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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区划改革,目的都是为了提高行政运作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近年,广东区划设置又成了热门话题。有人提出广州、佛山合并;有人认为,应以城市为中心重新调整广东的行政区划;还说广东要打造九大城市……
在2013年1月的广东省人大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将珠三角重组为四个市,其中珠海、中山、江门合并为一个市。在3月的全国“两会”上,欧广源代表建议,广东有必要在行政区域方面做适当调整,合并一些地级市。欧广源说,上世纪80年代,广东是发达省份,后来设立了21个地级市,“一个地级市管两三个县,整个经济基础支撑不了上层建筑,导致行政成本很高,资源分割,重复建设。本来广东的财政收入不少,但是都用到养人吃饭上去了,搞得捉襟见肘”。
欧广源直言:“多一个地级市要花多少钱啊!”他还认为,广东有必要在行政区域方面做适当调整,合并一些地级市。欧广源又指出,以现在的交通和通信条件,地方行政区域可以管得宽一点,现在一个电话和网络就解决了,“不需要有这么多的市、县、镇。不用这么多官的,‘星多月不明,官多不太平’啊。你搞这么多官干啥”?
从近年的舆论到欧广源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直言,可见重新调整行政区划乃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中国城市究竟分多少级别】
究竟中国的城市分多少级别?对此问题别说外国人,就是本国国民能给予准确答复的恐怕都不多。
据笔者所知,我国的城市有省(部)级市,如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有副省(副部)级市,如各省的省会广州、长沙、南宁和特区深圳等;有地(厅)级市,如珠海、佛山、肇庆等;有县级市如高要、四会等。据说外省还有副地级市。城市分级如此复杂,这是行政区域变动频繁所致。
中国行政区域划分是从秦代实行的郡县制开始的,经过漫长的历史和多次的变革,民国年间形成了层次分明的中央、省、县、区、乡五级行政体制。建国初期,基本沿袭了这一体制。
上世纪50年代,全国“公社化”,广东的“区”变为“公社”,乡变为“大队”,村变为“生产队”,称之为“三级所有制”。而有的省“公社化”后依然保留“区”,其“公社”的规模相当于广东的“大队”。
“公社化”虽然“乱来”,但层次还是分明的。改革开放,公社体制被否定,重新将“公社”改为“区”,大队更名为“管理区”。不久,又将“管理区”重新命名为“乡”。至此,我国的传统行政体制得以恢复,深受各界认同。
岂料,过了不久,行政体制又变革:“区”变“镇”,“乡”变“村民委员会”。按照汉语词汇解释,“乡村”是地域名词,而“委员会”是机构名词,怎能用办事机构取代区域行政设置?如果说“区”变“镇”还可理解,那么用“村民委员会”取代乡政府就令人费解了。
再说“地厅”级行政设置,从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也几易其名。以广东为例,行政区域曾设置五大行政区:海南、粤中、粤西、粤东、粤北。后来拆分为多个行署,如湛江、江门、佛山、汕头、韶关等;接着,区域又分分合合,到上世纪60年代,广东各地行署称为“专区”,后又改为“地区”。
【“撤县改市”,谁是受益者】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有的省份实行“市管县”体制,认为这样改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80年代后期,广东完成了“地改市”,将原来的地区改为地级市。本来,“地改市”的实质是将地区管县、城乡分治改为城市管县、城乡合治。
开始,层级还是清楚的:县的顶头由“地”改为“市”就是了。但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突然涌动“撤县改市”热潮,行政体制再次变革。在这股热潮中,全国顿时增加了一批县级市。
这些“撤县改市”的县级市,除了县长变成市长外,绝大多数农民并没有变成市民。有专家指出:“一个县改成市,仅一个字牵扯到的图章、信封等行政开销,就要耗资1000万元,这样的行政区划改革不是劳民伤财又是什么!”真是一针见血。
城市、机关、企业、单位和在职干部都有级别,明确谁“大”谁“小”,谁领导谁,这是我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向来为当政者重视。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有了“市管市”行政体制后,就出现了“市市市,怎分大与小”的问题。如重庆这座中央直辖市下属的涪陵是地级市,涪陵又管辖一座县级的合川市——如果不是我从报上偶尔看到,真不知涪陵与合川两市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市市市,因不知谁大谁小而经常闹误会。曾有报道说,一位地级市副市长带领属下的一批县市长到外地考察。接待者刚拿到一县级市长的名片,显得十分热情,而对那位地级市副市长递过来的名片看了一眼就放在口袋里,弄得那县级市长很尴尬,连忙向接待者介绍地级市副市长:“他是我们的领导!”
这一现象,引起了国人的关注。前几年,上海一位老教授批评道:“中国难道缺少地方名词么?”在全国人大的一次例会上,就有代表提议将城市按级别分别称为“首都、都、州、郡、市”,以明确各自的“江湖地位”。
“市市市,难以分大小”的现象该到了消除的时候了。区划变来变去,县市名称改来改去,最大的受益者除了民政部之外,就是那些做招牌、雕公章和印刷信封、信纸的行业了!
