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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乡一体化的逐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管理落后的弊端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尤其在城乡结合部地区,由于城市化进程不断扩展和工业占地逐年增加,失地农民择业难、就业难、增收缓慢、干部矛盾等问题愈显突出。为解放发展生产力、促进集体经济跨越式发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正在对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笔者认为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