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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多数情况下股权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相等。为了做好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效衔接。一方面计算所得税时需要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另一方面对于因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的.还应按规定确认和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文以新税制、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差异的所得税处理及相应的会计处理。