上或者方向上的帮助。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像婴儿时期的断乳一样,断乳是为了吸取更多的营养,以弥补母乳无法满足已经成长的个体的生理需要。“啃老族”们只有真正做到“心理断乳”,才能有机会锻炼自己,实现自我的真正成长。
解决“啃老”需要多方努力
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只是单纯的经济利益关系,更涉及到复杂的血缘、情感等的纠葛,所以,纵然发生“啃老”事件,多数情况下,老年人不会通过诉诸法律寻找解决办法。更为重要的是,许多老年人还会有后顾之忧,自己毕竟有体弱多病的那一天,还有身后事要子女料理。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有一万条法律规定,老年人也不会因此有底气,年轻人也不会因此没了“勇气”。因此,《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后在社会上产生争议,也就在所难免。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认为,解决老年人“被啃”的问题需要多方努力,要加快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只有在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时候,在老人没有子女照料也能得到国家、社会很好照顾时候,老年人才有可能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静同时认为,现实中,消极、恶意的“啃老族”也是少数。更多的“啃老”现象有其背后的成因。就业难、收入不公、公民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都是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现在年轻人收入低,压力大,是有目共睹的事。在一些家庭,年轻人的工资收入不敌退休父母退休金的有许多,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问题。因此要解决‘啃老’问题,一味地去指责年轻人也不公平,还要从社会分配着手,要增加工薪阶层的收入所得。当然,对年轻人教育缺失问题也不能忽视,过去一段时间,许多家庭不重视对孩子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精神的培养,致使孩子长成人后不但不追求自立,不以‘啃老’为耻,反以为荣,贪图不劳而获、骄奢安逸的生活。对于这部分年轻人,应该加强对其道德和法制的双重教育,帮助他们懂得生活的意义。”
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啃老族”必将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缓解“啃老”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家庭、个人等多方面的协作努力。对待“啃老族”,不可一味地指责和埋怨。一方面“襁褓青年”应该学会独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就业公平,为年轻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啃老族”。
改变教育理念和方式
父母错误的教育方式会造成子女成年以后的人格缺陷或能力不足。在当前“被啃”的父母往往在早期对孩子比较溺爱,长期忽视对子女的责任意识教育和挫折教育,孩子成长中可能承担的一些挑战基本上都由父母直接代办了。再加上成长的环境比较顺利,没有经历过挫折和打击,这些孩子一旦独立生活,遇到问题就不知所措,不懂得承担社会和家庭责任。
大家都知道,孩子成长中有个经典的画面,就是当蹒跚学步的孩子因为走路的技巧还没掌握,不小心摔倒时,他会等待父母的搀扶,如果父母不急着伸手,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能自己站起来的,而相反,如果家长总是迫不及待地把孩子扶起来,可能这个孩子在以后摔倒时会永远等待父母的搀扶。这个小画面也告诉我们,避免子女长大成人后仍然习惯于躲在父母的身后,成为一个“啃老族”,只有在他们还小的时候就给予足够的锻炼,孩子的可塑性远比我们想像的大。
父母和子女都要调整角色
现在的社会,每个人都有压力,但是年轻人不能把生活的压力转嫁到老年人身上。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承担了更多的责任,而子女一旦成年,就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只有父母和子女双方都明确自己的角色,转变旧有的亲子观,明确亲子间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子女更应端正心态,明确家庭和社会责任,积极面对人生,才能摆脱“啃老族”的归宿。
“啃老”有时是生活压力所致,有的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状况。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实质都是青春期时的“心理断乳”过程中困境的延续。按照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观点,成年之前的最后一个时期,即青春期时,个体往往为了延缓自己承担责任的进程,总是找出各种理由来逃避责任,在这个时期所出现的现象叫“合法延缓期”。如果说青春期中出现这种现象还算正常的话,那到了成年,还出现这种情况,就不能是“合法”了。
因此,对于“啃老族”和“被啃族”都应该努力改变这种现状,“被啃”的老人们面对儿女们生活的压力时,不要代劳,如果自己的生活无忧,而自己的子女又面临压力时,最多提供一些策略上或者方向上的帮助。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像婴儿时期的断乳一样,断乳是为了吸取更多的营养,以弥补母乳无法满足已经成长的个体的生理需要。“啃老族”们只有真正做到“心理断乳”,才能有机会锻炼自己,实现自我的真正成长。
解决“啃老”需要多方努力
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只是单纯的经济利益关系,更涉及到复杂的血缘、情感等的纠葛,所以,纵然发生“啃老”事件,多数情况下,老年人不会通过诉诸法律寻找解决办法。更为重要的是,许多老年人还会有后顾之忧,自己毕竟有体弱多病的那一天,还有身后事要子女料理。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有一万条法律规定,老年人也不会因此有底气,年轻人也不会因此没了“勇气”。因此,《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后在社会上产生争议,也就在所难免。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认为,解决老年人“被啃”的问题需要多方努力,要加快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只有在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时候,在老人没有子女照料也能得到国家、社会很好照顾时候,老年人才有可能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静同时认为,现实中,消极、恶意的“啃老族”也是少数。更多的“啃老”现象有其背后的成因。就业难、收入不公、公民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都是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现在年轻人收入低,压力大,是有目共睹的事。在一些家庭,年轻人的工资收入不敌退休父母退休金的有许多,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问题。因此要解决‘啃老’问题,一味地去指责年轻人也不公平,还要从社会分配着手,要增加工薪阶层的收入所得。当然,对年轻人教育缺失问题也不能忽视,过去一段时间,许多家庭不重视对孩子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精神的培养,致使孩子长成人后不但不追求自立,不以‘啃老’为耻,反以为荣,贪图不劳而获、骄奢安逸的生活。对于这部分年轻人,应该加强对其道德和法制的双重教育,帮助他们懂得生活的意义。”
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啃老族”必将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缓解“啃老”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家庭、个人等多方面的协作努力。对待“啃老族”,不可一味地指责和埋怨。一方面“襁褓青年”应该学会独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就业公平,为年轻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啃老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