【区划调整,建议恢复“派出所”】
时至今日,国内一些省份还保留“地区”这一区划。
我国行政区划自古至今,分分合合无数次,这既是社会、经济发展引发的,也是决策不成熟的表现。本来,广东省1952年行政区划是比较合理的,当年撤销北江专区,设立粤北行政区;撤销潮汕专区、兴梅专区,合并设立粤东行政区;撤销高雷专区,设立粤西行政区;撤销西江专区,设立粤中行政区;撤销东江专区,所属的惠阳县、紫金县、河源县、龙川县、海丰县、陆丰县划归粤东行政区;博罗县、龙门县、增城县划归粤中行政区;连平县、和平县、新丰县划归粤北行政区。
后来广东区划又多次变动,至2003年末,广东省辖21个地级市,23个县级市、42个县、3个自治县、54个市辖区,5个乡、7个民族乡、1318个镇、380个街道办事处。此后,广东地级市的区划除了个别地方外,基本不变,这算是最长久的了。
笔者认为,当今广东区划如要改革,最好是恢复建国初期的“派出所”机构(1949年以后,中国实行的是省—地区—县—乡镇“虚四级制”,其中地区是虚的,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一级政府),即一共设五个行政区划:广州和粤中、粤西、粤东、粤北。
首先,将广州、深圳作为省辖市,自成一体;其他地方则划分粤中、粤西、粤东、粤北四大行政区;至于那些市县,放进哪个“笼子”倒可以认真研究;而四大行政区设在哪里,笔者认为粤中行署设在佛山,粤西行署设在湛江,粤东行署设在汕头,粤北行署设在韶关比较恰当。
这样,省的政令直达各行署,并督促各行署将指示落实到所属的县市区。省对地方进行检查时,也可以逐个行政区检查。如此,省一级的工作就会更加细致,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说到行政成本,以四大行政区为例,则较之当今的21个地级市要节省得多。如每个地区,按照过去的布局就是行署专员和地委常委两套班子,厅级干部就那么十多个。
重调行政区划好处很多,除了大大减少行政成本,还有:区内可协调,容易均贫富;区外能互动,做强又做大;此外,城乡结合,融为一体,必将加快城镇化的进程。
(作者曾任肇庆市政协委员、肇庆市作协名誉主席、肇庆市广播电视局副总编辑)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3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年,广东区划设置又成了热门话题。有人提出广州、佛山合并;有人认为,应以城市为中心重新调整广东的行政区划;还说广东要打造九大城市……
在2013年1月的广东省人大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将珠三角重组为四个市,其中珠海、中山、江门合并为一个市。在3月的全国“两会”上,欧广源代表建议,广东有必要在行政区域方面做适当调整,合并一些地级市。欧广源说,上世纪80年代,广东是发达省份,后来设立了21个地级市,“一个地级市管两三个县,整个经济基础支撑不了上层建筑,导致行政成本很高,资源分割,重复建设。本来广东的财政收入不少,但是都用到养人吃饭上去了,搞得捉襟见肘”。
欧广源直言:“多一个地级市要花多少钱啊!”他还认为,广东有必要在行政区域方面做适当调整,合并一些地级市。欧广源又指出,以现在的交通和通信条件,地方行政区域可以管得宽一点,现在一个电话和网络就解决了,“不需要有这么多的市、县、镇。不用这么多官的,‘星多月不明,官多不太平’啊。你搞这么多官干啥”?
