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基层央行作为县域金融的枢纽,处于整个县域金融的主导地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已赋予了基层央行更多的职能和更重要的任务,央行作用的发挥或发挥得好坏,直接影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本文以扎兰屯市地区为例,分析了如何在现有金融态势下,更好地发挥基层央行指导作用,从而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基层央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发挥信贷政策的窗口作用,引导贷款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改进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尽量满足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改进服务和小城镇建设,支持农村金融得以发展。
促进银行业深化改革,增强贷款营销观念,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依据县域信贷合理需求,理顺内部资金往来,促使各级金融机构合理和充分运用资金,深入企业,深入市场,不断拓展信贷市场。
提供多方位金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建立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增强金融服务整体功能。二是建设金融、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共享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统计和经济景气调查制度。三是认真履行反洗钱、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监管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开展综合执法,提高监管权威。四是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努力探索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关注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协调发展问题,研究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具体措施。
发挥自身信息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反映工作。深入研究当地经济特点,探寻和把握经济运行规律,尤其要全面调查货币信贷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如何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运用货币政策手段提供金融支持问题,从而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对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宣传,引导舆论,促进货币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等。
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推行集约化战略,纷纷撤并基层营业网点、裁减人员,给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扎兰屯市从1998年开始各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开始撤并县域分支机构,仅2004~2006年间扎兰屯市就撤并金融机构14个之多。另外,农信社支持县域经济的后劲不足。农信社历史包袱沉重、风险较大、资金少、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落后,使得支持县域经济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农业发展银行机构少,业务单一。金融组织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了县域金融服务,尤其是乡镇金融服务的功能弱化、服务水平下降和信贷萎缩,延缓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金融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信贷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导致金融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普遍弱化了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治理以及出于集约化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业务管理上实行了逐级授权授信制度,县级行只有资金组织权、贷款调查权和收贷权,对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所需的大额资金没有审批权,没有更多的贷款决策权,抑制了基层行信贷营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重视程度不够。在扎兰屯市辖内,国有商业银行仅有小额质押贷款权限。国有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大部分通过系统上存,使存贷款比例严重失调,2007年末,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比例为22%。所吸收的存款没有充分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而是通过系统上划寻求其他投资环境。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一些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弱,尤其是处于初创、破产重、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由于其家底薄、生产经营的产品技术含量低、控制风险能力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信贷风险,减弱了银行对其投入信贷资金的信心。二是部分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处于初创阶段的这类企业,经营管理仍是“家族”式管理,银行较难多渠道、多种方式了解发放贷款所需的信息资料,或者只能得到扭曲的不实信息,增大了银行信贷风险。三是企业偿债和抵押担保能力较弱。扎兰屯市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规模小,且自有资产少,适合作抵押的资产更少。中小企业的实力大多体现为技术、人力资本或其他不适合抵押的形式上,影响了银行对其的可信度。
县域经济现状与央行信贷政策仍存在着矛盾。由于商业银行的信贷实行严格的评级、授信制度,客观上造成县域在难以筹措到资金的情况下,只能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引进一些科技含量低、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开办一些中小民营企业,部分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的支柱企业,也成为了当地政府最需要支持的企业,但这些企业又恰恰是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有所限制的行业,根本得不到或很难得到金融的支持。
地区信用环境状况差影响了金融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地区信用环境状况差对金融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欠发达地区信用建设不理想,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将所吸收存款的80%资金,通过系统上划而流向投资环境好的发达地区,以规避风险,如扎兰屯市当地国有商业银行所吸收存款的80%资金通过系统上划。另一方面,大部分欠发达县域地区担保体系不够健全,社会信用水平仍较低,虽然在政府牵头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但其担保制度和办法等方面仍未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虽然目前扎兰屯市有“扎兰屯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天正担保公司”,但被担保的企业很少,原因是不具备担保公司要求具备的条件,因而无法为银行提供可靠信用担保。
民间借贷行为活跃,正规融资供求矛盾突出。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客观上造成了民间借贷行为的活跃,借贷利率均保持在高位上运行。同时也使间接融资渠道不断增多,矛盾逐步显现,给信贷管理带来困难。
为县域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实施政策引导策略。深入开展好从紧货币政策的宣传工作,要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增进银企沟通和相互理解,促进银企项目对接和资金融通。主动寻求贯彻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点,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现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调控手段。由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有的甚至存在很大悬殊,这就需要国家在金融扶持方面实行区别对待,适当赋予央行分支机构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央行实施货币政策方面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如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央行一定限额的向辖内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的审批权限,要求其根据商业银行资金头寸变化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灵活把握发放与收回,以进一步增强国家货币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效果。同时大力发展县级票据市场,为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有效运用创造条件。同时按照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针对各地县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和不平衡性,制订有一定利益导向的、便于执行的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积极运用再贴现、再贷款资金等工具,引导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信贷资金投向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三农”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积极发挥督促劝导作用。引导商业银行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下的信贷支持,并充分考虑当地县域经济环境、经营水平等要素,适当放宽基层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增强授权、授信的弹性,尽快推行分等级管理办法,不断增加信贷投入。
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考虑实行优惠或差别利率政策,运用利率驱动引导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流向。二是实施差别的准备金率,壮大中小金融机构实力,适当调整准备金率,并规定增加基础货币投量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三是增加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适当降低企业办理票据业务的“门槛”,在企业真实商品交易的基础上,适当放宽票据承兑条件,增强企业运用票据进行结算的主动性。