从近年的舆论到欧广源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直言,可见重新调整行政区划乃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中国城市究竟分多少级别】
究竟中国的城市分多少级别?对此问题别说外国人,就是本国国民能给予准确答复的恐怕都不多。
据笔者所知,我国的城市有省(部)级市,如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有副省(副部)级市,如各省的省会广州、长沙、南宁和特区深圳等;有地(厅)级市,如珠海、佛山、肇庆等;有县级市如高要、四会等。据说外省还有副地级市。城市分级如此复杂,这是行政区域变动频繁所致。
中国行政区域划分是从秦代实行的郡县制开始的,经过漫长的历史和多次的变革,民国年间形成了层次分明的中央、省、县、区、乡五级行政体制。建国初期,基本沿袭了这一体制。
上世纪50年代,全国“公社化”,广东的“区”变为“公社”,乡变为“大队”,村变为“生产队”,称之为“三级所有制”。而有的省“公社化”后依然保留“区”,其“公社”的规模相当于广东的“大队”。
“公社化”虽然“乱来”,但层次还是分明的。改革开放,公社体制被否定,重新将“公社”改为“区”,大队更名为“管理区”。不久,又将“管理区”重新命名为“乡”。至此,我国的传统行政体制得以恢复,深受各界认同。
岂料,过了不久,行政体制又变革:“区”变“镇”,“乡”变“村民委员会”。按照汉语词汇解释,“乡村”是地域名词,而“委员会”是机构名词,怎能用办事机构取代区域行政设置?如果说“区”变“镇”还可理解,那么用“村民委员会”取代乡政府就令人费解了。
再说“地厅”级行政设置,从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也几易其名。以广东为例,行政区域曾设置五大行政区:海南、粤中、粤西、粤东、粤北。后来拆分为多个行署,如湛江、江门、佛山、汕头、韶关等;接着,区域又分分合合,到上世纪60年代,广东各地行署称为“专区”,后又改为“地区”。
【“撤县改市”,谁是受益者】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有的省份实行“市管县”体制,认为这样改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80年代后期,广东完成了“地改市”,将原来的地区改为地级市。本来,“地改市”的实质是将地区管县、城乡分治改为城市管县、城乡合治。
开始,层级还是清楚的:县的顶头由“地”改为“市”就是了。但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突然涌动“撤县改市”热潮,行政体制再次变革。在这股热潮中,全国顿时增加了一批县级市。
这些“撤县改市”的县级市,除了县长变成市长外,绝大多数农民并没有变成市民。有专家指出:“一个县改成市,仅一个字牵扯到的图章、信封等行政开销,就要耗资1000万元,这样的行政区划改革不是劳民伤财又是什么!”真是一针见血。
城市、机关、企业、单位和在职干部都有级别,明确谁“大”谁“小”,谁领导谁,这是我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向来为当政者重视。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有了“市管市”行政体制后,就出现了“市市市,怎分大与小”的问题。如重庆这座中央直辖市下属的涪陵是地级市,涪陵又管辖一座县级的合川市——如果不是我从报上偶尔看到,真不知涪陵与合川两市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市市市,因不知谁大谁小而经常闹误会。曾有报道说,一位地级市副市长带领属下的一批县市长到外地考察。接待者刚拿到一县级市长的名片,显得十分热情,而对那位地级市副市长递过来的名片看了一眼就放在口袋里,弄得那县级市长很尴尬,连忙向接待者介绍地级市副市长:“他是我们的领导!”
这一现象,引起了国人的关注。前几年,上海一位老教授批评道:“中国难道缺少地方名词么?”在全国人大的一次例会上,就有代表提议将城市按级别分别称为“首都、都、州、郡、市”,以明确各自的“江湖地位”。
“市市市,难以分大小”的现象该到了消除的时候了。区划变来变去,县市名称改来改去,最大的受益者除了民政部之外,就是那些做招牌、雕公章和印刷信封、信纸的行业了!
【区划调整,建议恢复“派出所”】
时至今日,国内一些省份还保留“地区”这一区划。
我国行政区划自古至今,分分合合无数次,这既是社会、经济发展引发的,也是决策不成熟的表现。本来,广东省1952年行政区划是比较合理的,当年撤销北江专区,设立粤北行政区;撤销潮汕专区、兴梅专区,合并设立粤东行政区;撤销高雷专区,设立粤西行政区;撤销西江专区,设立粤中行政区;撤销东江专区,所属的惠阳县、紫金县、河源县、龙川县、海丰县、陆丰县划归粤东行政区;博罗县、龙门县、增城县划归粤中行政区;连平县、和平县、新丰县划归粤北行政区。
后来广东区划又多次变动,至2003年末,广东省辖21个地级市,23个县级市、42个县、3个自治县、54个市辖区,5个乡、7个民族乡、1318个镇、380个街道办事处。此后,广东地级市的区划除了个别地方外,基本不变,这算是最长久的了。
笔者认为,当今广东区划如要改革,最好是恢复建国初期的“派出所”机构(1949年以后,中国实行的是省—地区—县—乡镇“虚四级制”,其中地区是虚的,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一级政府),即一共设五个行政区划:广州和粤中、粤西、粤东、粤北。
首先,将广州、深圳作为省辖市,自成一体;其他地方则划分粤中、粤西、粤东、粤北四大行政区;至于那些市县,放进哪个“笼子”倒可以认真研究;而四大行政区设在哪里,笔者认为粤中行署设在佛山,粤西行署设在湛江,粤东行署设在汕头,粤北行署设在韶关比较恰当。
这样,省的政令直达各行署,并督促各行署将指示落实到所属的县市区。省对地方进行检查时,也可以逐个行政区检查。如此,省一级的工作就会更加细致,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说到行政成本,以四大行政区为例,则较之当今的21个地级市要节省得多。如每个地区,按照过去的布局就是行署专员和地委常委两套班子,厅级干部就那么十多个。
重调行政区划好处很多,除了大大减少行政成本,还有:区内可协调,容易均贫富;区外能互动,做强又做大;此外,城乡结合,融为一体,必将加快城镇化的进程。
(作者曾任肇庆市政协委员、肇庆市作协名誉主席、肇庆市广播电视局副总编辑)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3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