转变观念,准确定位,尽快适应央行职能转换的工作需要。中央银行职能转变以后,基层人民银行应切实在服务质量上、效率上、措施上有所创新,使自身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银行扎兰屯市支行)
基层央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发挥信贷政策的窗口作用,引导贷款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改进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尽量满足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改进服务和小城镇建设,支持农村金融得以发展。
促进银行业深化改革,增强贷款营销观念,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依据县域信贷合理需求,理顺内部资金往来,促使各级金融机构合理和充分运用资金,深入企业,深入市场,不断拓展信贷市场。
提供多方位金融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建立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增强金融服务整体功能。二是建设金融、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共享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统计和经济景气调查制度。三是认真履行反洗钱、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监管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开展综合执法,提高监管权威。四是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努力探索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关注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协调发展问题,研究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具体措施。
发挥自身信息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反映工作。深入研究当地经济特点,探寻和把握经济运行规律,尤其要全面调查货币信贷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如何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运用货币政策手段提供金融支持问题,从而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对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宣传,引导舆论,促进货币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等。
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推行集约化战略,纷纷撤并基层营业网点、裁减人员,给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扎兰屯市从1998年开始各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开始撤并县域分支机构,仅2004~2006年间扎兰屯市就撤并金融机构14个之多。另外,农信社支持县域经济的后劲不足。农信社历史包袱沉重、风险较大、资金少、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落后,使得支持县域经济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农业发展银行机构少,业务单一。金融组织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了县域金融服务,尤其是乡镇金融服务的功能弱化、服务水平下降和信贷萎缩,延缓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金融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信贷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导致金融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普遍弱化了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治理以及出于集约化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业务管理上实行了逐级授权授信制度,县级行只有资金组织权、贷款调查权和收贷权,对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所需的大额资金没有审批权,没有更多的贷款决策权,抑制了基层行信贷营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重视程度不够。在扎兰屯市辖内,国有商业银行仅有小额质押贷款权限。国有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大部分通过系统上存,使存贷款比例严重失调,2007年末,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比例为22%。所吸收的存款没有充分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而是通过系统上划寻求其他投资环境。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一些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弱,尤其是处于初创、破产重、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由于其家底薄、生产经营的产品技术含量低、控制风险能力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信贷风险,减弱了银行对其投入信贷资金的信心。二是部分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处于初创阶段的这类企业,经营管理仍是“家族”式管理,银行较难多渠道、多种方式了解发放贷款所需的信息资料,或者只能得到扭曲的不实信息,增大了银行信贷风险。三是企业偿债和抵押担保能力较弱。扎兰屯市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规模小,且自有资产少,适合作抵押的资产更少。中小企业的实力大多体现为技术、人力资本或其他不适合抵押的形式上,影响了银行对其的可信度。
县域经济现状与央行信贷政策仍存在着矛盾。由于商业银行的信贷实行严格的评级、授信制度,客观上造成县域在难以筹措到资金的情况下,只能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引进一些科技含量低、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开办一些中小民营企业,部分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的支柱企业,也成为了当地政府最需要支持的企业,但这些企业又恰恰是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有所限制的行业,根本得不到或很难得到金融的支持。
地区信用环境状况差影响了金融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地区信用环境状况差对金融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欠发达地区信用建设不理想,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将所吸收存款的80%资金,通过系统上划而流向投资环境好的发达地区,以规避风险,如扎兰屯市当地国有商业银行所吸收存款的80%资金通过系统上划。另一方面,大部分欠发达县域地区担保体系不够健全,社会信用水平仍较低,虽然在政府牵头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但其担保制度和办法等方面仍未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虽然目前扎兰屯市有“扎兰屯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天正担保公司”,但被担保的企业很少,原因是不具备担保公司要求具备的条件,因而无法为银行提供可靠信用担保。
民间借贷行为活跃,正规融资供求矛盾突出。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客观上造成了民间借贷行为的活跃,借贷利率均保持在高位上运行。同时也使间接融资渠道不断增多,矛盾逐步显现,给信贷管理带来困难。
为县域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实施政策引导策略。深入开展好从紧货币政策的宣传工作,要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增进银企沟通和相互理解,促进银企项目对接和资金融通。主动寻求贯彻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点,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现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调控手段。由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有的甚至存在很大悬殊,这就需要国家在金融扶持方面实行区别对待,适当赋予央行分支机构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央行实施货币政策方面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如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央行一定限额的向辖内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的审批权限,要求其根据商业银行资金头寸变化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灵活把握发放与收回,以进一步增强国家货币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效果。同时大力发展县级票据市场,为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有效运用创造条件。同时按照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针对各地县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和不平衡性,制订有一定利益导向的、便于执行的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积极运用再贴现、再贷款资金等工具,引导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信贷资金投向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三农”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积极发挥督促劝导作用。引导商业银行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下的信贷支持,并充分考虑当地县域经济环境、经营水平等要素,适当放宽基层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增强授权、授信的弹性,尽快推行分等级管理办法,不断增加信贷投入。
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考虑实行优惠或差别利率政策,运用利率驱动引导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流向。二是实施差别的准备金率,壮大中小金融机构实力,适当调整准备金率,并规定增加基础货币投量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三是增加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适当降低企业办理票据业务的“门槛”,在企业真实商品交易的基础上,适当放宽票据承兑条件,增强企业运用票据进行结算的主动性。
转变观念,准确定位,尽快适应央行职能转换的工作需要。中央银行职能转变以后,基层人民银行应切实在服务质量上、效率上、措施上有所创新,使自身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银行扎兰屯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